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地发布最新通告(新的一年青海人一定要知道的几件事)

今天起,

青海人这些事一定要知道,

每一条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涨工资了!青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2019年11月22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新闻发布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向与会媒体进行了通报。

调整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全省统一1500元/月人,调整为1700元/月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暂不调整,继续按15.2元/小时人执行。

执行时间: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青政〔2017〕41号)同时废止。

西宁新开通一条大站快车线路

2020年1月1日起,西宁公交将在原2路线基础上开通大站快车线路。大站快车相比常规公交线路,停靠站点少、运行时间大大缩短,运行效率显著提升,市区群众将享受到更加快捷、舒适、安全、高效的公交服务。鉴于大站快车运行方式站点少、车速快,线路号使用“T”开头(T2路);“T”开头在乘客乘坐时予以明显区别,大站快车会根据市民乘车需求对停靠站点进行调整优化。

T2路大站快车停靠站点:省广电局—植物园—西山一巷—古城台—西门—大十字—湟光—东梢门—康乐—博雅路北口—师大二附中—毛坊小区西—团结桥,共13站。

青海电动自行车要上牌啦

青海省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工作。由公安交管部门对符合新国标、获得3C认证的合规电动自行车给予核发正式号牌。对在用未挂牌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核发过渡电动自行车号牌。本次电动自行车登记挂牌对合标车与超标车将区别对待。

据悉,公安部已于今年4月15日起实施启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青海省出台了《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为推进新标准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青海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青海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暂行流程》,明确了登记车辆的范围、违规车辆信息上报、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限等内容。

人均每月增加180元!

我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12月31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现行的全省1350元/月人调整为1530元/月人,统一增加180元。此次是我省自1986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第13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1996年首次调整增长了10.8倍。

据了解,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到每人每月153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适用于参加失业保险并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城镇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后,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西宁站新增临时旅客列车及新增停站办理客运业务

新增临时旅客列车

一、加开西宁至拉萨Z9809/10次临时旅客列车

2020年1月4日至1月18日西宁至拉萨隔日加开Z9809次临时旅客列车。2020年1月6日至1月20日拉萨至西宁隔日加开Z9810次临时旅客列车。二、加开西宁至格尔木Z9831/2次临时旅客列车2020年1月21日至1月23日加开西宁至格尔木Z9831/2次临时旅客列车

新增临时旅客列车

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3日西宁至门源间加开D9917/8临时旅客列车。

新增停站办理客运业务

自2019年12月30日始发站起,增加渭南西停站办理客运业务:合肥—西宁T389次:渭南西5:45/48;西宁—东莞东K1310/1次:渭南西9:53/56;东莞东—西宁K1312/09次:渭南西21:38/42。

西宁35个销售网点平价供应鲜猪肉

2020年1月1日—2月8日,共计39天,每天向西宁市重点超市等35个销售网点投放平价鲜猪肉。

青海严查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

省招办近日发出《关于开展2019年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指出:2019年秋季赴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资格审查及备案登记工作定于学生就读高一年级寒假期间进行,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

降低就医负担!青海省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日前,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青海省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12月3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执行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将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

西宁住房公积金上调基数

青海多地发布最新通告(新的一年青海人一定要知道的几件事)(1)

西宁中小学生,寒假要来了

西宁市教育局12月18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中小学期末考试及寒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

(一)2019—2020 学年度全市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

小学放假时间:1 月 6 日—2 月 29 日;中学期末调研测试时间:1 月 6 日—1 月 9 日;

中学放假时间:1 月 14 日—2 月 29 日;高中毕业年级补课时间:2 月 9 日—2 月 23 日,共十五天。(二)2019—2020 学年度全市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2 月 26 日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报到;2 月 27 日—29 日教师报到上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3 月 1 日学生报到,做好上课准备;3 月 2 日正式上课。

养狗的西宁人一定要看!新规来了!

城市市区每户限养一只犬,城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内,个人饲养犬只的,每户限养一只犬只。因养犬人管理不当,造成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用。……11月28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新修订的《西宁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特大好消息,这2万西宁人有福了

为积极推进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小康进程,更好解决我市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问题,逐步构建供给多元、政策衔接、运行规范的托养服务制度,我市印发出台《关于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方案》,我市将开展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托养服务。

据了解,托养对象包括:在具有本市户籍的自愿接受托养服务的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包括智力、肢体一级、二级),优先考虑因长期照料重度失能残疾人导致家庭成员无法外出务工,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根据目前初期摸底调查情况,我市有近2万名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这些残疾人中符合条件者可自愿申请就近托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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