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的危害和副作用(汽油有什么危害呢)
汽油产品根据用途可分为航空汽油、车用汽油、溶剂汽油三大类。前两者主要用作汽油机的燃料,广泛用于汽车、摩托车、快艇、直升飞机、农林业用飞机等。溶剂汽油则用于合成橡胶、油漆、油脂、香料等生产;汽油组分还可以溶解油污等水无法溶解的物质,起到清洁油污的作用;汽油组分作为有机溶液,还可以作为萃取剂使用。
那么汽油到底有什么危害呢?
一、溶剂汽油的分类
1、70号溶剂油也称香花溶剂油,沸程60~70℃,主要成分为饱和烃,其芳烃和不饱和烃的允许含量很低。日用化学工业部门用于抽提香料物质中的香精,油脂工业部门用于抽取油料中的油脂。
2、90号溶剂油也称石油醚,沸程60~90℃。主要用作工业溶剂和化学试剂。也用于抽提药物的有效组分,提取烟叶中的烟碱,及抽取动植物中的油脂。
3、120号溶剂油也称橡胶溶剂油,沸程80~120℃。用于轮胎、胶鞋生产过程中溶解胶料和配制胶浆等,也可用作特殊快干油漆和颜料的稀释剂,还可作为仪表的清洗剂。
4、180号溶剂油也称航空洗涤油,沸程40~180℃,其精制程度较深。用于洗涤航空发动机的机械零部件及精密仪器仪表。
5、190号溶剂油也称工业汽油,沸程40~190℃。主要用于清洗各种机械零件,用作农药和医药工业的溶剂,及用作喷灯和打火机的燃料等。
二、溶剂汽油引起的职业病
依据《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GBZ27-2002
1急性中毒
1.1轻度中毒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诊断为轻度中毒:
a)头痛、头晕、恶心、呕吐、步态不稳、视力模糊、烦躁;
b)出现情绪反应,哭笑无常及兴奋不安等表现;
c)轻度意识障碍。
1.2重度中毒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诊断为急性重度中毒:
a)度或重度意识障碍;
b)学性肺炎;
c)射性呼吸停止。
1.3吸入性肺炎
汽油液体被吸入呼吸道后,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a)剧烈咳嗽、胸痛、咯血、发热、呼吸困难、紫绀及肺部啰音;
b)X线检查,肺部可见片状或致密团块阴影;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可增加。
2慢性中毒
2.1轻度中毒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诊断为轻度中毒:
a)四肢远端麻木,出现手套、袜套样分布的痛、触觉减退,伴有跟腱反射减弱;
b)神经-肌电图显示有神经源性损害。
2.2中度中毒
除上述表现外,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a)四肢肌力减弱至3度或以下,常有跟腱反射消失;
b)四肢远端肌肉(大、小鱼际肌,骨间肌)萎缩。
2.3重度中毒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诊断为重度中毒:
a)中毒性脑病,常见表现为表情淡漠、反应迟钝、记忆力、计算力丧失等;
b)中毒性精神病,类精神分裂症;
c)中毒性周围神经病所致肢体瘫痪。
3皮肤损害
看到这里可能大家会问,上面是溶剂汽油的危害,那么加油站中汽车用的汽油危害如何呢?
在《职业性溶剂汽油中毒诊断标准》GBZ27-2002附录中有以下说明:1)本标准中所指的溶剂汽油包括120、180、190、200号等型号汽油。
2)慢性汽油中毒诊断标准适用于接触溶剂汽油中毒的诊断,不适于加铅汽油中毒的诊断。其他不加铅动力汽油中毒的诊断可参照本标准试行。急性汽油中毒及吸入性肺炎的诊断标准适用于各种型号汽油。
三、处理原则
1治疗原则
1.1急性中毒
应迅速脱离现场,清除皮肤污染及安静休息。急救原则与内科相同。
1.2慢性中毒
根据病情进行综合对症治疗。治疗方法与神经精神科相同。
1.3汽油吸入性肺炎可给予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及对症处理。
2其他处理
2.1观察对象每年体检一次,重点进行神经系统检查,尽可能作神经-肌电图检查。
2.2急性中毒轻度患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患者经治疗恢复后,应调离汽油作业;吸入性肺炎治愈后,一般可恢复原工作。
2.3慢性中毒患者应调离汽油作业,定期复查,并根据病情适当安排工作或休息。
四、现场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给饮牛奶或用植物油洗胃和灌肠。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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