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描写的人物是(红楼梦中的不写之写)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曹雪芹花了十年以上的工夫来写这本书,自己说:“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红楼梦》是有特殊笔法的一部小说。在小说第二十七回的脂批之中,就有“《石头记》用截法、岔法、突然法、伏线法、由近渐远法、将繁改简法、重作轻抹法、虚敲实应法、种种诸法,总在人意料之外。”《红楼梦》在叙事上采用了曲折复义的表达方式,明确说小说故事是假语存(贾雨村)、真事隐(甄士隐),在真假、有无、虚实之间,《红楼梦》中有大量的艺术空白点,也就是“不写之写”。那么,我们该怎样理解《红楼梦》中的“不写之写”呢?或者说,我们需要对“不写之写”根据文本做出合理的界定、推定。
《红楼梦》的一种重要的艺术手法是“不写之写”。“不写之写”应该主要从美学修辞学上来理解,从文本学的角度来理解,而不是从索隐或随意联想的角度来理解。遗憾的是,“不写之写”大多数情况被属于历史学范畴的考证或非文学立场的索隐派所笼罩。一部艺术作品,所能写到的东西相对于无始无终、波澜壮阔的生活来讲总是有限的。也就是说,“不写之写”在“写”和“不写”之间有一个辩证关系。对于作家来说,“写”什么是值得反复思量和推敲的,“写”是主要的,是呈现给广大读者和观众的,是他们能够直接感知和认知的,是直接诉诸读者直觉经验的。至于“不写”,则属于并不完全由作家掌控的部分,由“写”唤起人们对“不写”感知、认知,这对作家来说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技能,对阅读来说不是轻易能获得的效果。
但这些艺术中的“不写之写”,在《红楼梦》中是显著存在的。那么作家和作品中的“不写之写”究竟该怎么理解?
作家的“不写之写”,应该是服务于其艺术目的的或者一定的艺术目的的。作家通过作品写出来的东西,虽然是局部的,但可以意识到它的整体,这才是“不写之写”。换言之,是有限与无限的统一,是确定性和不确定性的统一,而并不是所有的空白、笔触不到的都叫“不写之写”,不是在阅读过程中随意生发、随意联想到的内容都是“不写之写”。
从《红楼梦》的文本举例,如第三十五回宝玉与薛宝钗丫鬟莺儿的对话:莺儿笑道:“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上的人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次。”宝玉见莺儿娇憨婉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更提起宝钗来!便问道:“好处在哪里?好姐姐,细细告诉我听。”莺儿笑道:“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又告诉她去。”宝玉笑道:“这个自然的。”正说着,只听外头说道:“怎么这样静悄悄的!”二人回头看时,不是别人,正是宝钗来了。既然这个秘密是莺儿不能告诉宝钗的,此时在莺儿和宝玉对话时当事人宝钗闯了进来,莺儿当然不能当着宝钗的面给宝玉说了,况且是秘密呢。薛宝钗究竟有什么别人都没有的好处,读者也就无法知道了。这个“不写之写”,是永无直接答案的。不是宝玉以后没有机会再向莺儿求证求解,而是作者“不写”了。薛宝钗作为典型的封建淑女,确实有许多的好处,也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得清的。但是,这不是说这个“不写之写”无解,而是我们能够根据文本感受到、理解到薛宝钗的通晓时务、克己隐忍、善于决断等等性格特点。“不写”使文本具有了开放性,使我们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来丰富和确认,在阅读理解中让薛宝钗的性格丰富起来。而《红楼梦》的叙述又是具有文本的自足性、自洽性的,作家“写”了很多,“写”又限定了我们的理解和联想。薛宝钗世上人少有的好处,作家为了让你关注、揣摩他的艺术描写,从设置悬念和激发阅读动力与兴趣来说,也是不会轻易直接告诉你的。可以说,薛宝钗的进来打断了对话符合生活里的一般情景,同时也符合艺术家匠心独运的“不写之写”修辞运用。
急于求解问题的答案有,也没有,莺儿接下来要说的成为了文本的“空白点”,这就是“不写之写”的妙处。类似的修辞手段我们在前八十回中还能找到许多。值得一提的是,一个经常被人们提到的经典案例在后四十回中,即黛死钗嫁的一回中。人们常问:林黛玉临终之言是什么?林黛玉焚诗稿、断痴情,咽气之际声声叫着:“宝玉,宝玉,你好……”说到“好”字,便浑身冷汗,不作声了。“好”字后面的省略是不写之写,这也是修辞美学在叙事上的自觉应用。一般人的浅理解是——“你好狠心!”一边是鼓乐细鸣,一边是痴情绝粒,通常人们当然会如此理解。即使是林黛玉的身边人,由于未入林黛玉心灵世界,晴雯都未必不是这样想的。有人根据上下文的关系说,这里的回答是“你好我自好”,这种理解也是富有深意的,具有人性理解的纵深感,可以提供给大家揣摩。而另一种当代理解却是如此想象的:林黛玉孤零零躺在床,倾听远处欢乐的丝竹声,一定也幻想着自己的爱人与宝钗“成大礼”的热闹情景,犹似万箭穿心。一贯心软见了落花也哭的她此时竟无泪,说:“宝玉,你好……”无下文了。人们揣测:黛玉说:“宝玉,你好……”好什么呢?这真是千古之谜。你好狠心?你好好待宝钗?你好不理事?……然而,出人意料的回答之一是:“你好好睡觉?你好苦……你好苦?啊,对了,是这句:你好苦哇。”抱怨与同情、决绝与依恋,截然相反的理解,都是这里的“不写之写”所允许的。泪尽而亡,这是一个还泪故事,也是前世缘定和宿命结局。是的,林黛玉对贾宝玉的爱情具有内在的多维性、矛盾性,当然也具有艺术整体的统一性。
两种回答均具有哲理性,也算是禅心妙解。这样的“不写之写”,构成了文本理解的不确定性,但具有理解的合理性。因为这些不写之写,是读者可以根据上下文,根据对人物一贯的性格、行为逻辑、情感取向推测到的,但又不能完全说明白,不能完全“意于言表”,从而使艺术具有含蓄隽永、味之无穷的韵致和品格。为什么这些属于“不写之写”?因为这些留白、空白是艺术家通过艺术描写限定的,根据叙述逻辑或性格逻辑可以推演,也是作家个性和风格的延展,是属于作品的内在构成的内容,是可以通过比较、揣摩、反思意识到的内容。换言之,对这些留白、空白、不写之写不作引申、联想、填补,就不算是合格的阅读、欣赏、品鉴。
(作者单位: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
来源: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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