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禁毒日远离毒品(626国际禁毒日这些毒品小知识)
近些年,关于公众人物吸毒的新闻大家屡见不鲜。那么,什么是毒品?毒品有什么危害?毒品犯罪主要指的是什么?今天,就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毒品小知识。
一、毒品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鸦片
海洛因
甲基苯丙胺(冰毒)
大麻
可卡因
二、毒品的危害
(一)毒品危害身体健康
1. 吸毒会损害胃肠道系统,引发呕吐、食欲下降,时间一长,吸毒者会普遍出现营养不良和体重下降状况,导致骨瘦如柴。
2. 吸毒会损害呼吸系统,引起肺颗粒性病变、肺纤维化、肺梗塞、肺气肿、肺结核等肺部感染。
3. 吸毒会破坏大脑和中枢神经系统,使吸毒者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并导致急性横贯性脊髓炎、急性感染性神经炎、细菌性脑膜炎等。
4. 吸毒会感染艾滋病等严重传染性疾病。
(二)毒品危害家庭
1. 吸毒耗费大量钱财,到一定程度就会变卖家庭财产换取毒品,致使家徒四壁。
2. 吸毒者一旦染上毒瘾,就会丧失做丈夫或者妻子的责任和义务,最终导致婚姻死亡、家庭破裂。
3. 怀孕妇女吸毒将严重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有的致使新生儿先天畸形或染上毒瘾,危及下一代。
(三)毒品危害社会
1. 吸毒者身体健康遭受破坏,会影响其劳动能力,进而影响到社会生产力。
2. 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三、毒品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毒品犯罪包括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毒品罪,强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妨害兴奋剂管理罪共12个罪名。下面,小编结合公众人物涉毒犯罪讲下常见的毒品犯罪。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
2015年2月12日下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对尹相杰提起公诉。2015年2月28日,尹相杰涉嫌非法持有毒品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尹相杰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
那么,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即构成此罪。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2015年1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默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张默最终构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罪,获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那么,什么是容留他人吸毒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以下行为即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 1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2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 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贩卖毒品罪
2020年7月10日,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黄毅清贩卖毒品案在虹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毅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那么,什么是贩卖毒品罪?这个罪名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贩卖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毒品猛如虎,生命贵如金”,小编只想说,让我们一起“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全民一起动员,筑起防毒禁毒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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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森林之梦
编辑丨人
图丨网络
<第19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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