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失踪女子案告破弟弟首次谈话(杭州失踪女子案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

根据最新消息,杭州市公安局已经发布了《警方通报》,确认失踪的来女士已遇害,其丈夫许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江干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透过这则消息,可能已经毁尸灭迹,如果来女士的丈夫拒不交待会怎么样?

杭州失踪女子案告破弟弟首次谈话(杭州失踪女子案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1)

在这里,有网友分析了几个观点:

1-来女士的丈夫现在已经被刑事拘留,这就说明警方已经基本掌握了其犯罪的证据,只待完善证据链了。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两个术语: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犯,罪嫌。指犯罪侦查机关的侦查对象或者被侦查线索初步确定的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必须是特定的人,对尚未找到的和身份未确定的犯罪实施者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
  • 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性方法。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来女士的丈夫已经是嫌疑人身份,说明警察掌握了很多直指向他是罪犯的证据,只差证据完善,形成完整证据链来最后实锤;

来女士的丈夫作为此次造成恶劣影响和舆论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被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应该是拘留或者逮捕。但无论哪一种,都说明其是杀害来女士的最大嫌疑人。

杭州失踪女子案告破弟弟首次谈话(杭州失踪女子案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2)

2-如果来女士的丈夫拒不开口认罪怎么办?这其实是很难的,在拘留所里,警察的专业不是一般人能够抵抗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开口认罪,不适用缓刑。这话不是说说的。是人就有弱点,强力机关有的是办法让犯罪分子开口。

3-零口供也是可以定罪的,刑事法规定:刑事案件要重证据、轻口供;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有罪,但无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得认定被告人有罪;如果被告人没有供述,但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被告人构成犯罪,应认定被告人有罪。口供只是一方面,还要看其他的证据。

这里举个例子,可以提供借鉴。

2014年发生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花园的“2014·03·02”入室抢劫杀人案,某某市政公司董事长罗某某和妻子马某某被发现在家中惨遭杀害,被害人的奥迪轿车、金银首饰、银行卡及部分现金被盗走。

杭州失踪女子案告破弟弟首次谈话(杭州失踪女子案其丈夫有重大作案嫌疑)(3)

犯罪嫌疑人赵勤山被缉拿归案后也是负隅顽抗,拒不开口认罪。但最终还是于2017年9月1日,被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核准其死刑并立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认定,对于犯罪事实,被告人赵勤山虽不供认,但有第一审、第二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公安机关在现场提取的赵勤山作案时所穿上衣的纽扣、衣服纤维和赵勤山丢弃的作案时所穿上衣、运动鞋、被害人马某某的手机、奥迪轿车及在其居住的室内扣押的马某某的银行卡4张、金银首饰、赃款、假发、口罩、手套等物证的照片,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赵勤山使用马某某银行卡购买首饰的销售凭证、刷卡小票以及DNA相关物证,足以认定赵勤山以暴力手段劫取财物,杀死两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核准宁夏高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赵勤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所以,只要证据链完整,零口供也可以定罪。来女士遇害一案,案情也不复杂,且来女士的丈夫嫌点众多,深挖一下应该不会太难。相信杭州公安机关也有这样的能力。

综上所述,来女士的丈夫目前的嫌疑人身份已经确定,并已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不开口,公安机关会有办法还原真相让其开口。退一万步来说,就算他不开口,只要有完整的形成闭环的证据链,也可以零口供定罪。不开口也会一直羁押下去,直到洗清嫌疑或者被找到完整的证据定罪为止。

综上,希望对朋友们有所启发,谢谢!


还有网友分析:

又有新的强有力证据被爆了出来,同样是指向其丈夫许先生,那就是物业人员检查了7月5号这一天来女士家的用水量,竟然达到了2吨之多,我就想问问许先生作何解释。来女士失踪是凌晨5点半之前,就算上厕所也不可能用多少水吧,还有就是来女士的女儿,只是个10岁左右的孩子,那么这些水肯定就是许先生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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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吨水,是用来干嘛的?一个正常的家庭,一个能用2吨水吗,这实在是太夸张了。但是,还有一点值得疑问的是,其邻居并没有听到抽马水桶的声音。因为他的邻居说,一般情况下,自己是能听得清楚来女士家抽马桶水的声音的,但是这次却没有听到任何的声音。值得思考的是,许先生自己说自己在凌晨0:30 起来上厕所,如果说的是真的话,那么邻居应该会听到,莫非这人是采用了什么消除声音的方法?

如果来女士丈夫拒死不交代怎么办?我只能说,这种担心是多余的,没有必要的,在铁证与事实面前,不交代也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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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其不交代的可能性很小。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真相终究会水落石出。来女士的丈夫如果仅存一丝人性的话,他就会交代,因为警方已经掌握了相关的证据。

其次,网上流传着一种说法:说是此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就交代了,就是认罪了,他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大家都知道关于来女士拆迁房的问题,两人因此吵过架,二是许先生对于炒股非常狂热,但是赔了很多,问来女士借钱,来女士拒绝了她,当然了,还有一些其他原因,此人非常极端,在7月5号的凌晨便痛下杀手了。先用枕头蒙着来女士的头,使其窒息而死,然后将其分尸,冲进化粪池。

是不是这样,我们还要等待警方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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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来说,不管他承不承认,都会得到应有惩罚。承认了,也难逃制裁,不承认的话,亦是如此。只要做了,就一定会被发现,拒不交代没什么用。

希望警方早日破案,给来女士的家属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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