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来拜祭妈祖(请妈祖讨大租)
“请妈祖讨大租”
两
岸
陈盛韶《问俗录》曾记福建台湾“大小租”和福建内地“田骨田皮”。并谓:“大租即内地所谓田骨”,“小租即内地所谓田皮”,“佃人敢抗大租,不敢抗小租”。程家颍 《台湾土地制度考查报告书》(1914)有详细记载,略谓:
“前清末年,台湾土地除台南一部已逐渐开辟外,台中一带无不沃野千里,荒旷不治。政府乃奖励移民,使之开垦。凡有报垦人,不问其果为自种,抑或招佃种,一概以与垦照,以广招倈。于是豪强利用此机,出而包揽。如某处有地若干可开垦,先由垦首递禀包垦,然后分给佃户垦辟。垦首仅递一纸,不费一文,垦熟之后,坐享其利。故其佃户,亦与普通佃户有别,其于所辟土地,有处分收益之权。虽其所结契约有“非经垦首承 诺,不得将田佃转卖于人”之条件,然日久玩生,垦首亦不知其田之所在,出典、出卖听佃户之自由。至若转佃,更无论矣。是以垦首之权日就衰微,佃户之权日见膨胀,初则业主即为垦首,今则佃户亦为业主。质而言之,一地而有二主也。佃户既为业主,转佃听其自由。佃户之下又有佃户,是为现耕佃人。由现耕佃人纳租于原佃,是为小租,故称原佃户为小租户,小租户复纳租于垦首,是为大租户”。
由于“佃人敢抗大租”,“讨大租”遂成完全不可能的事。“请妈祖讨大租”是台湾民间常用的“俗语话”,喻“办不到就是办不到”的事,譬如“”。
在我看来,从古到今,土地制度涉及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古之“一田二主”“田骨田皮”“大小租”“垦首垦户”),承包与转包,承包与延包,收租与收税,收不到的大租与免除的农业税,女性的权益与土地承包、延包,国家法与民间习惯法等关系,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018年1月13日记于北京)
作者简介
汪毅夫先生,1950年3月出生,台湾台南人,历任上山下乡人员、邮递员、学员、教员、研究员、公务员和退休人员。学术著作有《闽台区域社会研究》等18部,300余万字。
主播介绍
肖璞韬,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弟子,“京彩台湾”新媒体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曾参与改编单田芳红色经典评书系列《贺龙传奇》《少林将军许世友》《九一九演义》,并参与《单田芳自选集》十部系列评书的文字整理,文史功底深厚。
栏目介绍
汪毅夫先生著作《话说两岸》,收录了其陆续发表在中评社、中评网上的250篇文章,用简短的篇幅、简洁的语言讲浅近的道理,描述和论述海峡两岸的联结点:历史的、文化的、社会的和政治的。
《话说两岸》所有文章都短小精悍、一气呵成,就像一个个历史的小片段,形成了对两岸关系大历史的强有力佐证与补充。
京彩台湾推出《话说两岸》有声版,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为广大读者提供“生动鲜活”的新媒体“选修”内容,促进学党史、知党史、用党史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以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
感谢
两
岸
汪毅夫先生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
北京单田芳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中广天下(北京)文化发展中心
对本专栏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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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彩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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