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是从哪天算起(别忘了驾驶证也有有效期)

这两天,糊涂的市民邱先生懊悔不已邱先生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4月30日,本应该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到车管所换证,但他压根没想起这件事一转眼,又是3年过去,到了2018年的4月,直到最近偶尔和朋友闲谈聊起驾驶证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驾驶证早已过期,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驾驶证过期是从哪天算起?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驾驶证过期是从哪天算起(别忘了驾驶证也有有效期)

驾驶证过期是从哪天算起

这两天,糊涂的市民邱先生懊悔不已。邱先生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是2009年4月30日,本应该在2015年4月30日之前到车管所换证,但他压根没想起这件事。一转眼,又是3年过去,到了2018年的4月,直到最近偶尔和朋友闲谈聊起驾驶证时,他才意识到自己的驾驶证早已过期。

4月3日,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就此采访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对驾驶证相关问题进行集中梳理以向市民做提醒,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200-1000元的罚款处罚。在驾驶证被注销后还驾驶机动车的,还将面临200-2000元的罚款处罚,并有可能被行政拘留。

注意: 驾驶证也有有效期

记者采访城区各交警大队了解到,驾驶证过期后仍未换领新证的驾驶人大有人在,如果不是被临时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下发现,这些人根本不会发现驾驶证早已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或提交体检证明的处理方式包括没有超过1年、超过1年不到3年、超过3年三种情况。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驾驶证不会被注销,这段期间内,换新证也不会被罚款。不过,在此期间,被发现使用该驾驶证驾驶车辆是要挨罚的;

如果超过1年不到3年,属于注销可恢复,必须参加科目一考试通过后可恢复正常状态;

如果超过了3年,则驾驶证就会被注销,驾驶员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拿到驾驶证。

驾驶证过期仍上路有哪些影响?

民警介绍,在驾驶证正页的最底下一行查看驾驶证的有效期是日期和有效期限,在驾驶证副页上查看相应的换证提醒信息,即驾驶证有效期到期前90日内可申请换领新驾驶证。

那么,驾驶证过期仍上路行驶会有哪些影响?

民警告诉记者,驾驶证被注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000元罚款,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罚款。

此外,根据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的保单只对合格、合法车辆生效。驾驶员没有对驾照进行换证,所开的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均有权拒绝车主的索赔要求。无证驾驶、驾驶证被暂扣、驾驶证无效或不符等都属于违法驾车的行为,保险公司对这些行为都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申请换领驾驶证需要满足哪些前提?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或者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已参加审验教育的;

3、申请人没有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

4、申请人身体条件符合驾驶许可条件;

5、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押、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满足以上五点要求方可办理驾驶证的换证业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初次申领的驾驶证有效期限为六年。如果在第一个六年有效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换证以后驾驶证有效期为十年,而如果十年内没有发生记满12分的记录,再换证以后就是长期的。

外地驾驶证兰州也能换领

根据公安部139号令第五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应当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所以,外省市申领的驾驶证和省内其他市州申领的驾驶证(C类以上含C类)都可以在车管所办理换证。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因出国、服兵役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可提前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需要注意的是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李升

编辑:杨倩云 实习生 何春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