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4种不合格食品:湖北曝光13批安全问题食品

湖北14种不合格食品:湖北曝光13批安全问题食品(1)

关注食品安全 远离健康危害


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近期组织了对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州、荆门、鄂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天门等地的糕点、食糖、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糖果制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饮料、冷冻饮品、蔬菜制品、饼干、蛋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其他食品共计26类食品665批次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合格652批次,不合格13批次。不合格食品及抽检信息如下:

1.湖北葛知缘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钟祥市优尚名品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名称:天猫优尚名品食品专营店)上销售野生葛根粉,葛根素及酸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葛根素亦称葛根黄素。是从中药葛根中分离的具有扩冠作用的异黄酮类衍生物。葛根素存在于豆科植物葛Pueraria lobata (Willd) Ohwi 及野葛 Pueraria thunbergiana Benth. 的根。葛根素具有退热、镇静和使冠状动脉血流量增加的作用,对垂体后叶素引起的急性心肌出血有保护作用。在临床上,葛根素多被用于冠心病心绞痛、高血压。

酸度,葛根粉有酸味的原因之一可能是因为制作工艺所影响,由于制作葛根粉时,在高温脱水干燥的过程中,葛根所含的花生酸在一定温度下被分离出来,所以葛根粉的味道偏酸涩,但是这样的葛根粉中的有效成分保留的也比较多。葛根粉有酸味的原因之二可能是因为过期变坏所影响,但是通常超过保质期的葛根粉除了可能有酸味,还可能会带有一些苦涩的味道,并且,从外观上来看,过期的葛根粉里面会夹杂一些绿色或者褐色的霉点,闻起来有霉味或者其他异味。葛根粉有酸味的原因之三可能是因为质量不佳所影响,那么一般质量较好的葛根粉,放入口中时大多无味,或有淡淡回甜,带有人参味,如果是假的葛根粉或者是掺杂了比较多其他杂质的葛根粉,口感可能会偏酸,并且有土腥味。如果是由于制作工艺的不同而引起的,即使葛根粉中有略微的酸味是可以喝的,这种属于正常情况;但是如果是由于过期或者质量有问题而出现的酸味,则不建议服用,否则不仅达不到原有的药效,反而其中的有害物质会损害身体健康。

2.武汉市黄陂区向阳集贸市场杜绍斌鲜肉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两项指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嗪,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能被迅速吸收到植物体内,并在木质部向顶传导。可通过茎叶和土壤处理、种子处理等来防治害虫。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3.武汉市新洲区姜志宏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毛芹(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分子式是C6H8ClN5O2S。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是一类高效安全、高选择性的新型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主要用于水稻、蔬菜、果树及其他作物上防治蚜虫、叶蝉、蓟马、飞虱等半翅目、鞘翅目、双翅目和某些鳞翅目类害虫的杀虫剂,具有高效、广谱、用量少、毒性低、药效持效期长、对作物无药害、使用安全、与常规农药无交互抗性等优点,有卓越的内吸和渗透作用,是替代高毒有机磷农药的又一品种。其结构新颖、特殊,性能与传统烟碱类杀虫剂相比更为优异,有可能成为世界性的大型杀虫剂品种。

4.武汉市鼎一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麻城市黄商超市博园加盟店销售的老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武汉榕丰园贸易有限公司生产、武汉市新洲区丰百尚超市销售的冰糖,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螨,食糖中的螨是一项生物指标,在潮湿的环境下容易滋生螨。食糖中若检出含有螨,可能是食糖在生产,运输或存放的过程中受到了螨污染。螨类容易被意外食入,大量进入消化道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

6.黄石市江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分装)、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多福平价超市销售的老冰糖,色值和螨两项指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T 317—2018)对其对应产品的色值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划分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7.洪湖市花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燕梅平价超市销售的江米条(糕点),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8.枝江市仙女邵华益超市销售的标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广益园食品厂生产的黑芝麻酥月,酸价(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两项指标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9.枝江市仙女邵华益超市销售的标称宜昌市伍家岗区广益园食品厂生产的玫瑰花酥月,酸价(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两项指标均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酸价(以脂肪计),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10.武汉市好吉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华路分公司销售的啤酒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11.武汉麦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南湖武昌府分公司销售的樱花风味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12.武汉麦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南湖武昌府分公司销售的桃花风味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13.武汉麦味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武汉汉福超市有限公司南湖武昌府分公司销售的梅花风味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50g/100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饼干、其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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