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翻译目的论)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比如影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总的来说,目的原则及翻译的方式必须使译文在使用者的情景中产生他们所期望的功能,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翻译目的论)

翻译目的论的产生与发展

汉斯·弗米尔(Vermeer)提出了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也就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弗米尔认为,翻译中的最高法则应该是“目的法则”。也就是说,翻译的目的不同,翻译时所采取的策略、方法也不同。换言之,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由于功能翻译理论就是以“目的原则”为最高准则,而任何翻译活动都是有目的的行为,比如影片名翻译的最终目标和主要功能是帮助人们了解影片的主要内容,并激发观众的观看欲望。总的来说,目的原则及翻译的方式必须使译文在使用者的情景中产生他们所期望的功能。

下面是一些例子:

Example 1: Wet paint!小心油漆!/湿油漆!

这句话是典型的公示语翻译,公示语的目的在于提醒或警示。如果按照语义翻译法,只转换字面意思译成“湿油漆”,那么就缺失了提醒或警示的感情色彩,因而无法达到原文的目的。根据交际翻译法调整译文,将其翻译成“小心油漆”,不仅是现象的描述和信息的传递,而且能让读者感到关心和爱护,达到了该公示语的目的。

在翻译史上,杨宪益夫妇和大卫霍克斯翻译的《红楼梦》在很多细节处的翻译大相径庭,原因在于杨宪益夫妇翻译的宗旨在于向译语读者介绍中国的传统文化,对译者本人来说也认为应该让外国人了解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而大卫霍克斯基于要与译语读者分享书中乐趣的热切愿望,在翻译过程中,处处考虑要如何使译语读者便于欣赏这部作品。基于不同的翻译目的,他们在对原文文化信息的微观处理上采用了不同的策略和方法。

Example2:

Theoriginaltext:怡红院

Yang’stranslation:HappyRedCourt

David’stranslation:TheHouseofGreenDelights

对于“怡红院”的翻译之所以产生如此大的差别,是因为双方的文化背景不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红色意味着喜庆、吉祥等美好的含义,而在西方文化中,红色则意味着流血、危险或暴力和死亡,绿色才能达到原文中的红色所起到的功能。因此David考虑其读者的文化背景,将原文中的“红”译成了“green”。

翻译纵然有不同的策略和目的,只是千万不能局限于表面的字词转换,我们需要思考原文本所应用的场景以及产生的目的,以此查证译文能否产生同样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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