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鲁迅的弟子(民国奇案鲁迅的)
民国奇案:鲁迅的“私淑弟子”,因为单身惹来牢狱之灾
文/老张在路上
鲁迅一生,在国内多所学校任教,是知名的作家、学者,鲁迅又把青年看成是未来的希望,热心培养和扶持青年。这样一来,自然就有不少弟子。在这些弟子中,有真正听过他的课堂的,还有所谓的“私淑弟子”。 比如:高长虹、柔石、胡风、冯雪峰、聂绀弩、萧军、萧红、台静农、徐梵澄、唐弢、李霁野、叶紫、许广平、尚钺、韦素园、魏建功等人。
在这些学生弟子中,有些人继承了鲁迅的精神,有些人传承了鲁迅的文风,有些人成就不小,有些人结局嘘唏,他们后来虽然是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对于鲁迅曾经的教诲却是难以忘怀,并终生引以为傲。
在上面所列鲁迅的学生和弟子外,另有一位著名作家,也一生自称鲁迅“私淑弟子”,宣传鲁迅精神,他就是著名作家许钦文。
01
许钦文(1897.7.14-1984.11.10),原名许绳尧,生于浙江山阴。
许钦文写作起步时间很早,1922年发表第一篇作品短篇小说《晕》,此后经常在《晨报》副刊发表小说和杂文,受到鲁迅的扶植与指导。
鲁迅和许钦文的交往,要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初期许钦文在北京半工半读的学生时代。
1917年许钦文毕业于杭州省立第五师范学校,留任母校附小教师。1920年,在五四运动思潮的冲击下,许钦文独自北漂,在北京,他一面给杂志社抄稿、校对和做一些发行的杂务工作,一面进入北京大学旁听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后在同乡孙伏园帮助下,为孙伏园主编的《晨报》副刊写稿。
1923年1月15日,孙伏园写了一封信,叫许钦文到教育部找鲁迅。从此以后,孙伏园就经常带许钦文到鲁迅家看望鲁迅,开始了他们十三年如一日的频繁的交往。
因为孙伏园的介绍,1923年前鲁迅就知道小同乡许钦文的名字。但更深的交往,是在鲁迅从八道湾搬到砖塔胡同以后。
鲁迅与周作人分裂后,急于分开住,就叫孙伏园委托许钦文的四妹许羡苏向俞芳姐妹借屋暂时寄居。
鲁迅从1923年8月2日从八道湾移居砖塔胡同到1924年5月25日移居西三条胡同新居的这近十个月里,和许钦文面谈多达23次。鲁迅关心许钦文的生活,许钦文当时生活艰苦,有时空着肚子听鲁迅讲课,听完课,鲁迅就请许钦文去茶社喝茶吃点心。有一次,鲁迅看出来许钦文大概没有吃饭,就叫来一大盘肉包子,鲁迅自己只吃了一个,其余的都让许钦文吃掉。
为了培养许钦文使之尽快扩大影响,1926年由鲁迅选校,资助的短篇小说集《故乡》出版,描写的多是浙江家乡的人情世故态,颇受好评,鲁迅先生将其列入“乡土作家”之列。
1926年8月,鲁迅接受厦门大学聘请,和许广平同时离京南下,许钦文和宋子佩帮助鲁迅搬运行李到车站,给鲁迅送行。
1927年许钦文离开北京到杭州,这年10月,鲁迅从广州到上海定居。因为上海到杭州不远,每年许钦文都数次到上海看望鲁迅,并给鲁迅带些杭州当地的土特产和鲁迅喜欢吃的东西。
02
1932年2月11日,农历正月初六,一条爆炸性新闻传遍全城,说名作家许钦文家里发生刘姓、陶姓两名女子被杀的离奇惨案,警察已介入调查。
一人外人眼里36岁的独身男子,家里发生青年女子一死一伤的惨剧,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有的说刘、陶系恋人,因一方移情别恋,另一方才起杀意。有的说是三角恋,两女为许钦文争风吃醋,最终引发血案。那么,事件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陶元庆)
许钦文在绍兴读书时有名同窗叫陶元庆。两人曾一起到北京谋生,同住在绍兴会馆,朝夕相处,志趣相投,友情日笃。陶元庆专攻绘画,擅长运用西洋技法表现东方情调,在画坛声名鹊起。经许钦文介绍,陶元庆结识鲁迅,曾为《彷徨》《坟》《朝花夕拾》等名著设计封面,又应邀为鲁迅画过肖像。
由于常年辛苦工作,身体虚弱的陶元庆偶感风寒,服药无效,不幸于1929年夏天去世。许钦文异常悲痛,在鲁迅等人的资助下,将挚友安葬在生前喜欢的西湖之滨,并请著名画家丰子恺题写墓碑。为保存陶元庆的画作,许钦文四处奔波,最后在石塔儿头莲花凉亭旁觅得一块地皮,负债建成“元庆纪念室”。又在旁边造三间平屋,作为自己的寓所。
因为陶元庆,许钦文和陶的妹妹陶思瑾熟识。后来陶思瑾考入林风眠任校长的西湖艺术专门学校绘画系读书,课余常到莲花凉亭许家走动,有时还在许宅留宿,和女佣同睡一室。
(陶元庆设计的鲁迅作品封面)
由于陶思瑾的关系,许钦文还认识了陶的艺专同学、湖南长沙人刘梦莹。多才多艺的刘梦莹喜爱写作,常向许钦文请教,曾有小说在许的帮助下发表。
刘梦莹陶思是无话不谈的思闺密,平时衣着互穿,钱物不分,出双入对,亲密无间。
1932年2月11日,下午4点多,许钦文带着刚从老家绍兴赶来的妹妹回到寓所,发现惊人的一幕:院子草坪上躺着两个鲜血淋淋的女子,分明就是暂住在家里的陶思瑾和刘梦莹,刘梦莹已气绝身亡,陶思瑾一息尚存。附近草坪上有断发一绺,染血的菜刀一把,皮鞋一双。
许钦文作为房主,自然与案情关系重大,警方随即将他扣留起来,送往岳坟警署。次日,他被移送到杭县(今杭州市)地方法院,等待法官讯问。
在法院看守所,主办检察官说:“你年长无妻,这样两个青年女子在你家里,瓜田李下,你总脱不了干系……剥夺你的自由一下!”说完,就将他关进看守所。
03
许钦文原以为自己不在凶杀现场,只因屋主关系被警方扣留,一俟讯问结束便可回家,谁知事与愿违,不仅未能马上释放,还被转入法牢,事态似乎越来越严重。按照检察官的话,自己即使没有犯事,因为没有娶妻,就该受到怀疑,这是什么逻辑。他更没有料到,从此,“无妻之累”像一条绳索将他死死捆住,在以后的很多年里让他吃尽苦头。
刘梦莹姐姐刘庆荇见许钦文已被关入看守所,便聘请律师,状告许钦文“谋财害命”。经警方侦查,案发时许钦文不在现场,有女佣、车夫、邻妇等七人作证,“害命”之说显然不成立。至于“图财”一节,警方在元庆纪念室找到刘梦莹的小皮箱,当众打开,箱内钱物完好无损,故“图财”二字也落不到许钦文的头上。
法院没有找到许钦文获罪的证据,于3月16日将羁押一个月零七天的他取保释放。
(民国女学生)
许钦文被释放的消息,引起在杭州的湖南人的强烈不满,认为许钦文身为屋主,却与命案没有干系实在不合常理。时任国民党浙江省主席鲁涤平是湖南人,一些同乡以法院偏袒许钦文“逍遥法外”,死者是湘人为由,通过鲁涤平,用“主席转函”的方式压制法院。而刘庆荇也一定要将许钦文和陶思瑾“绳之以法”,再次起诉许钦文犯“妨害家庭”罪,声称其利用元庆纪念室诱骗意志薄弱的少女,意图乘机猥亵或奸淫。
检察官搜查到刘、陶的日记,发现两人曾缔结盟约,“为永久保持爱情,绝不与男子结婚”。虽然信誓旦旦,却互相猜忌,早已交恶。陶思瑾怀疑刘梦莹另有爱人,刘梦莹也怀疑陶思瑾移情别恋,从各自的日记中不难看出,两人的感情已渐渐走入歧途。
陶思瑾开始坚称刘梦莹是自杀而亡,经法院多次审讯,她终于招供刘为她所杀。
有刘陶二人的日记为证,陶思瑾也承认行凶,案件本已基本弄清。但不管如何辩护,“主席转函”就是命令,法院岂敢不听,于是法官装模作样地经过几次审讯,以“意图奸淫和诱骗未满20岁之女子脱离享有亲权之人”的罪名,判处许钦文有期徒刑一年。陶思瑾杀人证据确凿,被判处无期徒刑。
刘庆荇认为罪重刑轻,陶思瑾觉得量刑过重,许钦文更认为何罪之有。三人都不服判决,向浙江高等法院提起上诉。不久,高等法院作出判决,改判许钦文有期徒刑两年,陶思瑾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许钦文和陶思瑾均不服,又上诉至南京最高法院。因为这个过程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许钦文暂得以保释出狱。
1933年8月16日,许钦文按照杭州地方法院重审“妨害家庭”案的通知,一大早赶去等候宣判。法庭上,照例问明姓名、年龄、籍贯后,法官宣布许钦文“妨碍家庭”案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可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他并没有被当庭释放,因为法官又宣布:“本案侦查已经完毕,为有逃亡及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把你羁押起来。”罪名是“窝藏共党”和“组织共党”。
原来,死去的刘梦莹是共青团员,侦查人员在她的皮箱中发现了团证。皮箱是寄存在许家的,人也是死在许家的,这便成了许钦文“窝藏”共产党的“罪证”。
(当年的报道)
04
入狱一个多月后,法院审理认为许钦文“组织团体”罪不成立,但仍认定“窝藏共党”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家里人急坏了,父亲又气又急,一病不起,很快抱恨而逝。许钦文得此噩耗,悲痛万分,暗自决定绝食三天,以抗议黑暗世道对自己的不公。
鲁迅一直关注着许钦文的遭遇,他一开始就不相信许钦文会“谋财害命”,给时任浙江监狱典狱长的陶书臣写信,要陶书臣公正办理。陶书臣是鲁迅同乡,辛亥元老陶成章的后代,在北京时和鲁迅就认识,很尊重鲁迅。所以许钦文“谋财害命”得以昭雪,并被释放出狱。
鲁迅为许钦文无罪释放而暗自庆幸,后来又从报上得知许钦文再次被捕入狱,鲁迅决定托人保释。他本想通过蔡元培营救,但蔡氏正在生病。他就写信给好友许寿裳,让其转请陈仪营救。他在信中说:“钦文一事已了,而另一事又发生,似有仇家,必欲苦之而后快者,新闻上纪事简略,殊难知其内情,真是无法。蔡公生病,不能相渎,但未知公侠(陈仪字公侠)有法可想否?”从这封信中,不难看出鲁迅的焦急程度。因陈仪在军队任职,不能出面担保,鲁迅还是通过蔡元培打招呼,将许钦文保释出狱,改判一年徒刑,缓期两年执行。
晚年许钦文在《卖文六十年志感》中说,生我者父母,教我者鲁迅先生也;从监牢里营救我脱离虎口者,亦鲁迅先生也。
抗战爆发后,当局宣布所有在押犯一律保释,已改判为无期徒刑的陶思瑾也被释放,她恢复自由后嫁人为妻,而其结婚对象据说是早前审判她的那位法官。
许钦文写有很著名的一篇文章《无妻之累》,认为这次惨痛经历都是因为自己一直没能娶妻的缘故。
为了保存陶元庆遗画建筑纪念室欠下的债款,靠许钦文辛勤教书、写稿获得的收入一点一点偿还,足足还了27年,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1956年才最终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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