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措施(影响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因素)

合作行为有助于青少年提高学习动机和学业成绩,也有助于青少年同伴关系的发展。总结以往研究可以发现,影响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因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养方式。霍顿(Holden)的研究指出,父母教养方式的不同会导致儿童做出不同的行为(抵制行为或合作行为),对父母教养方式进行积极干预后发现,儿童的合作行为和合作情感也会发生变化。国内学者以母亲教养方式为例,研究了教养方式对儿童合作行为的影响,结果发现,在劳动合作中,母亲教养方式中的惩罚性、接受性和拒绝性均与儿童的合作行为呈正相关。

促进青少年发展的措施(影响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因素)(1)

  二是交流。良好的交流能够促进合作的发展,但不同的交流形式对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影响是不同的。美国学者纳奎恩(Naquin)等人研究了电子邮件交流(E-mail communication)对于合作的影响,结果发现,邮件交流与现实交流的结果正好相反,通过电子邮件交流的人表现出较少的合作行为与合作情感。可见,现实中的交流更能够促进合作和合作的发展。

  三是信任。信任的心理学研究始于经典的囚徒困境实验(prisoners’ dilemma),在这里信任是指个体处于困境或不可预知的风险中时,认为对方值得信赖,且不会利用自己的信任为他自己谋取利益的心理。在博弈范式和信任情境的研究中,心理学者通常将信任行为等同于合作行为。近期也有学者研究了信任与合作的关系,结果发现,个体的合作行为与他们对他人的信任态度呈显著正相关。

  四是行动目标。具有共同的行动目标是合作的基础。早期关于行动目标与合作之间关系的研究发现,如果儿童出现合作行为后能够获得奖励,那么儿童就会将奖励作为共同的行动目标,而当奖励撤销后,无论是合作的行为还是合作的情感都会减少。有研究发现,如果儿童的行动目标不同,他们的行为就会不一样,当行动目标一致或具有合作性的行动目标时,儿童就会表现出更多的合作行为和合作情感。

  五是人格因素。以往对于合作行为的研究发现,在众多影响合作行为的因素中,人格因素是最常被讨论到的因素之一。例如,罗西(Ross)和劳什(Rausch)研究了大五人格与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关系,发现大五人格中的宜人性是影响合作行为的一个重要因素,宜人性维度得分较高的人表现出更多的合作倾向。同时,宜人性与不良竞争之间存在负相关。还有研究团队通过整合的多层模型探讨了大五人格与青少年合作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人格因素能够很好地预测合作的水平。总的来说,人格因素尤其是类似大五人格中的宜人性因素与青少年的合作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

  六是移情能力。移情指的是能够从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国内学者在讨论合作创造力的问题时提到,在东方文化背景下,合作创造力的发展与个体的移情能力有关。总的来说,移情能力较高的个体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人的想法,从而促进合作行为的发展。国外近期的研究也证实了移情与合作之间的关系,比如朗布尔(Rumble)等人研究了移情在社会交往中的作用,认为移情是化解人际间误解的有效工具,从而有助于人际间合作行为和合作情感的发展。

  七是性别因素。近期的一些研究发现,合作存在性别上的差异。查尼斯(Charness)和卢斯蒂奇尼(Rustichini)研究了团队活动中的合作,结果发现男性在团队活动中的合作要少于女性,他们对此的解释是男性希望通过竞争来巩固自己在团队中的地位,而女性则是希望通过合作来体现自己在团队中的作用。然而,塞尔(Sell)和凯珀斯(Kuipers)从结构性社会心理学的观点(Structural Social Psychological View)出发,认为性别对于合作行为的影响是不稳定的,这种不稳定性缘于社会心理结构的不稳定性。因此,性别对于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影响及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验证。

  除了以上一些常见的影响因素外,还有一些因素也被认为会影响青少年的合作行为,但这些因素的实证支持并不多。例如,迈兹(Mize)和科克斯(Cox)的研究指出,儿童的言语能力会影响他们的合作,这可能是因为言语能力通过影响儿童的交流来影响同伴间的合作。奥什(Ausch)则认为,儿童青少年的合作行为和合作情感依赖于活动的类型,在合作性的活动中,儿童的合作会增加,而在竞争性的活动中,儿童的合作就会减少。还有研究认为,主客体关系认知、个体在群体中所处的地位、合作训练等都是可能影响合作行为的因素。

  既然合作行为对于青少年的学业、人际关系等都有重要的影响,那么对于青少年合作行为的培养也就成了该领域的一个重要内容。青少年的合作行为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法加以培养。一是在特定的训练环境中,通过设计良好的训练方案来实现合作的提升。二是在学校教育教学的环境中实现合作的提升。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合作小组、合作学习等活动形式来提升合作水平;从教师的角度出发,可以通过教师的积极作用来影响学生的合作行为,从而实现学生合作水平的提升。在不同的情境和条件下,可以选择恰当的方法。例如,当培养对象是幼儿且群体数量较少时,可以运用特定的合作训练来培养幼儿的合作行为,这样可以充分考虑幼儿的心理发展特点;如果培养对象是在校学生,尤其是面对整个班级甚至更大群体时,从教学角度出发的培养模式或许更加适用。

  (本文系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陕西省乡村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调查研究”(2020ZX20)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创业心理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殷华西 周苏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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