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没申报年报怎么提示无需申报(这里有你们最关心的年报申报问题)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因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2019年度的年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底。
近日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留言系统关于年报问题的问题明显增多,针对申报中的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大家关心的问题,供大家参考。
年报实操篇
分公司企业年报社保问题
问:
分公司企业年报中社保,由总公司统一缴纳,不在分公司注册地缴纳,这种情况社保如何填报?
答:
请咨询社保部门。
关于年报的行政许可
问:
我在填企业年报的时候,提交后才发现没有填到行政许可情况,想修改增加进去,增加不了,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有什么影响吗?
答:
您可以在即时信息处进行填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年报
问: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还需要年审吗?不知怎么在网上进行营业执照年报,谢谢。
答:
请您咨询注册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年报
问:
在办理营业执照名称变更和年审的时候,工商所要求我要在网上年报,我去年没年审,我在网上找了好久也没搞清楚怎能办理,有没有链接或者程序发给我或者告诉我,谢谢!
答:
您好,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报送年报。
本单位年报信息如何查询
问:
在网页首页上找不到直报系统入口,请问怎样查询我们单位已上报的年报情况。
答: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企业情况,企业详细信息页面有企业填报的年报信息。
企业年报信息填写有误
问:
您好,请问企业年报信息写有误,如果已经过了6月30号,不能自行在网上修改,还有什么办法可以修改年报内容?
答:
请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或咨询。
异常处罚篇:
分公司年报弄虚作假
问:
某通讯公司某县分公司,在近几年提供的年报信息都为0,这个情况如何查处?县级市场监管局可否将分公司列入异常,能否查处,还是将此线索报上级市场监管局处理?
答: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如果您认为该公司年报信息虚假,您可向该公司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公司年报中冒用他人手机号
问:
苏州房搭挡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其年报中冒用本人手机号,造成本人手机号成为该公司对外联系方式,导致本人经常接到各地的骚然电话及骚然短信,严重影响了本人生活。
请问我该如何举报?打电话给苏州各部门,至今没有能够处理的部门?
答:
企业年报信息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您可以以年报信息虚假向其登记机关进行举报,或者通过民事诉讼方式维护自己权益。
因未报年报公示异常
问:
本公司于2019年3月才成立,2019年12月,因经营场所找不到人无法联系,被工商局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列入异常,经本公司咨询查询,第九条是关于企业年报内容的规定,而本公司当年成立,当年没有报年报的义务。我公司后来已进行变更登记,移去了异常。
但异常一直可查到,因为这个异常,我公司客户说有异常,不能与我公司签合同。考虑我公司尚没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年报申报义务,工商局认定我公司年报经营场所信息不准确,并公示异常,依据第九条公示异常,是否适用法律错误,是否能帮助撤销,或出具说明,说明不存在经营异常。
答:
企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提出。按照目前规定,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相关记录仍向社会公示。
市场主体年报问题
问:
在推进年报工作中,偶然发现有经营者死亡,营业执照无人经营管理的情形,而根据现行年报管理办法和双随机抽查制度,即使对其列入异常名录也无意义,而且这类营业执照的存在还影响每年的年报完成率考核,请问这种情况有没有有效处理办法?
答:
按照《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进行处理。
未年报的处罚问题
问:
上海浦东新区一家公司两年未年报,此公司若超过三年未年报,是吊销营业执照,还是列入黑名单?
答: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三年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基层建议篇:
呼吁总局加快完善年报惩戒机制的建设
问:
企业年报制度本质是各市场主体自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自身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向社会公示,是各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与职责。然则在企业年报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的偏差,企业年报已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地步,甚至是变成了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各市场主体年报,……每年到六月之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总会设定年报率红线,对于经济落后地区来说,由于财政资源有限,电话基本上是通知年报的主要手段,面对几千上万的各市场主体联系电话,监管人员每年苦口婆心的劝说市场主体年报……这里强烈呼吁总局尽快加快年报惩戒机制的建设,协调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一的短信推送平台,通知年报,确确实实的为经济落后地区的基层减负。
答: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自行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并向社会公示。年报是企业自觉接受行业监管、社会监督的过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对各地年报成果进行考核。
分公司提交年报信息弄虚作假
问:
基层局办案困惑……某通信运营公司某县分公司(非独立法人)员工提交年度报告财务信息等都为0(执法人员到该分公司取证确认),县级市场监管局能否按照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该分公司可以列入异常名录,能否依据《公司法》第202条规定进行查处?县局处理意见有分歧,基层相关科室说这种情况不能列入异常也不能处罚。想了解类似情况能否列异?
答:
如果在抽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年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应该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建议重塑年报的方式方法
问:
作为一名基层市场监管人员,深知基层监管的苦与累,每年的市场主体年报,对于贫困落后的地区,很多市场主体法人或者负责人都不知道“年报”是什么……,建议国家局能够牵头建立统一的数据后台,利用短信等手段推送年报信息,督促更多企业年报,辅以“双随机,一公开”的手段,真正发挥出年报的“威力”,还基层更多监管时间。
每年市场监管总局会根据不同主题给各地下发年报宣传海报模板、H5、宣传片,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短信、电话、培训、微信等其他方式的宣传。
答:
年报宣传强调年报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是企业实现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手段。市场监管总局按照下发的年报通知,在年报结束前一段时间定期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各省年报客观情况,不进行排名,不进行考核。
关于企业年报信息泄露
问:
近期我司经常收到大量的诈骗推销信息及邮件给我司日常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后经查询,是企查查、天眼查、启信网等网站将我们公司企业年报信息中留的邮箱进行了公开,甚至包括工商变更股东个人信息都有公开,但是国家信用网站并没有公开此类信息,……同时询问客服得知,他们的信息是与企业工商年报同步更新的。
我想问一下,他们是通过什么技术手段攫取到的企业年报信息,那么是否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也是被泄露了?这些网站攫取企业信息,通过注册会员充值便可以更详细的了解公司所有信息,这无异于是贩卖信息,这种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贵局是否对此情况知情,企业信息又如何能够得到保护?
答: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企业信息,同时未与任何商业化社会机构有合作关系。
集中年报系统太卡问题
问: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太卡了,尤其是年报的时候,卡到登录不进去,登录进去也很难填保存。另外,是否有可能升级系统从税务局自动提取年报相关数据。
答:
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法与税务总局联通。年报集中报送期间可能因为系统访问量过大造成卡顿的情况,请您谅解。
本文来源:市监沙龙(ID:shijianshalong)
本文编辑:申涵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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