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从我做起手抄报(庆城县创建省级文明县文明礼仪四)

(一)乘车礼仪

  1. 骑自行车: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骑车时不撑伞,不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骑车带人。遇到老弱病残者动作迟缓,要给予谅解,主动礼让。
  2. 乘公共汽车:车到站时应依次排队,对妇女、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照顾谦让。上车后不要抢占座位,更不要把物品放到座位上替别人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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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观光礼仪1.游览观光:凡旅游观光者应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对公共建筑、设施和文物古迹,甚至花草树木,都不随意破坏;不在柱、墙、碑等建筑物上乱写、乱画、乱刻;不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乱扔果皮纸屑、杂物。2.宾馆住宿:旅客在任何宾馆居住都不要在房间内随地吐痰,不要在墙上乱画,不要弄脏家具的表层、不要躺在床上吸烟。3.饭店进餐:尊重服务员的劳动,对服务员应谦和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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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刘亚妮

|责 编:刘兴存

|审 核:刘 阳 王亚宁

|总监制:涂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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