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修建的长城真有用吗(秦始皇修建长城)

“秦筑长城比铁牢,蕃戎不敢过临洮焉知万里连云色,不及尧阶三尺高”秦始皇是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原的皇帝,被后世称为“千古一帝”他出生在赵国的邯郸城,自小看尽人情冷暖,养成坚韧不拔的品格随后回秦国登上掌权的宝座,重用蒙恬、李斯等人展开横扫六国的计划这位皇帝,虽然让很多现代人钦佩,可他却是许多古代百姓眼中冷酷又无情的暴君,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秦始皇修建的长城真有用吗?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秦始皇修建的长城真有用吗(秦始皇修建长城)

秦始皇修建的长城真有用吗

“秦筑长城比铁牢,蕃戎不敢过临洮。焉知万里连云色,不及尧阶三尺高。”秦始皇是历史上第一个统一中原的皇帝,被后世称为“千古一帝”。他出生在赵国的邯郸城,自小看尽人情冷暖,养成坚韧不拔的品格。随后回秦国登上掌权的宝座,重用蒙恬、李斯等人展开横扫六国的计划。这位皇帝,虽然让很多现代人钦佩,可他却是许多古代百姓眼中冷酷又无情的暴君。

长城是为了抵御草原民族的入侵而修建的,属于军事类工程,能让国家的发展更加稳定。这原本就是一桩为国为民的好事,为何惹得百姓怨声载道呢?

修建长城有积极意义,彰显古人修筑智慧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彻底地统一国家之后,为了防止北方匈奴的侵犯,维护中原的发展,决定修建一条连通燕国赵国和秦国的长城。长城修建之后确实对北方的少数民族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掌权变得更加稳固。也就是说,长城的出现对秦国有积极的意义。

后世在进行调查过程当中,在乌拉特中旗乌不浪口红旗店往西处走一公里的样子,发现一条早已残破的长城。从它的断面上进行分析,可以了解到该内部还有一层较为稳定的墙壁,这就是秦朝在赵国长城上进行加宽加厚改造成的秦长城,在长城周边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醒目的石头堆做标志,从这些石堆中,还可以找出它原本的四面墙壁。

有专家经过深入的分析,墙壁应该长5米到7米左右,高度在6米到8米左右。这是秦国时期修建的烽火台,主要是用来传达警讯的。烽火台通常会设在较高的山巅,与长城垂直的距离不会超过3公里。周边还房址、城障等。没有卡车、吊绳等工具的辅助,能修建出完善的长城可谓一绝,这表现出古人的修筑智慧。

百废待兴阶段,强行征收农夫,推出“城旦”之刑

秦始皇修建长城确实是有利于统治和发展的,但对于老百姓而言则是天大的灾难。为什么要这么说呢?因为修建秦长城需要耗费极大的人力物力。如果是国泰民安倒也无妨,不过彼时秦朝正处于百废待兴的阶段,局势上还是有一定紧迫感的。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各个民族合并还存在芥蒂之心。

秦始皇毫不犹豫地修建秦长城,这对战乱里还没缓过生机的底层百姓而言,只是加重了负担。秦始皇先派蒙恬带着士卒连年施工,但他又觉得进度太慢开始大量征收饥民,还把全国健康农夫送了过去。若是农夫自愿的也就罢了,可基本上都是强制被抓去的,这怎么会不引起民愤?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城的修建,秦始皇下令把处以"城旦"之刑的囚犯送去北方。除了穷凶极恶的坏人,大多数人被处以这种处罚是因为没有“焚书”。何为“城旦”之刑?据裴晔在《集解》和《汉书·刑法志》所做出的注释可以得知,“城旦”先给犯人做黥面刺黑的处理,再给他们剃个头发,用铁圈套住脖颈才送去修长城的地方。

古人相信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这般刑法过于苛酷。这种犯人在白天要做巡守,直到天黑才开始筑城。到了汉代针对犯人也会采取这种刑法。在《史记·李斯传》中曾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秦始皇在沙丘之地去世后,没有赶紧进行发丧。朝中李斯和赵高为了防止扶苏有作乱之心,特地伪造了刺死蒙恬和扶苏的遗诏。

扶苏认为自己是秦始皇生下的儿子,那么就应当遵从他的遗诏,于是自杀。蒙恬认为这是个圈套,没有自杀。这段故事的描述,让秦长城添上了更多的血腥气息。

总人口3000万,修建秦长城多达百万人

在秦王朝修建长城的过程当中耗费了多少人力呢?这就需要先调查清楚秦王朝全国的总人口。据相关史书记载,公元前210年,秦王朝总人口在3000万左右。蒙恬带着30万士兵去攻打匈奴,成功驱逐他们后,在黄河以南之地开始修筑长城。这30万人是否全部加入到修建长城当中,史书没有进行明确的记载。

但通过数据了解到,在修建长城的过程当中,至少有30万的防守部队。而后有相关资料表明,秦始皇在修阿房宫的时候动用了70万人。阿房宫的修建虽然没有秦长城那般困难,但也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何况修建秦长城,全国上下的男人全部被拉去做苦力了。由此可以推断出,修建长城的人数至少超过全国人口的四分之一,也就是说多达百万人以上。

大秦帝国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古代版图从分裂走向统一的局面。从过往的史书当中可以了解到秦始皇的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有着超于常人的坚韧之心,是个野心勃勃的帝王。不过登上皇帝宝座后的手段过于强硬了,以至于引起民众的反抗之心。这也正应那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参考资料:

《史记·秦始皇本纪》

《史记·李斯传》

《左传·襄公二三年》

《汉书·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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