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丁忧是怎么回事(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

中国自古以来就奉行“百善孝为先”,后受儒家传统孝道观念的影响,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尤为重视,而且到后期逐渐演化成了历代王朝“孝治天下”的强制性“法律措施”——朝廷官员在职期间,如果父母去世,无论官职几品,都必须离任辞官回到祖籍,为父母守制27个月,以遵循孝道。这就叫丁忧。

古代的丁忧是怎么回事(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1)

官员丁忧的规矩起源于西汉,西汉时期规定朝中在职人员,若遇到父母等直系亲属去世,允许“去官持服”在家丁忧三年,三年之后再回朝办公。丁忧期间官员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守在父母的坟前,吃、住、睡都不能离开半步,而且要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不能喝酒、洗澡、剃头,要保持粗茶淡饭,以此来报效父母的养育之恩,一直到三年的期限结束为止。


古代的丁忧是怎么回事(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2)

丁忧期间,守孝之人的衣食住行都要在父母的坟前进行

当然在汉朝时期,对于官员是否要“去官持服”,选择回籍守制,在当时并没有采取什么强制性措施,对于是否要丁忧,官员们还是有自助选择权的。直到唐朝时期,丁忧制度一定要辞官守制才被明确规定于条文之上。这在《唐律疏议.卷二十五》中也有记载:

“诸父母死应解官,诈言余丧不解者,徒二年半。”

这里明确规定了朝中官员如果遇到父母去世,应该立刻辞去官职,回到原籍丁忧。如果其中有对父母死亡一事试图隐瞒,并且不主动辞去官职的,按照律法要判刑2年另6个月。

直到这个时候,官员在丁忧期间才必须辞去官职,之后历朝历代的官员们也都延续着唐朝时期的这律法,官员们在丁忧期间必须要“辞官居丧”的规矩。

就这样,“丁忧制度”在经历了汉朝的创立,唐宋的成熟,再到元明的兴盛,逐渐走向完备化,到了清朝以后,在继承前朝丁忧制度的基础上,又逐渐创新将其推向高潮,其中改革差异最为突出的就是丁忧制度上满汉官员的不同。

清代满汉官员丁忧守制的差异:

首先我们知道“丁忧制度”是汉人特有的制度,大清入关之前,满人是并没有这项规矩的,但是清政府统一中原后,是延续的明朝留下的政策和法律。

所以“丁忧”制度就成为了当时清政府关注的问题之一,顺治十二年,汉官陈启泰上奏顺治:

“今汉臣仍尊往制,丁艰二十七月,满臣不在丁忧之例。守制之礼,满臣何独与汉臣殊?”

由此可以看出,在清朝入关之时,汉官是依然沿用前朝的丁忧制度,但是满官则不用遵循丁忧原则。但后来经过九卿会议之后,又决定满官和汉官一样,都要遵循丁忧制度,不过仅仅过去一个月,吏部又上奏:

“满洲、蒙古、汉军官员,有官旗下事者,有在部院理事熟练者,不便照汉官一例丁忧,议于在家局丧一月,即出办事,仍私居持服三年”。

也就是说满官在遇到父母去世时,并不用离开职位,只需要在家丁忧一个月就可以上任,但是汉官仍需要回祖籍丁忧守制27个月。

同时以上的规定还是仅限于在京的满官,对于外任的满官,当时仍然不需要实行“丁忧”制度。直到顺治十八年,清政府才要求外任满官也需要守制,但是和文官还是有很大差别,如果是在京当差,只是被派到外地出差,则需要回京服丧3个月就可以继续外出办差;若父母是在任职当地去世,在当地服丧3个月即可;但是如果父母是在京城去世的,就需要革职居丧半年,服丧之后才可以官复原职。

之后到了康熙年间,关于内外满臣的丁忧制度再次发生变化,先是康熙三年,在京满臣丁忧的时间被延长至3个月,再是康熙十二年,在外任职的满臣不论父母亡与何处,都需要“解官居服”回京守制27个月,期满则可以官复原职。


古代的丁忧是怎么回事(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3)

大清会典则例

之后康熙的这项规定一直在大清朝实行了76年的时间,直到乾隆十四年被再次打破。据《大清会典则例.卷二十九》记载,这一年,乾隆下召:在父母去世之后,离任回京服丧的满臣,在满百日之后就可以被委派官职,总之不会让那些满官“闲置”在官场。

自此,清朝对于满臣就“丁忧制度”一事,大都是按照乾隆十四年所定的规矩来实行。此外,需注意的是这项规矩只针对于内外满文臣,不针对内外满武臣。

除了在丁忧制度上满汉居丧的时间不同之外,在丁忧期间的待遇上也有所不同。

在当时,汉臣“解官居服”后一般是没有俸禄的,这在《清高宗实录.卷五》中也有记载,但是对于满臣而言却并非如此,自乾隆二年开始,满官即使在丁忧期间,清朝还是会照常发放俸禄。

除此之外,清政府在对待“丁忧”官员的管理上对汉臣较之满臣也是更为严格。

清朝对于回原籍居丧的汉官会采取严密的管控和监视。不允许他们在守制期间有任何应酬,不能和当地官员有任何联系,如果当地官员发现他们有任何不妥的行为,就会受到处罚。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在清朝满汉的“丁忧制度”是存在很大的差异的,其实清朝之所以采取如此明显的“区别对待”,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巩固清朝的统治,毕竟当时朝堂之中的汉臣实在是太多了,为了保持平衡,满臣往往不会去“丁忧”。不过到了清朝后期,随着满臣的不堪重用,清廷往往会采用“夺情”的做法让汉臣“在任守制”。

古代的丁忧是怎么回事(清朝满汉丁忧制度有何差异)(4)

那么“丁忧制度”一直持续了上千年,丁忧制度会不会对官员仕途造成什么影响呢?

我们知道,中国古代是一个封建专制社会,官员们对官位和权力的追逐,是他们非常有共性的职业目标。尤其是对于那些官运亨通、仕途正盛的官场中人,突遇“丁忧”家变,就需要回乡三年,这时大好的政治机遇也许就有可能与他们失之交臂,这对于他们来讲可是一次严酷的人生考验。

据有关材料记载,“丁忧官员”因为贪恋权位不愿离职,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向朝廷隐瞒丧事。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往往就是其仕宦前途的彻底毁灭。而且在“丁忧期间”不遵守守丧行为,也是属于大不孝的行为,按照有关律法,朝廷可以处于官员“终身不齿”等有关处罚,算是以官职抵罪,用剥夺终身政治前途的处罚取代刑律惩处。但相反,如果官员们若是在“丁忧”期间,守丧时孝德表现卓越,还可以不次拔擢,受到朝廷的荣宠嘉奖。

总之,“居忧而迁除者有之”是历代官场常见的行政人事变动现象,官员们要不就是因为“丁忧”作废罢免官职,严重的还可能获罪处死,要不就是因“丁忧”期间,表现良好,荣宠升迁。总之,“丁忧”始终与官员们在官场上的命运密不可分的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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