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树和枣树可以嫁接吗(枣树可以嫁接吗)

果树种植过程中如果想要获得高产,那么最佳的种植方法就是嫁接,枣树种植也不例外,它可以有效的促使枣树结果优质、丰产。那么枣树该如何嫁接呢?下面小编详细的跟大家说说。

枣树和枣树可以嫁接吗(枣树可以嫁接吗)(1)

1 嫁接时期

枣树适合嫁接的时间很长,从春天枣树萌芽前至果实成熟的秋季均可(4月上旬至9月上旬)。不同时期,采用的嫁接方法也不同。

2 嫁接方法

嫁接方法:劈接、切接、舌接、腹接、皮下接、嫩梢接、芽接等。

2.1 劈接

适宜砧木较粗或大树改接换优。用此法嫁接,苗木成活率高。优点是嫁接时期早,接穗生长期长,发育迅速健壮,便于利用粗大的砧木,在没有大风侵害的地区,接穗抽生的嫩枝也无须立柱防风 ,劈接未活的砧木,还可利用萌条在当年用其他方法补接。

2.2 皮下接

皮下接也称袋接、插皮接,是北方枣区近年来最常用的嫁接方法。优点是嫁接时期长,接穗容易采集,使用经济,选择砧木不很严格,操作简便,成活率高,可达95 %以上。高接换优用此法甚好,选择1~3 cm的枝进行嫁接, 当年愈合。

枣树和枣树可以嫁接吗(枣树可以嫁接吗)(2)

2.3 腹接

将接穗削成一面长3 cm,相悖的一面2 cm左右的不等削面,然后在砧木上选好嫁接部位,用刀斜切或用果枝剪斜剪一切口,切口的深度根据砧木和接穗的粗细而定。粗的切口要长,细的切口要短。穗未蜡封的再用地膜从接口处将接穗包严保湿,或用油漆将接穗涂严。此法操作简便,嫁接成活率高。

2.4 嫩梢接

嫩梢接是利用尚未木质化的发育枝作接穗的一种嫁接法。优点是成活率高,方法简便,接活后当年即萌芽生长。

嫁接时期从5月底至7月初,当年抽生的发育枝尚未木质化的均可嫁接。砧木要求粗度l cm以上。接穗采用当年生粗壮的未木质化的枣头一次枝或二次枝,若用枣头一次枝则在二次枝基部留l cm剪除,若用二次枝要剪去枝上所 有叶片,立放于盛有少量清水的桶中,防止失水萎蔫。

嫁接时,先选择砧木基部光滑的一面,切“T”字形接口,横切口长 l cm,纵切口长 2 cm,深达木质部。然后,在接口以上留15~20 cm长的砧桩剪去砧梢。接穗用快刀先在主芽以上0.3 cm处切去上部,再从主芽下1 cm处向上 斜切一刀,切下长1.5 cm,带有一个主芽,上端厚3~4 mm的马耳形芽片。然后拨开“T”字形切口的砧皮,将芽片从上端插入接口,使芽片内切面与砧木木质部紧贴,接穗横切口与砧木横切口密接。最后用塑料薄膜绑紧接口, 只露出主芽。

2.5 芽接

芽接方法很多,在枣树上成活率较高的是春夏间方块芽接和夏季带木质部芽接。夏季不带木质部芽接,削取芽片时芽的生长点往住未能取下。接后经常出现皮活芽不活的现象。

3 接后管理

3.1 检查成活

一般在嫁接后10~15 d,察看接穗削口和砧木交接部位,有无长出成圈白色愈合组织,接穗是否萌芽,接穗的皮色是否鲜亮,如无愈合组织形成,接穗失水干枯或新梢长出后又萎蔫,说明接穗死亡,应及时进行补接。

3.2 除萌

枣树嫁接后,砧木上的芽很容易萌发,为使养分集中供应给接穗,促进愈合,必须及时抹除砧木上的萌芽,一般需除萌3~5次。

枣树和枣树可以嫁接吗(枣树可以嫁接吗)(3)

3.3 放芽和解绑

接后定期检查,如接穗新芽被塑料薄膜或地膜包裹时,要小心挑开包扎的塑料膜或地膜,放出新芽。芽接苗一般在接后30 d左右,接口完全愈合后解除绑缚。枝接苗一般在接后2个月左右解除绑缚。

3.4 扶绑固定

接芽长到30~50 cm时,应注意立支柱扶绑,以防止风折。扶绑固定高度应距接口25 cm左右,注意一定要扶柱绑牢,扶柱也应坚固,长约l m左右,以利向上继续绑第二道绳和第三道绳。

3.5 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

苗圃地育苗量大,对肥水要求高。一般追肥两次,第一次在嫁接后一个月左右,每公顷可追施尿素或磷酸二铵600~750 kg,第二次间隔一个月左右,每公顷追施磷酸二铵450~600 kg。每次追肥应及时浇水。浇水以后要及时除 草、松土、保墒。

在做好肥水管理的同时,必须加强苗木的病虫害防治。苗期的病虫害主要有绿盲蝽、枣瘿蚊、枣步曲、红蜘蛛、枣锈病等,要对症进行及时防治。

3.6 摘心

当嫁接苗长到1 m左右时,可进行摘心,以控制苗木向上生长,促进苗木加粗生长,培养健壮苗木。

嫁接是绝大数种植户使用的种植方式,可以有效的提高果实质量和产量,但是各位在嫁接时需注意方法,不然会降低嫁接成活率。以上是详细的枣树苗木嫁接技术,各位可以收藏。

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