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怎么解读(关于失业保险金你知道多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失业保险金怎么解读?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怎么解读(关于失业保险金你知道多少)

失业保险金怎么解读

  1.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哪些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 哪些情形下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的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1. 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 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是行使正当权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档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档案

  1. 失业时忘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以补领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取消了60日的申领期限,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随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 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但不具备领取养老金的条件,又没有工作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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