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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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湖北省“八五”普法工作落细落实,2022年度,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普法办围绕法治思想、民法典、禁毒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乡村振兴、反电诈宣传等重点内容,在全省开展以“好一个活‘法’——2022 荆楚普法进行时”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其中,由荆楚网(湖北日报网)策划制作的系列普法专题片《好一个活“法”》第一集“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禁毒法宣传片”今日正式上线。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湖北地处华中腹地,毒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管制药品、伪装毒品问题相互交织,冰毒滥用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滥用杜冷丁、安眠酮等管制药物,吸食“笑气”(含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替代物质情况增多,“毒邮票”“毒糖果”“毒奶茶”等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毒品犯罪趋向复杂化、低龄化、非接触化。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强制隔离戒毒,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强制隔离戒毒是《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一集)(1)

张某,狮子山强戒所曾经出了名的“毒霸”。像绝大多数戒毒人员一样,因赶时髦、好面子吸食了第一口K粉后,便陷入“吸毒—戒毒—复吸”死循环,七年里多次自戒强戒。

提起戒毒的过往,张某说:“在戒毒的期间,我是非常地抗拒,强制戒毒毕竟有一定的强制措施,生活的反差非常大,没有自由。”被毒品操控的这些年,张某散尽万贯家财,落下一身毛病。家人朋友像躲病毒一样躲他,他不止一次想要放弃生命。

“禁毒工作,谁都可以放弃,但是我们不能放弃。”湖北省狮子山戒毒所心理矫治中心主任申静告诉记者,“根据国际上的数据统计表明,1个显性的吸毒人员背后有7个隐性的吸毒人员,而1个吸毒人员,他会影响到13个普通人的正常生活,可以想象,一个吸毒人员可能会因为他的这个吸毒行为,会导致有100多个人的生活受到干扰。”

2021年,湖北省强制隔离戒毒10021人,社区戒毒康复12582人。从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来看,禁毒工作一直是事关国家民族发展的大事。“我始终相信,只要坚持走教育戒治的科学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每一个吸毒人员都是可以被挽救的。”申静说道。

开展区别化戒治,促戒毒人员身心康复

《禁毒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一集)(2)

为了提高教育戒治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湖北省在17个司法行政戒毒所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该模式对戒毒人员实行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和回归指导的分期管理,并统一设置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组建戒毒医疗、教育矫正、心理矫治、康复训练、诊断评估5个专业中心,配备专业戒毒队伍。不同期区的戒毒人员开展区别化的教育戒治活动,实行区别化的管理方式和处遇条件。

走进生理脱毒区,这里就像是一个小型医院,配备有治疗室、化验室、X光室、B超与心电图室等医疗设施设备。据了解,每一名戒毒人员都会建立健康档案,为其开展急性脱毒治疗、放松性训练、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在一到两周时间里帮助他们摆脱身体对毒品的依赖。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一集)(3)

比戒掉毒瘾更难的是戒心瘾。完成生理层面“脱毒”后,戒毒人员转入教育适应区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心理矫治、教育矫正康复训练。为了帮助戒毒人员恢复心理健康,狮子山强戒所与高校心理学系合作,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课题研究,还开设“完型内升预防复吸”重点班,形成系统的戒治方法。目前,重点班学员已经毕业369人,保守保持率在89%,张某正是其中一名优秀学员。

在戒毒期满或提请提前解除前一个月,戒毒人员则进入校园式管理的康复巩固区,开展课堂教学主题教育、家属课堂、社会帮教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其矫正认知偏差,修复家庭关系,掌握劳动技能。出所前1个月或戒毒期满,强戒人员会进入回归指导区生活,接受衔接帮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就业创业指导,真正学习一技之长。

做好衔接帮扶,助戒毒人员重获新生

《禁毒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这个社会,只要你不放弃自己,没有人会放弃你。”张某戒毒成功后说道。

秉持“发现一个,巩固一个”原则,湖北各地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培育出一大批戒毒典型,他们用自己的故事激励着更多戒毒人员坚定信心,燃起重生的希望。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禁毒知识(好一个活法系列专题片第一集)(4)

“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机关主动做好解除戒毒人员的衔接帮扶和后续照管工作。”湖北省戒毒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于加珍介绍说,“目前,与地方公安机关、社区共建共管社区戒毒康复和后续照管指导站54个,开通咨询热线46条,组建出所人员微信群、QQ群24个,开办家属课堂和家长学校66期,实现了戒毒人员出所、帮教、回归等各个环节的‘无缝对接’。”

湖北省禁毒办副主任、省戒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水庆说:“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面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认真做好教育戒治社会化延伸工作。”据统计,全省各地持续深化“平安关爱”行动,今年以来累计帮扶吸毒人员7715名,其中,落实医疗保险1425名,落实失业保险924名,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967名,救助吸毒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31名,开展就业技能培训427次,累计培训吸毒人员6854名,安置就业1452名,落实其他帮扶救助措施1916名。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湖北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充分发挥楚人“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奋斗精神,为建设平安湖北、幸福湖北做出应有贡献。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记者 邱玲鹏 张扬 周梦伊

【纠错】编辑:邱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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