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汉字规律(汉字自己会说话166)
汉字自己会说话166(物)
关于“物”字,有许多不同的解读:
《说文解字》的解读: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
以上解读基本上都对,但是都没有从逻辑上解释清楚。下面笔者就自己的理解作一下解读。
牛,是这片土地上最早被驯化的动物之一。
作为人类生产的助力,它又是最重要的物资,没有之一。
它的体型较大,温顺祥和,作为向神鬼献祭的重要物品之一。
因此,人们将牛作为“重要物品”的代称是没有问题的。
物的早期写法:
牛旁有刀,且刀刀见血,这是“正在宰杀牛的情境”。引申为“处理物品”。
这个“处理物品”的主体是谁呢?有人认为是“上天”,但笔者认为是“人”。
即:“人宰杀牛”,引申为:人主持做某事。
“物”,最早的含义并不是“物品”,而是现在我们所说的“处理事物”,这是必须明白的一点。
“事物”现在我们经常同时用,但“物”与“事”不同。“事”是指下对上做某事,是接受指令按上级指示做事;“物”则正相反,是指上对下做某事,是按自己的主张和意愿做事,就如人去宰杀牛一样,去处理一件事情,容不得任何人干涉。
儒家主张的“格物致知”,许多人由于对“物”的理解有误,导致不知所以。比如流传的“王阳明格竹子”的故事,就说明当时的王阳明并没有明白“何为物”。
“格物致知”,是主动做一件事,从这件事当中“套一套常识”,只有符合“常识”者才是真知,不符合者则为伪知。所以,只有具体按自己的意愿做一件事,才会致知,也就是后来王阳明所说“事上练”,或者叫做“知行合一”。
用白话翻译一下:做事过程中,看一看是不是符合常规规范“格”,包括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等所有的方方面面都用“是否出格”来判断,即为“格物”。这样就很容易做到“知己”、“知人”而“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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