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的游戏各势力排行(还原权力的游戏中真实的)
作者:我方特邀作者猫儿爷
看过《权力的游戏》的朋友们肯定对魔山与“百花骑士”洛拉斯骑士之间那场比武记忆犹新。
洛拉斯被魔山挑下战马,要不是猎狗出来相救,这个帅哥怕是真要死在魔山的手里了。
一,比武场上大乱斗比武大会在欧洲的历史非常久远,角斗士们干的就是这个活,另外在战争期间通过举办一场比武也可以提振军队的士气。
但我们一般所说的比武大会其实是欧洲中世纪的产物,最早诞生于公元11世纪的法国,之后逐渐在欧洲风靡,一直流行到17世纪。
这种赛事的出现与骑士阶层的特殊社会角色有着密切的联系。
骑士是欧洲中世纪的大小封建领主,他们要为国王、领主或王侯提供军事服务。
其中的佼佼者们可以通过勇敢的战斗在战场上展示自己的勇武并立下战功,建立自己的声望,就可以得到经济奖励和社会地位的提升。
在我们想象中,欧洲骑士往往都是骑着高头大马,穿着华丽的铠甲,没事刷刷副本救救公主还能抱得美人归,但其实这只是小部分高级贵族的生活写照。
高头大马是近代从阿拉伯引入良马繁育后的结果,古代大部分普通的骑士的生活并不如意,就算没有直接死在战场上或受重伤,疾病和恶劣的战场环境也随时有可能让他们送命,因此大部分骑士并不喜欢战争。
而领主们在和平时期也不想闲着,总得让手下人干点什么,同时自己也能受益。
于是一个让骑士们获得荣誉和财富的机会便出现了,这就是我们熟知的欧洲中世纪比武大会。
最早的比武大会具体是什么情形已经很难考证,但可以确定的是,场面非常血腥。上惯了战场的骑士们并不习惯表演一样的战斗,刻意或者无意致人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即便制定规则也无法避免。
到了12世纪相关的记载开始增多,这种比赛越来越频繁。
同时还出现了一种规模更大也看起来更热血的格斗方式——混战格斗。
双方的骑士们手持各种兵器,包括狼牙棒、阔剑、战斧等暴力凶器,听到冲锋号令后,以战场上通用的密集格斗阵型骑马冲进战场与对方厮杀,场面颇为壮观。
这时候的比赛也规范了许多,武器要经过刻意的挑选和改造,尽量避免伤亡事件发生。
二,演员的自我修养到了13世纪,严格意义上的一对一马上长矛比武,开始出现并逐渐取代了以前的大乱斗。
进入14世纪以后,比武大会开始朝着更具礼仪和观赏性的方向演变,骑士们终于可以安心地提升自己演员的自我修养了。
这样一场比武有严格的仪式与程序,完整的比武分为三个环节:长矛对刺、地上比剑和空手格斗。
第一个环节中,骑士需要左手持盾并且控制缰绳,右手举矛,等待号令进行对冲,直到一方被刺落马下,这时竖着的就要等横着的爬起来选择认输或者再战。
如果无人不认输,那就进入下一环节,双方穿着全套盔甲持剑互殴,这才是真正的刀光剑影,一般到了这个环节就能决定胜负。
如果还是势均力敌,不能决出胜负,那就要进行最后的摔跤比赛,直到一方能用膝盖将另一方牢牢地压在地上就算获胜,不过这就很少见了。
但是即便这样,获胜方的骑士也往往已经伤痕累累,狼狈不堪,只为求得公主芳心。
比武是个有风险的活,说不定哪一剑没瞅准或者瞅太准就把人给砍死了,因此贵族们也想了一些办法减少无谓的伤亡,刀枪仅仅勉强开刃。
三,举办契机
比武大会并不是随意举行的,主要出现在庆祝、加冕或者宴会节日时。
赛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交战双方互下挑战书确定时间和地点(当然都是走形式,毕竟是娱乐),随后会有侍从快马加鞭通知周围城市或乡村的居民,往往能吸引大量的观众。
有些比武大会还伴有舞会、宴会和各种娱乐活动,已经远远超出了比武的范畴,不仅是贵族炫耀财富和地位的绝佳机会,实际上也成了让普通民众娱乐的盛大节庆。
与此相应,中世纪大量的文学作品如诗歌、传奇故事等,也往往会使用大量篇幅描绘比武大会的内容。
比如西班牙著名史诗《熙德之歌》中,比武的内容仅次于战争,里面提到每逢庆祝,熙德都会举行比武大会:“熙德和他的家臣们舞弄刀枪,上帝啊,武艺真是高强!那生在好时辰的人三次换马上场。”
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也不乏对比武的描写,虽然他是想借此批判腐朽的封建体制,但也从侧面说明比武大会已经成为骑士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高贵的象征——纹章制度》张旭
《熙德之歌》,赵金平译
《从骑士比武探中世纪西欧贵族社会的价值观念》,唐都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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