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总督的权力(总督的权力有多大)
清朝时期,对于地方官手中军权的划分,都是非常重视的。因为,军权关系到军队的调遣,及武将的任命,同时,还影响到军饷财务等一系列问题。
从清政府的角度来看,他们需要给地方放一些军权,以便于他们在地方管理中,更好的完成朝廷交代下来的公务。但同时,也要防止地方官员的权力过大,对朝廷造成威胁。所以,清朝在给地方官授予兵权的时候,表现出来的态度是:小心、谨慎、克制,以尽量权衡双方利弊。
大家都知道,清朝的常备军有两支:
一个是八旗;
一个是绿营。
在清政权建立初期,由于,是通过战争夺取的政权,所以,地方军权主要掌握在武将手中。但是,随着政局逐渐稳定,太平生活开始之后,武将的地位就有所下降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文官势力的不断提升。在地方,总督和巡抚取代了提督,开始掌管绿营军权。
在了雍正时期,总督及兵部尚书衔,属于从一品官级,可以节制提督和绿营军官。当遇到一些突发情况的时候,总督可以调动绿营军。要知道,这些兵马平时可是归属于巡抚、提督直接管理的。除此之外,在总督的手底下,还管理着一些绿营,基本上,人数在数百人到上千人不等。
虽然,总督可以调动军队,但是,如果需要大规模用兵,还是要得到朝廷的认可。而且,八旗兵马是不归总督管的,他们主要受地方驻守的将军和都统直接管理。
由上面的描述可以看出,清朝把军权分为了两个部分:
一部分是由都统和驻防将军掌管的八旗军;
一部分则是由总督管理的绿营军。
双方各有领导,互不交叉,但都无法随意调动兵马,且都要听从朝廷的圣意安排。这样的军权划分,与清朝早期有所不同,那时候,边境不设督抚这个官职,而是由驻防将军以及都统掌管着军权。
在边境地区,经常受到外敌的侵扰,大大小小的战争时有发生,为了让边境的公务能够正常进行,不受战事的影响,清政府同意驻防将军或都统可以在有需要的时候,有权调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驻军。由此可见,在边境地区,驻防将军和都统的军权是最大的。
但实际上,清政府是不可能让这些官员拥有太大的军权,对于此,清政府则是通过相关的机制,让同僚之间相互牵制、制约,以达到削减驻防将军和都统权力的目的,并且,防止这些人军权私用,为个人积攒势力。所以,边境的驻防将军和都统的军权都不如总督大。
不过,以上的这些情况,在咸丰时期却发生了一些变化。
因为,那个时候,原来的国有备军八旗和绿营,逐渐的出现了衰败的迹象,战斗力大不如从前。虽然,历代皇帝也都试图扭转这个局面,但是,也都收效甚微。在平日里,应对一些小打小闹的任务还可以,可是,一旦爆发大规模的战争,这些军队基本上形同虚设。
咸丰时期,东南的半壁江山都落入了他人之手,而国内军队的战斗力更是不足。面对这样的情况,咸丰皇帝非常无奈,所以,只好同意地方自行编练军队。由于,东南本是“纳税大户”,因为不在清政府的管理之下,这些税收也就无法进入到国库之中。朝廷也没有那么多钱供养军队,只能将这些花钱的事转嫁给地方,让他们去“自负盈亏”。
而在这个时期,管理的重任则落在了地方督抚的肩上,而且,当时的督抚主要由汉人担任。虽然,地方督抚要同时挑起征兵和筹备军饷两大重任,但是,军权也随之有所提高。另外,这种增长是持续的,不会轻易回落。因为,这些地方军,很容易成长为地方督抚的私家军,军队的核心领导都是自己的亲信,士兵也是从地方征募而来,听从统领的调遣,以至于,这样的军队与朝廷的“感情”并不深。
同时,这些地方军队从训练到武器,都远胜于朝廷的常备军。从这可以看出,到咸丰以后,地方总督已经有一部分人,拥有了自己的独立部队,且训练有素,战斗力很强。对于这样的军权变化,清政府也是默默的接受了。以至于,在清朝后期,大部分地方总督都拥有了自编军队。
与地方军队不断兴起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八旗军和绿营军却一步一步走向了衰落。虽然,晚清时期,朝廷为八旗军武装了许多先进的新型武器,但是,依旧无法扭转其走向衰落的命运。八旗军的衰落,使得其在战场上能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有限,而作为八旗军指挥官的都统和驻防将军,也基本上成了摆设。
到了清朝后期,各个边境地区纷纷改设行省制度,用总督和巡抚代替以前的将军和都统之后,形势就发生了极大的转变。在光绪年间,还有伊犁将军掌管新疆地区的军政事务的事情,但是,到了宣统年间,伊犁将军就只能管理伊犁地区的相关事务了。
总之,在清朝前期,由于朝廷的压制,使得地方官的军权势力相差不多。但是,到了清朝后期,国家常备军的衰落,总督势力的慢慢聚集,并逐渐盖过了别的官员,成为了当时地方军权的最大官员。
参考资料:
【《清史稿·职官志三》、《八旗通志》、《八旗子弟的兴衰》、《议汰兵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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