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潜规则20条(潜规则一部剖析人性和社会发展的著作)
问心深处最锥心。
写在最前面:
因为最近工作比较忙,但是有点闲暇的时间又忍不住写点东西,在写作一事上自认为没半点天赋,坚持了几年也就这个鸟样,又因为没太多时间梳理修改,有时候看上去难免漏迭出,所以权且当做自娱自乐,供大家一笑,能看到点有用的观点更好。
今天跟大家分享一部吴思老师的大作—《潜规则》,在这里先借用一下吴思老师的半句话,写东西只是我的业余爱好,逻辑思维有时候也挺捉急,所以我写的都是一些在读书时候冒出来的感悟和心得,很可能见笑于大方。但我愿意姑妄说之,能姑妄发之,且有姑妄读之者,则幸甚。
对于潜规则,我第一次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还是在大二的时候,那会儿自己比较心高气傲,总觉得天大地大,老子不是最大,那也是第二大,老子就是正义的化身,眼里就容不得沙子。
所以当初在学生会的时候,记得一次有个副主席说了一句话,说是你们这群新人,一定要记得,遇到了学长学姐要主动打招呼,在这儿,你们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着。
最关键的是,那位副主席还有理有据的举了几个例子,什么哪几个不尊重学长学姐的,都被‘提溜’的不轻。
当时我那小暴脾气,立马就上来了,心想卧槽,凭什么,TM的这么能装13啊。
然后在之后的学生会下一个阶段的竞选中,我就奋笔疾书的写了个长篇大论的文章,在竞选当天,义愤填膺一番大肆的抨击,最后扬长而去,现在想想,好像还挺拉风。
不过最后的结局,我想大家也都能想到,自然是从此以后就成了很多人眼中的SB。
没办法,年轻气盛,血气方刚。
不知道看到这,有没有跟小编类似经历的朋友。
再然后就是大学毕业后,真正的走上了社会,一次又一次的碰壁,让我终于认识到了“潜规则”这三个字的强大力量。
直到遇见吴思老师写的《潜规则》这本书,才让我茅塞顿开,大彻大悟,一个不小心,正直了好多年。其实现在自我感觉也挺正直的……
有点扯远了。
既然是说《潜规则》这本书,我们赶紧拉回来。
还是最开头的那句话,问心深处最锥心。
不得不承认,人性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现实生活中,大部分的人,往往都会在潜移默化中陷入一个极致的利己主义循环中。
或者是本心如此,或者是生活被迫无奈,但是最终不得不妥协,成为自己年轻时最讨厌的那个自己。
世事无奈人无奈,现实就是这么尴尬。
而吴思老师,以亦雅亦俗、亦庄亦谐的写作方式,发明了一个很形象的词汇——潜规则,通过许多历史上值得思考和借鉴的案例,对官场和生活进行了分析。
揭示了人生成长,社会前进过程中,隐藏在正式规则之下、实际上支配着社会运行的不成文规矩。
这种不成文的规矩,并不是纯粹的道德善恶问题,是大多数人处于一种利害格局中的寻常或者叫正常行为,它是基于大家都可以理解的趋利避害的现实计算。
文中通过讲官吏和老百姓的关系、讲官吏和上级领导包括皇上的关系,讲官场内部的关系,以及几种关系混在一起讲,几个模块,对潜规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说和阐述。
最终得出了一个很能让人感到可笑的观点,任何一个历史事件或者集团发展,真正起到支配作用的,往往是与他们宣称遵循的那些原则相去甚远的东西。
实际上这不难想象,不管是日常生活工作还是书中描述的古时官场,有几个人不是想要追求更好的生活?过更舒适的日子?有好处摆在自己眼前,有几个人能经受的住那种利益的诱惑,一次两次可以,那么三次四次,长此以往呢?哪怕原本极为坚韧的心志,会不会动摇?
上面这个问题确实不太好回答,因为现实生活中,的确是有一部分人确确实实刚正不阿,就是宁死不屈的。
不过我们不可否认,大多数的人,面对一次次的利益诱惑,真的很难忍受得住。
这也就是书中朱元璋为什么会感慨:没想到刚刚提拔任用的时候,这些人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让他当官久了,全都又奸又贪。
当然,就像书中写的,历史上或生活中,那种真正一生清廉两袖清风的人还是有的,比如大家都知道的海瑞,一个当到了吏部侍郎——现中组部副部长的大官,竟然一辈子靠自己种菜吃,死的时候连棺材钱都没有。
至于为何如此,自然是那会儿的薪资太少了,少得可怜。
所以这就又转回来了,以至于书中写道,这就又给一些意志原本足够坚定的人,贪污的理由,吃不饱啊。
连最基本的生活都解决不了了,不贪还能怎么办,不同流合污,怎么活。
当然,我们现在社会是不需要考虑吃不饱的,至少身在公门是无需担心的。
除此之外,书中在第一篇中就借张居正的例子说明了一个道理:合法的祸害别人的能力,乃是官吏们的看家本领。这是一门真正的艺术,种种资源和财富正要据此分配并重新调整。
是不是很可笑。
文中的故事我就不赘述了,但是这不妨碍我们每个人去细致的品味一下生活,或者换位思考,加入我们自己身居高位,手里有了足够的权利,我们会如何使用?
有句话说的有那么点到位,‘身怀利器,杀心必起’。
品一品,是不是有呢味!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也是书中提到的,美国和伊拉克,一个有巡航导弹,能够随心所欲的炸人家的总统府或任何找得到的地方,一个干瞪眼。
这怎么玩。
拳头够硬,权柄够大,不显摆一下怎么能突出自己的能耐。
这跟生活一个样,在大规矩下,便有了所谓的合法伤害权。
说到这里,我们再退一步说点潜规则存在的必然条件,就跟前段时间我分享的《君主论》中写道的一样,对于别人,任何人心中都会心存怀疑。
那么对于潜规则内部的人来说,突然加入了一个陌生人,在规则内的人自然会跟防贼似的天天盯着那个新加进来的陌生人,但是怎么样才能够放下心来,自然要将那个新人同化。
就好比以前社会上很流行的一句话,什么叫好兄弟,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嫖过娼,一起分过脏。
只有把新人拉下水,成为一条绳上的蚂蚱,才能让人放心,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才对嘛。
长此以往,可以想象古代的官场会是什么情况,也难怪古时候连皇上都被一群人糊弄,皇上也是凡人,又不是神仙。
所以最后的结果,在荣华和享受的诱惑下,在人心和人性的作祟中,也就难免古代的官场上,自古以来容得下贪官和能官,唯独容不下清官。
反正就是总结起来一句话,人情和法度,自古以来都是极难划分的东西,只要分不开,难免就会有私心作祟;换句话说,人非圣人,孰能无过,一旦自己有了过错,那么就相当于有了可能被人抓住的把柄,大家都有把柄的话,慢慢的就抱成了一个团伙,越滚越大,这是必然的规律。
说这些,我当然不是想要宣扬一种负面的影响,希望大家都满脑子的利害计算,只是借这本书阐述一下最基本的观点。
除此之外,作为一个阳光向上的年轻人,我们还是要正确看待这种问题,生活中,我们需要适应社会,而不是要社会适应我们,我们可以圆滑世故,但是不能失去了精神和理想。
万事皆有利弊,界限太大,小编思维太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读一读这本书,自己琢磨品味一下。
最后抄录一下吴思老师对潜规则的部分定义:
1. 潜规则是人们私下认可的行为约束;
2. 这种行为约束,依据当事各方的造福或损害能力,在社会行为主体的互动中自发生成,可以使互动各方的冲突减少,交易成本降低;
3. 所谓约束,就是行为越界必将招致报复,对这种利害后果的共识,强化了互动各方对彼此行为的预期的稳定性;
4. 这种在实际上得到遵从的规矩,背离了正义观念或正式制度的规定,侵犯了主流意识形态或正式制度所维护的利益,因此不得不以隐蔽的形式存在,当事人对隐蔽形式本身也有明确的认可;
5. 通过这种隐蔽,当事人将正式规则的代表屏蔽于局部互动之外,或者,将代表拉入私下交易之中,凭借这种私下的规则替换,获取正式规则所不能提供的利益。
最后强调,在潜规则的生成过程中,当事人实际并不是两方,而是三方:交易双方再加上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双方进行私下交易的时候确实是两个主体,但是,当他们隐蔽这种交易的时候,就变成以正式制度为对手的一个联盟。隐蔽本身就是一种策略,这种策略的存在,反映了更高层次的正式制度代表的存在。
一家之言,不足为信。
我是冬末明月,一个没多少天赋却喜欢闲暇写点东西的阳光大男孩,欢迎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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