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适用范围(气溶胶灭火技术的发展历程纵览)
自从人类文明出现了火种之后,火给世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便捷便捷和广泛的用途。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类的精神与物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和满足。一方面,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人们提供了琳琅满目的产品。另一方面,易燃易爆物质的出现也进一步加剧了火灾的发生频率。
为了稳定社会安全秩序,提高安全防范,自60年代初期,世界科研工作者就开始着手研究气溶胶灭火技术,推动气溶胶技术由军用转向民用。根据可考证的资料,气溶胶到目前为止已经过三代发展。
第一代气溶胶灭火产品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就已诞生。当时天津消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对气溶胶灭火剂及其装置进行了大量的研究,首先提出"以火攻火"的理论,并自主研制出烟雾自动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灭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火灾。这是一项不同于以往的全新的灭火技术既有烟又有雾,既有细小的固体颗粒又有水蒸气和 N2、CO2 灭火气体形成的气溶胶物质用于灭火。进入二十世纪 80 年代后人们逐渐认识到哈龙灭火剂对大气臭氧层的破坏作用,气溶胶灭火剂作为绿色环保的龙替代品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各国研究并开发出的多种类型气溶胶灭火设备使气溶胶的应用技术得到了迅速发展。
在我国90年代中期,北京理工大学在学习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研发出第二代气溶胶灭火产品。国内先后有多家企业涉足该产品的生产。但由于设计中未充分考虑到箱体。在喷放时有高温和喷焰缺陷导致了一些重大责任事故。第二代产品之所以出现问题是因为研发人员对市场使用环境不甚了解,而生产人员又未对技术加以深入研究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方式非常简单,通过加大箱体隔垫增加一些金属隔热片等简单的物理方式就可以解决。经过改进后的第二代气溶胶产品很好地克服了箱体温度过高的缺陷,逐步得到市场认可。
但由于其配方基本为北京理工大学的钾盐类配方以硝酸钾作为气溶胶发生剂的主要氧化剂,所以喷发后的产物极易与空气中的水结合形成一种粘稠状的导电物质。该类物质对电子设备有很大的损坏性。由于误喷造成对电子设备的损坏也给第二代气溶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为此中国移动、中国电网通中国电信等国家大型企业都曾明令禁止气溶胶灭火装置在其精密电子设备间的使用。
气溶胶能否用于保护有精密电子设备的场所?其喷射后的产物对电子设备是否有影响?这些问题摆在了众多消防专家的面前,也在业内引起了广泛的争议。问题不断的出现也推动技术不断的提高。这时第三代气溶胶火产品横空出世。第三代气溶胶主要由锶盐作主氧化剂和第二代钾盐类气溶胶不同,从根本上解决了该类产品喷射生成物对电器设备的损坏作用。2001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经过严格的考察和验证最终选择锶盐类气溶胶用于保护其通信基站等配备有精密电子设备的场所。
目前锶盐类气溶胶产品已在几千个工程项目中应用其中也出现过误喷但至今未发生一起损坏电子设备的事故。值得一提的是2004年8月在湖南长沙的一个通信机房中因电线老化而引起电源失火锶盐类气溶胶灭火剂成功地扑灭了火情其间通信设备照常运行。这是国内唯一一起气溶胶灭火并且没有损坏电子设备的"案例"。第三代气溶胶已越来越为广大用户所接受。2004年6月日公安部颁布了GA499.《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行业标准。该标准将气溶胶灭火装置分成两类。第一类是 K 气溶胶指充装含有 30%以上硝酸钾的气溶胶发生剂的灭火装置。即上述钾盐类气溶胶即第二代气溶胶。第二类是 S 型气溶胶灭火装置指充装含有 35%~50%硝酸锶同10%~20硝酸钾的气溶胶发生剂的灭火装置。即上述锶盐类气溶胶也即第三代气溶胶。
关于 S 型和 K 型气溶胶的区别在本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K 型灭火装置沉降物绝缘水平不得低于 1 兆欧,S 型灭火装置沉降物绝缘水平不得低于 20 兆欧。电阻为 1 兆欧的物质从严格意义上讲是导体,水的导电性也即如此。而电阻为 20 兆欧的物质是绝缘体相当于干木材的导电性。本行业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将气溶胶按配比分为 S 型和 K 型也是首次以"气溶胶沉降物绝缘水平"这一科学的指标来说明为什么 S 型可用于保护有精密电子设备的场所。
而目前我国气溶胶灭火剂在经过实际应用和创新改进的基础上研发出了更为科学,高效具环保等众多特点,而且还从实际应用中把气溶胶分成了两类2大类。分别为:
S
盐类和
K
钾类,为今后相关规范的制定与广大用户的使用提供了指导。《热气溶胶灭火装置》行业标准。受到了业内专家的高度赞扬,它的颁布必将对气溶胶行业产生强有力的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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