7月1日起货车上高速有什么变化(10月1日起跟车有关)

日前,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推出了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等系列便民利企新措施,进一步便利群众企业办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据介绍,新措施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推出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

近日,公安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推出优化检验市场准入、放宽私家车检验周期、网上预约检验、“交钥匙”便捷办等系列新措施,推进检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简程序、降成本、提服务,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

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及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

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等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优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车检“交钥匙”便捷办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提供高效快捷服务。

规范窗口服务标准,推进车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检测流程标准化,以标准促规范,以服务提品质,全面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推出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新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近日,商务部会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推出系列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新措施,进一步降低二手车交易登记成本,更好促进汽车梯次消费和二手车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便利企业经销二手车,已备案销售企业办理待售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转让登记时,公安交管部门实行单独签注管理,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便利二手小客车商品化流通。对销售企业已备案营业执照及公章影像的,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转让登记时可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无需再提交原件。

便利群众查询车辆状态,提供“交管12123”APP车主查询、出示车辆抵押登记信息服务,方便二手车交易中确认车辆状态,促进二手车诚信交易、放心消费。

推进“一站式”交易登记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销售企业、交易市场等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提供交易、开票、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减少群众往返办事负担。

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部署,密切协作配合,切实抓好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7月1日起货车上高速有什么变化(10月1日起跟车有关)(1)

转自:浙江交警

来源: 义乌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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