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璎珞姐姐死亡的真相(魏璎珞姐姐之死)
看到这张海报
你是不是已经脑补了一出宫斗大戏
没错
这就是最近最火的古装剧
《延禧攻略》
检察官小姐姐也加入了追剧大军
终于盼到大结局
作为一名法律人
追剧时也不免留意到其中的法律细节
现在
让我们用现代刑法的视角
来聊聊这部剧涉及到的法律知识
快跟着我们 一起来学习吧
魏璎珞姐姐之死
和亲王弘昼一直倚仗权势,人品不端。乾清宫家宴当天,弘昼换上了傅恒的衣服,偷偷溜进了御花园,强奸了魏璎珞的姐姐阿满。弘昼的母亲裕太妃怕事情败露影响弘昼,就命人把阿满活活掐死。
强奸罪、故意杀人罪
弘昼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阿满的死亡是由裕太妃杀人灭口所致,故弘昼的行为不能构成“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法定加重情节,也不能以故意杀人罪对其数罪并罚。
裕太妃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锦绣造谣璎珞
锦绣嫉妒璎珞,造谣其与侍卫私通,甚至有孕。魏璎珞将计就计,导致锦绣阴谋败露后被贬入辛者库,成为最下等的宫女。
诽谤罪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宫女所里,因为魏璎珞久久未归,锦绣便造谣魏璎珞跟人私会去了,之后更是大肆在宫女间散播,致使璎珞人格、名誉严重受损,已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涉嫌诽谤罪。
玲珑栽赃吉祥
宫女玲珑偷盗了绣凤袍专用的孔雀丝线。为了洗刷自己,她故意将孔雀丝线送给吉祥。后吉祥被吴总管和张嬷嬷人“赃”俱获,吴总管以为吉祥就是偷盗孔雀羽线的人,将吉祥杖毙。
诬告陷害罪、盗窃罪
玲珑的行为是栽赃陷害。我国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构成此罪需要同时满足捏造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两个条件。
捏造事实表现为:无中生有、栽赃陷害、借题发挥把杜撰的或他人的犯罪事实强加于被害人。显然,玲珑有捏造事实的行为。
但客观上,并无证据表明,玲珑有向吴总管、张嬷嬷告发的行为。
因此,玲珑的行为尚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但其偷盗孔雀羽线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盗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贵妃逼迫愉贵人喝枇杷膏
愉贵人身怀有孕,高贵妃嫉妒不已,于是以给愉贵人治咳嗽为由,强行逼迫愉贵人喝下枇杷膏,想害愉贵人流产。按照剧中说法,此枇杷膏由枇杷新叶制成,而新叶有毒,在剧中坐实了高贵妃谋害皇嗣的事实。
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
假定枇杷新叶真的有毒,则高贵妃的行为属于采用投放危险物质的手段伤害特定人,但没有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故不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而应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司法实践中,若投放危险物质行为指向的是特定人,但危及公共安全,危害了其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的,则应当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娴妃阿玛给怡亲王送贿银
娴妃的弟弟常寿因贿赂鄂尔泰而被抓入狱,重病缠身。娴妃的阿玛纳尔布为了儿子能被轻判,向会审的怡亲王送去贿银。后被怡亲王告发。
行贿罪、受贿罪
纳尔布为了谋取儿子受轻判的不正当利益,给予主审官员怡亲王以财物,是典型的行贿行为,涉嫌行贿罪。
根据司法解释,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怡亲王收下纳尔布的贿银后,选择向皇上告发并上交贿银,符合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的情形,不构成受贿罪。
怎么样?
是不是get到很多法律梗
没想到……
宫斗剧竟也是一部犯罪大片
检察官提醒,
宫斗套路深,切记莫当真!
看剧的同时,
也莫忘了要遵纪守法噢!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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