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

近日,达旗公安局刑警大队统筹兼顾“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与案件侦破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通过缜密侦查,科学布控,历时八天,行程一万多公里,在山西、陕西两省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特大二手车买卖系列诈骗案。

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1)

9月4日,达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郝某报警称:黄某以贩卖二手拉煤车为由,向其收取了135000元车款,后再无法与黄某取得联系,怀疑自己被骗。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展开侦查工作。

报警人郝某向民警反映称,他与黄某是通过二手车中介认识的,在这次被骗前,他也曾在黄某那里买过二手半挂车,且交易成功。这次黄某主动联系他称又有一辆二手半挂车要卖,由于第一次交易成功建立的信任,报警人郝某分两次向黄某支付车款135000元。付款后,郝某在约定时间内赶赴双方在山西约定好的地点取车,却一直无法与黄某取得联系。

9月6日,办案民警赶赴山西万荣县开展侦查工作。经过进一步调查,黄某向报警人郝某售卖车辆的原车主并不认识黄某,原车主曾通过中介在微信朋友圈对车辆进行宣传售卖,并已将该车辆于2019年卖给新疆一位车主。此时,民警进一步确定了黄某有重大诈骗嫌疑。

通过大量摸排走访,民警发现黄某与其父亲、哥哥一直从事二手车买卖,然而黄某却嗜赌如命,近几年因赌博已欠下几十万的外债,而且黄某在案发后突然失踪,不与任何人联系,身份证、手机号和微信号均已不再使用。民警了解到黄某育有两子且年幼,试图通过其对妻子及小孩的挂念,迫使其主动露面或自首,然而黄某近两年因赌博欠债,债主时常追到家中要债,家人不堪其扰。去年其父亲因替子还债不堪重负,加之身患旧疾已离世,家人对黄某早已心如死灰、失望至极,并不愿意配合民警,这使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9月9日,办案民警离开山西万荣县,前往山西运城,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继续对黄某的行踪展开调查。通过深入分析研判,民警发现黄某曾购买过9月2日从北海到西安的车票,虽然只是一条车票购买记录,并不能证明黄某确实到了西安,但民警不愿放过任何一条与黄某有关的线索,立即赶赴西安。

在西安,办案民警通过西安警方的人像比对系统,发现黄某确实到了西安,并且近期在雁塔区附近出现过,这一发现使民警备受振奋,也印证了之前的侦查思路是对的。然而,黄某出现的区域地处当地两个大型购物广场和高层(30层以上、一梯6户)公寓居民区,环境复杂且人流量巨大,这给民警进一步排查带来了巨大难度。

本着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的工作态度,办案民警对高层公寓楼挨个走访,对商场周边相对重点区域及楼内经营场所挨个排查,步行上楼后再乘坐电梯下楼,每走完一栋楼后双腿都不听使唤、倍感麻木。从早上排查至凌晨,期间吃饭、去卫生间都是轮流去,生怕错过任何一次“偶遇”的机会,高强度的工作消耗着民警的体力、也打磨着民警的战斗意志,连续两天的挨个摸排,并未取得任何新线索,案件还是毫无头绪。

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2)

第三天,办案民警调整思路,调取周边所有的监控视频寻找黄某的身影。由于附近两个大型商场商户集中、人员密集,调取监控时间段长、工作强度大,民警只能轮班进行。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民警盯着电脑屏幕一看就是一整天、一整晚,个个都熬红了双眼。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几个昼夜的辛苦工作后,民警终于在商场一个药店的监控中发现了黄某的身影。民警迅速以药店为中心,扩散至街面和路边进行便衣侦查,并在过往的人群中发现了黄某,当场将黄某成功抓获,并于当日将其押解回达拉特旗。

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3)

经审讯,黄某对自己诈骗达旗居民郝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黄某还交代了自己以买卖二手半挂车的名义,一个月之内诈骗全国各地10余名受害人共计280余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在短短数十日内将诈骗款项全部挥霍一空。

目前,黄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达旗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查办之中。

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4)

非法买卖2亿公民信息获利300余万(虚构二手车交易)(5)

警方提示:

消费者在购车前一定要了解清楚相关注意事项,加强防范:

1、如果要买卖二手车,最好到正规的、受到车管所的监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上去选车和购买,出了问题想要维权也相对容易。

2、不要贪便宜,低于市场价格很多的二手车必定有问题。

3、与车商交易时,必须要验证清楚相关证件,在各种信息确认好后再付钱。

来源:平安达拉特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