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对知识产权的分类(国际贸易的核心要素)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表示,中国愿同世界各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推动同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技术交流合作。的演讲将知识产权置于全球视野之下,深刻指出知识产权在国际合作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随着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日益凸显,对于知识产权的争夺也日益激烈。正如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 2019 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所指出,我国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发挥好知识产权保护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石、创新驱动发展刚需、国际贸易标配的重要作用。在中美经贸摩擦的大背景之下,面对国际经济和贸易格局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有必要从贸易与知识产权挂钩的历史入手,梳理经贸摩擦的脉络与知识产权所扮演的角色,研判经贸摩擦与知识产权争端的发展趋势,通过知识产权这一核心要素发展壮大自己,开放共创繁荣,创新引领未来。
挂钩尝试:为竞争优势另辟蹊径
知识产权作为私权,最初主要发挥着激励创新的作用,为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19 世纪后期,基于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为维护列强的知识财产利益,加强知识产权海外保护,强化对扩散的仿制品、盗版产品的应对逐步成为新的课题,但与国际贸易还是平行发展的两条线,沿着各自的轨迹发展。20 世纪 60—70 年代,当国际贸易格局被打破、美国的竞争优势被挑战之际,知识产权在贸易中的核心要素价值和竞争工具作用开始备受重视并与国际贸易开始挂钩。
竞争危机引发贸易保护
20 世纪初期,由于美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因而积极倡导和奉行自由贸易政策,努力推行全球范围的多边贸易谈判。美国的贸易政策正是维系其强大贸易实力的保障,也是与全球经济格局的变化息息相关的。到了 20 世纪 70 年代,随着西欧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迅速发展,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世界经济多极化日趋激烈,美国在国际市场上面临更大的竞争。进入20 世纪 80 年代,美国的贸易逆差不断扩大,美国国内的保护主义思潮迭起。在这种形势下,以《1988 年综合贸易与竞争法》为标志,美国的贸易政策也最终实现了从自由贸易政策向保护主义的转变。在前 TRIPs时代,私人部门已经成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政治化运动。通过行业协会的努力,推动美国政策制定者将知识产权保护与《美国贸易和关税法》“301 条款”中的“贸易”相挂钩 。此外,美国“337 条款”也发现了自己的“第二用途”,转而成为美国政府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国际贸易方面直接对侵犯其国内知识产权行为采取单边制裁措施的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以此来保护美国国内产业对其国内市场的份额。
美国的这些做法,彰显了其用国内立法来调控国际贸易、进而维护美国优势竞争地位的决心,也在后续一系列行动中达到了预期目的。
知识产权充当保护先锋
在美国的这些努力之中,知识产权逐渐成为核心要素。统计显示,20 世纪 70—80 年代末,美国贸易代表总计向日本发起了 24 例“301 条款”调查,几乎全部成功迫使日本政府作出让步和妥协,从而打开了日本的钢铁、半导体、电信等众多制造业领域的市场,知识产权成为美国贸易保护的重要工具和主战场。
“半导体战争”是高科技之战的典型案例。半导体是美国 20 世纪 50 年代开发出来的领域,是打下美国在军事、太空等领域优势地位的基础领域。1976 年3 月,经通产省、大藏省等多次协商,日本政府启动了“DRAM 制法革新”国家项目:由日本政府出资320 亿日元,日立、NEC、富士通、三菱、东芝五大公司联合筹资 400 亿日元,总计投入 720 亿日元(2.36亿美元)作为基金;由日本电子综合研究所和计算机综合研究所牵头,设立国家性科研机构——VLSI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所,全力科研攻关,积累后发优势。
随着半导体技术区域成熟化,美国产业链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加上日本等国家的加速追赶,美国半导体的优势地位逐渐消减,日美半导体局势发生逆转。此外,20 世纪 80 年代,日本高科技出口已经超过进口;与此同时,日本机器人、集成电路、光纤通信、激光、陶瓷材料等技术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美国因此开始在高技术方面对日本采取防范措施,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1984 年,美国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限制本国技术外流,日美有关知识产权的摩擦日趋白热化。面对日本高技术产业的群体性崛起,日美半导体贸易摩擦激化,进而演变为“日美半导体战争”。
在美国政府强力施压之下,1986 年初,日美两国签订了为期 5 年的《日美半导体保证协定》,这极大地压缩了日本半导体行业的发展空间,此后迅速被中国台湾、韩国赶超。
在日美贸易摩擦案例中,美国挑起国际贸易“热战”依据的是其国内法,烈度仅限于两国之间,手段还是以限制价格、控制市场为主。换句话说,在知识产权保护尚未形成国际规则之前,美国只是单方面将知识产权作为“大棒”,用以维持自身的贸易霸主地位,抵消贸易伙伴的竞争优势。
走向国际:将美国做法推向世界
以《知识产权协定》的制定为契机,美国将贸易与知识产权挂钩的做法写入了国际条约,并以此不断推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维护美国的领导地位,推动全新知识产权秩序的形成。此后,随着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要,贸易摩擦往往伴随着知识产权争端。从这一时期开始,知识产权已然成为国际贸易的核心要素,地位与日俱增。
将贸易写入 TRIPs 协议
经济全球化造就了一个全球经济和市场,强化了经济强国对全球经济的控制,某种程度上全球化被称为“美国化”;知识经济的发展则改变了知识产权相关的产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产业界积极寻求知识产权的强保护,其游说推动美国在 20 世纪 70 年代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谈判东京回合接近尾声时将知识产权与贸易挂钩。1984 年,美国政府第一次正式将知识产权与贸易联系起来,其颁发了一份措辞强硬的声明,强调知识产权保护与美国产业全球竞争力之间的关键联系。
在这一时期,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通过将知识产权国际立法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转换到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GATT/WTO),产生了空前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发展中国家中以印度和巴西为首,联合反对推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但是美国运用“301 条款”等手段威胁对其进行贸易制裁,致使其无功而返。
以美国和巴西之间的知识产权争端为例,1984 年,巴西为鼓励信息产业本土化修订了相关法律,进一步将原有的限制制度化,并在某些领域基本禁止新增外资,从而引发美国“301 调查”的一个典型先例。1989 年 6 月,美国针对影响信息产业的进口数量管制及许可措施再次向巴西发起“301 调查”。1990 年,巴西修改相关法律取消进口管制措施,美国随后停止制裁。1993 年,巴西被美国列为《特别301报告》中的重点国家(PFC)而再次受到“301 调查”。1994 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巴西政府做出的保证和政策修改而终止了该调查;作为交换条件,巴西也放弃了知识产权方面的反对立场与主张。
知识产权“热战”是这个阶段的鲜明特色。美国以贸易制裁手段作为威胁,成功将知识产权纳入多边世界贸易体系,并且适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双边的摩擦与争议。
以“美国标准”要求中国
改革开放之后,中美之间的谈判始于 1979 年《中美科技合作协定》。此时的中国作为技术引进国家,科技创新与国际贸易还处于百废待兴的状况,虽然还远远不具备“制裁条件”,但在上述协定中,应美方要求,也为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写进了保护专利、商标、版权的内容,并作为签约的必要条款。但在中国的“入关”以及后来的“入世”谈判中,中国作为一个大国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这给美国朝野带来了巨大冲击。因此,通过国际贸易“设卡”,美国对中国提出了诸多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美国贸易代表罗伯特 · 波特曼曾表示“以更加强硬的态度对待中国”,他还表示知识产权是中国当年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中美双方在知识产权上的争端直接导致两国贸易摩擦,美国数次威胁对中国实施贸易制裁,并运用双边和多边的法律框架,要求中国制定或者修改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在谈判和协商的基础上,中美之间 3 次争端分别形成了多份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协议,消除了一触即发的经贸摩擦。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WTO 第一案也是以此为背景逐步展开,一度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 。
回顾这段历史,中美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争端演进分为两个阶段,美国有不同的关注,中国有不同的应对(表 1 和 2)。
随着 TRIPs 协议的签订,全球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知识产权作为科技、经济与法律相结合的产物,已经由单纯的法律构建物,演变成为科技创新的制度基础和政策依托;知识产权制度的运用也已成为大国较量和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
面向未来:以知识产权决胜天下
在后 TRIPs 时代,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核心要素进一步强化,发挥着把守科技创新领先优势和产业链顶端的垄断利益的重要作用。发展中国家以整体崛起的发展势头,再次对既有的国际贸易格局形成冲击,再加上 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机,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势力抬头。特朗普总统上台之后,中美之间的经贸摩擦不断加剧,知识产权的争端既是起点,也是焦点。面向未来,我们一方面要以史为鉴,妥善处理争端与摩擦;另一方面,也要从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的高度,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更好迎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机遇与挑战。
新时期中美经贸摩擦的实质
世界银行在 1999 年发表的一份报告中写道:对最发达国家来说,出口货物及贸易的绝大部分依赖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例如,在美国,其 50% 以上的出口依赖于某种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 20 世纪 50 年代的 10% 相比,有了巨大的增长。报告中还写道:许多工业化国家的公司,正在取得知识产权的优势地位,其知识产权往往覆盖了基本的研究手段和市场化产品,给新的公司和研究者进入新的全球工业领域造成困难。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分析美国竞争力排名世界第一的原因时指出,“美国的技术创新,特别是利用信息技术革命成果的最佳位置及其最后的产品受到了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美国政府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加强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不仅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贸易促进无形贸易的出口,而且可以在服务贸易特别是货物贸易中,有效打击贸易目的国的冒牌产品,使含有知识产权的美国产品的出口大幅度增长”。同时,在发达国家出口总额的比例当中,这几年知识产权所占的比例也发生了重大变化。美国出口产品对知识产权的依赖度现在已经达到了 65%。发达国家每向外转移 1 亿美元的专利技术,就能销售大约 50 亿美元的成套设备及附属产品。世界银行的报告敏锐地把握到美国国际竞争的制胜法宝就是知识产权,而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浪潮中,知识产权也必然是争夺的焦点,相应的,也是经贸摩擦的核心。中美之间新一轮经贸摩擦的新特点验证了该报告的观点。
与以往不同,中国在第四次科技革命中的表现、进展与突破较为迅速,知识产权保护亦是突飞猛进。2017 年 12月,欧洲专利局联合德国商报研究所发布《专利与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转化背后的发明》(Patents And The Fourth Industrial Revolution— The Inventions Behind Digital Transformation)报告认为,欧洲、美国和日本是第四次科技革命的领导者,但中国和韩国是迅速的追赶者。德国著名的马普创新与竞争研究所的专家在一份有关人工智能的智库报告中呼吁要学习中国、法国和日本将人工智能作为未来关键技术的战略。
美国朝野对此逐渐达成共识,即中国的崛起势必伤及美国的经贸优势地位;而之所以高度关注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原因之一也是美国的大部分经济来源是知识产权相关产业,美国出口额的一半以上都是来自这些产业,美国的知识是产权产业价值约占其GDP 的一半(图 1)。因此,从根源上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不可避免。
图 1 中美经贸摩擦涉及领域 资料来源:恒大研究院
从领域看,美国对中国加征税的领域不是中国更具比较优势的中低端制造,而是中国计划主要发展的高科技产业,包括航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这就不仅是经贸摩擦了,而是对中国复兴的围追堵截,意在阻止新兴大国崛起。
因此,知识产权可以说只是一个“由头”,即便中国接受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提出的全部要求及标准,美国也势必要以前所未有的限制进口、征收高额税收等措施相威胁,给中国在经贸上乃至更广范围造成打击。
贸易与知识产权争端趋势研判
2016 年 10月,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发布《中美贸易关系和挑战:过去、现在、将来与政策选项》报告并提出未来可能出现的 3 种情形,即双方达成协议并停止所有关税、长期但程度有限的经贸摩擦和经贸摩擦全面升级。2016 年年底,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研究得出 3 种情景,即全面经贸摩擦情景、非对称性经贸摩擦情景和中途夭折的经贸摩擦情景。此后的研究大同小异。而对于知识产权领域的争端来说,则显得更为复杂,参照表 3,要结合经济、科技等相关情况与知识产权本身情形来预测。
知识产权争端与中美经贸摩擦既互相关联,也具有相对独立性;同时,知识产权争端只是中美经贸、外交、科技关系的大格局中的一个侧面,背后是中美两国关系的调整以及世界局势的变动。因此,基于上述几种考虑因素,未来知识产权争端的情境可能有如下 5 种。
情境一:知识产权争端愈演愈烈
从现阶段的发展趋势来看,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完全有可能愈演愈烈。以往美国频频对中国实施的“301调查”和“337 调查”等单边措施,主要是想以其广阔的市场和优惠的贸易条件与中国进行贸易往来;同时,又以贸易制裁相威胁,迫使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市场接受美国的要求与制约。然而,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美国虽然依旧是世界上最大的对外贸易国,也是世界经济第一强国,但是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差距在不断缩小,美国感觉到越来越缺乏足够的“砝码”去改变其他国家的有关立法、政策等。中国也不再是以往完全被动的角色,对美国经济的控制能力也不再疲于应对。
当然,与 20 世纪 80 年代的日美经贸摩擦相比,中国目前的技术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竞争力较弱。在关键技术和核心零部件方面,中国仍然依赖从美国的进口。
因此,在预估到这场经贸摩擦的演变和影响难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无论结果如何,都将会深刻影响中国的未来发展。
情境二:知识产权争端与经贸摩擦相互交融
鉴于中美双方的经济贸易往来早已形成了“我中有你,你中有我”的局势,如果美国执意与中国发生经贸摩擦,也会出现“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局面。诸多中、美专家及媒体曾表示,这种单边主义措施,对于美国自身的经济问题是起不到任何帮助作用的,甚至会影响中美双边经济贸易关系,对于美国的国际形象也有所伤及。因此,如果两国经贸摩擦暂停或者升级,知识产权作为谈判筹码,也可能与之同步。
情境三:知识产权争端协商解决
美国白宫贸易前顾问鲍恩表示,美国应当寻求通过 WTO 规则解决问题,而并非通过“301 调查”等单边主义制裁工具来对待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问题。
基于鲍恩的这一建议,中国对此种可能性也要做好准备,在多边机制或者双边谈判前筹划好协商解决的步骤、要价与节奏,并且要把握住国家核心利益。
情境四:知识产权争端框架改变
从美国、欧盟、日本三大经济体进行自由贸易区谈判的情况来看,美国还有可能抛弃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另行制定贸易和知识产权规则,运用新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在此种情形之下,中国将会比较被动,需要权衡利弊,决定是否加入新的国际规则框架体系。
情境五:知识产权争端息事宁人
美国的中国问题专家罗伯特 · 劳伦斯 · 库恩分析此次“301 调查”是特朗普在政治上的权宜之计,其原因是特朗普在竞选时曾承诺支持者为他们召回就业,但这种政治行为对于美国经济问题也没有本质上的帮助。虽说短期情况下,部分美国人可能受益,但就长远而言,美国经济必将会受损,这种行为在某些程度上会影响美国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基于这种认识,知识产权仅仅是施压的手段,双方停止争端也不无可能。
我国未来知识产权应对之策及发展路径
从历史发展和国外经验来看,目前在国际贸易格局中,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要素地位空前提升,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就掌握了经济、贸易、科技、外交合作甚至国家安全的主动权。在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要素的国际贸易格局中,美国之所以决心抛开曾经由自己主导建立的 WTO 框架下的解决机制,再次拿起单边制裁武器、动用“301 条款”“337 条款”这样的美国国内机制来解决贸易逆差问题,就是因为在 WTO 框架下无法确保美国的绝对领先地位,无法有效控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知识产权争端的背后,隐藏着中美两国市场上高新技术的发展不平衡、机制的不完善、政策的不对等。以苹果手机为例,乔布斯曾说,iPhone 不过是将 IOS 系统装在了手机里,苹果手机的溢价更多的源自其良好的服务以及低价的全球供应链。在苹果手机的组装中,50% 的订单交给了富士康,而富士康公司 2018 年第二季度财报显示,公司营收 2 414.8 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 39.1 亿元人民币,公司净利润率仅为 1.62%。美国学者的一项研究《捕捉苹果全球供应网络利润》同样指出,除去主要原料供应地占的利润分成,其他利润分配依次是:苹果公司占 58.5%,中国劳工获得 1.8%,非中国劳工获得 3.5%,苹果以外的美国从业者获得 2.4%,欧洲获得 1.8%,日本和中国台湾各获得 0.5%,未归类项目占 4.4%,产品出口贸易统计还要列入中国出口顺差。也就是说,我国账面上的贸易顺差,并不能代表我们真正的科技水平和知识产权实力。此外,从中兴“缺芯”事件我们也能领悟到,必须要真正拥有知识产权的硬实力和软实力,才不会受制于人,才能掌握主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一次警醒,提醒我们将来中美贸易不再是量的竞争,而是质的抗衡,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争夺才是焦点所在。
正如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所指出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履行国际义务的需要,更是中国构建创新型国家,实现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需要。中国遵守国际条约义务,依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我国未来知识产权发展的路径就是要牢牢把握知识产权作为国际贸易、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文化繁荣和环节保护的核心要素。①要研究如何运用好知识产权制度增强核心生产力,以不变应万变,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把握主动权,是永远不会变的真理。②要扎扎实实提升知识产权质量,增强知识产权能力,严格知识产权保护,防御知识产权风险。③对于美国商界对中国存在的偏见与误解,可以通过增加民间企业、专家对话渠道,加强彼此沟通和理解;政府也可以面向中外企业,以论坛、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与合作,减少摩擦与纠纷。
细数历史上的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从可有可无发展到了重中之重;回首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中美贸易摩擦,知识产权也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史。此次中美经贸摩擦已经不同以往,实际上是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正如 2018 年 4 月在湖北考察时的讲话所指出的那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企业的“命门”所在。企业必须在核心技术上不断实现突破,掌握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掌控产业发展主导权。我们既要看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成绩,也要看到与美国之间存在的差距,总结经验与不足。“开放、合作、共赢、发展”这是不可阻挡的世界发展大势,但我们始终要保持警醒: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忘了自己,不要忘了自己的存在。只有心无旁骛做好自己的事情,做大做强自己,从战略和策略层面灵活运用好知识产权制度进行高质量高水平创新,掌握更多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掌握发展中的主动权,才能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为全人类作出更大贡献。(作者:韩秀成 王淇,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