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集六个拿破仑雕像(福尔摩斯探案集)
三、劳瑞斯顿花园街命案
福尔摩斯的分析能力的确非同一般,让我在吃惊之余,不由得对他心生敬佩;同时却仍难免怀疑,这是否是他的刻意安排,或许他早知道送信人的来历。
他读了信,陷入沉思,而我却打断了他的思考,使他有些不悦。我问他如何推断出送信人的身份,他说:“我早就看见那人手臂上有一个锚的刺青,这无疑标志着他当过海员。他举手投足间透出军人风范,又留着军人式的胡子,所以便可知道他来自海军陆战队。他的气焰有些嚣张,神态看起来十分自傲,加上人近中年,显得颇为庄严持重,于是推断他当过中士。”
我不由自主地叫道:“真是太精彩了!”
我的朋友将刚送到的那封信递给了我,说:“看来的确发生了一件非同一般的事,请你再把信给我念一遍好吗?”
书桌上方有两张华生的肖像,第一张是他初次与福尔摩斯见面的年代,第二张是1887年,是《血字的研究》最初发表的年代。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天夜里,在布瑞科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最先发现此事的是一名巡警,他于今日凌晨两时许巡逻至该处,发现屋内亮着灯。由于该处房屋一向无人居住,所以引起了他的怀疑,便前去查看。他发现那里房门敞开,前厅空空如也,地上躺着一具男尸,周围有几处血迹。死者衣着完好,口袋中的名片上写有“伊诺克·J·锥博,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人”等字。屋内未发现入室盗窃或抢劫之痕迹,且死者死因不明,身上并无伤痕。对于死者为何会出现在空屋内,我们深感疑惑。鉴于此案十分棘手,望阁下能于今日十二时之前驾临现场,在下随时恭候。如尊驾无法前往,在下必定将详情如实以告,盼获指教,不胜感激。
托拜厄斯·格瑞格森上
见福尔摩斯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我有些着急了,对他喊道:“此事真是十万火急,我去叫辆马车来吧。”然而我的朋友却慢条斯理地说:“格瑞格森和莱斯垂德不愧是伦敦警察厅里,也就是那帮蠢货中的头两号人物。他们不仅都墨守成规、头脑僵化,而且还相互斗得厉害。要是他们俩都承办这件案子,那就有乐子可瞧了。假如我插手进去,将此案了结,那么全部的功劳都会归他们所有。他们只有在我一个人面前,才愿意承认是我的手下败将;当着其他任何人的面,他们都决不会承认。不过我想,我还是可以去看看的,我完全能够单枪匹马地破案,然后尽情地嘲弄他们。”
这件事的确提起了福尔摩斯的兴趣,他邀我一同前往。我们很快出发。在距离事发地至少还有一百码远的地方,福尔摩斯就叫停了马车,坚持步行前往。
劳瑞斯顿花园街共有四栋连排的房子,其中的两栋有人居住,另两栋空置房子的玻璃上,则被贴满了招租启事。每栋房子前面都带有一个小花园,将房子与街道隔开。每个小花园里,都铺有一条黄色的石子小路。经过一夜大雨,小路上到处都是水潭和泥淖。花园被一串高约3英尺的矮墙包围,墙上装着木篱。
细节描写
对空置房子玻璃上贴满招租启事的细节描写,和上文中“该处房屋一向无人居住”形成照应,故事情节真实可信,结构严谨。
我也朝他那里投去目光。
我以为福尔摩斯一定会快速步入屋内,开始着手侦查。但是我想错了,他只是不紧不慢地在屋外的人行道上来回走着,四处查看,显得若有所思。然后他走到花园的草丛里,慢慢靠近3号房子外面的那条石子小路,弓着身子仔细检查路面。他的脸上渐渐浮现出了微笑,甚至还发出一声满意的欢叫。我也朝他那里投去目光,但是在湿漉泥泞的地面上,除了许多警察来往经过时所留下的脚印,别无其他。
图为福尔摩斯博物馆,小说中福尔摩斯和华生医生1881—1904年间居住在这里。现实中,贝克街原本是没有221B的,由于福尔摩斯的名气和仰慕者的需要,英国政府特意设立了这个门牌。1990年在此成立了福尔摩斯博物馆,馆内的布置摆设都以小说中提及的情节为准。
站在房门口迎接我们的是一位高个子、肤色白皙、发色金黄的男人。他一见到福尔摩斯,就热情地与他握手,说:“你来了,真是太好了!这里的一切都维持着原状。”
“那里就不是!”我的朋友指着他刚才查看的小路说,“即便来了一群水牛,也不会比现在的状况更糟了。格瑞格森,你一定已经有了结论,所以才放任那里不管的吧?”
那警探闪烁其词道:“我一直在屋里盯着,没有注意屋外的情况,我将外面都交给我的同事莱斯垂德先生了。”
福尔摩斯向我投来一个会意的眼神,然后问道:“你和莱斯垂德都没有乘马车过来吗?”
“没有,先生。”
我与格瑞格森警探带着同样莫名其妙的表情,跟随我的朋友进了屋,莱斯垂德警探正在里面等着。我们走上一条布满灰尘的短过道,它是通向厨房的,两旁各有一扇门。其中一扇里面便是餐厅,凶案就发生在这里。我们走进去,发现那是一个周正的大房间,空荡荡的毫无陈设,墙上的壁纸斑驳剥落,地上布满尘土。门的对面是一座漂亮的壁炉,上面放着一小段红色的蜡烛。由于屋内仅有一扇窗户,因此室内光线颇为暗淡。
场景描写
通过对房间的场景描写,使读者对房间有更深的了解,特别是蜡烛的提示,不仅引起人的好奇心,也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伏笔。
我迅速被地上的尸体吸引住了,因为他异常可怕。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僵硬地躺在地上;眼睛圆睁着,迷茫地盯住天花板。他中等身材,肩膀宽阔,头发又黑又卷,下巴上满是短小的胡茬。他身穿一件厚实的黑呢礼服,以及一条浅色裤子,洁净的硬领和袖口完好无损。在他的身旁,放着一顶同样完好的礼帽。他的样子十分痛苦,死前必定有过一阵激烈的挣扎,因为他双拳紧握,双臂大张,双腿扭曲着。他脸上的神情复杂而可怕,有恐惧,有怨愤,还有因面目狰狞而展现出的凶恶。他那低矮的额头,扁塌的鼻子,以及又突又宽的下巴,使他看起来活像一个走了样的塌鼻猿猴。即便我见过再多的死人,也被眼前这可怖的一幕给吓坏了。
图为怀表,有钱人会为它配上金链等饰物,甚至表盘等都会是金的,以彰显财富和地位。
福尔摩斯一直蹲在尸体旁边,一丝不苟地做着检查。“你们能肯定他身上没有伤痕吗?”他问。
“是的,的确没有。”两个警探同时答道。
“那么这些血迹就是其他人的,也许是凶手的。”他四处翻查着尸体,检查得仔细而全面,也非常迅速。最后他闻了闻死者的嘴唇,又看了看他的鞋底。然后他就告诉格瑞格森,他已检查完毕,可以将尸体抬走了。对方早已准备好了一副担架,当警察们抬起尸体时,忽然从中滚落出一枚女用的结婚戒指。
格瑞格森收起那新的证物,福尔摩斯问他道:“你从死者的口袋里还找到了些什么?”
对方回答说:“有一只金表,由伦敦巴罗德公司制造,第97163号;一条粗重的埃尔伯特金链子;一枚刻着共济会徽章的金戒指;一枚奇特的金别针,形状是一只虎头犬的头颅,眼睛由两颗红宝石打造而成;还有一个俄国皮质名片夹,里面放着我信里提到的名片,‘伊诺克·J·锥博’这个名字的首字母,与死者衬衫上的‘E.J.D’相符;以及一些零钱,但没找到钱包,一共是7英镑13先令;还有一本缩印版的《十日谈》,扉页上写有一个名字——约瑟夫·斯坦杰逊;最后是两封信,一封是寄给死者锥博的,另一封就是给这个约瑟夫·斯坦杰逊的。”
“信寄到哪里?”
“滨河路美国交易所,均来自盖恩轮船公司,内容是通知二人船将从利物浦开航的日期。看来死者正打算返回纽约。另外,我们已派人四处打听这个斯坦杰逊的下落,并向克利夫兰方面询问他的情况,希望他们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就只有这些?难道你没有问他们一个本案中最关键的问题吗?”福尔摩斯着急了。
“什么关键问题?在电报上我已经把该说的全说了。”对方显得很生气。
正当福尔摩斯要进一步解释时,莱斯垂德打断了他们的谈话,报告了一个重要发现。他点燃一根火柴,领着我们来到一处墙角,在一大片壁纸被剥落的地方,露出一块黄色的墙壁,上面有几个用血写成的字母——“RACHE”。
“你们怎么看这个字?”莱斯垂德得意扬扬地说,“你们之所以没找到它,是因为它隐藏在整间屋子最昏暗的角落。瞧,这完全是凶手蘸着自己的血写成的,那些多余的血迹还曾顺着墙壁往下流呢!也就是说,这绝不可能是自杀案,而一定是谋杀案。至于为何会选择写在这个墙角,我请你们看壁炉上残留的那段蜡烛。当时它应该是被点亮的,这样一来,这个角落就不是屋里最昏暗的地方,反而变成最明亮的一处了。”
格瑞格森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莱斯垂德继续说道:“据我分析,这个‘RACHE’一定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也就是‘瑞琪儿(Rachel)’。但是凶手出于一定原因,没能将这个名字写完。请大家记住我的分析,等到案情水落石出时,一定会找到一个名叫瑞琪儿的女人,证明她与本案息息相关。”
福尔摩斯在侦破案件时经常使用的放大镜,借助它可以寻找到各种有关的线索。
上面有几个用血写成的字母——‘RACHE’。
他的话音刚落,福尔摩斯就哈哈大笑起来,使莱斯垂德感到十分恼怒。我的朋友称赞了他的伟大发现,表示自己还未及检查整个房间,现在他就要开始这项工作了。只见他从兜里掏出一把卷尺,以及一个巨大的放大镜,在屋里到处巡视,时而站定不动,时而跪下身子,甚至还有一次整个人趴在地板上,用他手中的工具不断搜寻和测量着什么。他口中一直念念有词,一下欢呼,一下叹息,一下又惊叫起来,像一只警觉又经验老到的猎犬,四处嗅闻着猎物的踪迹。最后,他小心翼翼地从一处地板上收集起一小把灰色的尘土;然后又用放大镜查看了墙上的血字,对每一个字母都进行了仔细的甄别,最后收起工具,显得很是心满意足。
图为伦敦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他们所居住的221B是很有名的,但当时贝克街从东侧由南到北是1号-42号、西侧由北到南是44号-85号,并不存在221号。221B只是作者柯南·道尔制造出来的虚幻的地方。
两位警探都急切地追问他探查的结果,但是福尔摩斯只讥讽了他们几句,并不给予答复。他还要求和最先发现尸体的巡警聊两句。雷斯垂德说他已经下班了,名叫约翰·兰斯,并让福尔摩斯记下了他的地址。直到临走前,福尔摩斯才终于告诉两位警探:“我这里的确有一些对侦破案件有帮助的线索。首先,这是一起谋杀案。凶手是一个男性,身高六英尺有余,中年人。对于他的身高而言,他的脚小了一些,穿的是硬皮方头款式的靴子,抽印度雪茄。在案发当日,他是和死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到这里的。拉这辆马车的只有一匹马,它的右前蹄上钉着一只新马掌,其余三蹄上均是旧马掌。凶手的特征很可能是面色绯红,右手指甲很长。以上只是一些片段式的线索,希望能帮到你们。”
两位警探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露疑色。莱斯垂德问:“如果这是一起谋杀案,那么死者是怎样被谋杀的?”
“中毒致死,”福尔摩斯简略地回答,然后迈开大步朝屋外走去,在门口处他又回过头来对莱斯垂德说:“还有一点,先生,在德文中,‘Rache’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因此你大可不必费尽心思去寻找那位‘瑞琪儿小姐’了。”说完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两位哑口无言的警探站在原地面面相觑。
阅读导航
福尔摩斯不想让两位警探知道自己发现了什么,他和华生一起去找巡警兰斯,在巡警兰斯那里他们又会找到什么线索?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