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校车管理实施细则(江苏三部门联合发文)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安全有序开学,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当前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宿迁市校车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宿迁市校车管理实施细则(江苏三部门联合发文)

宿迁市校车管理实施细则

扬子晚报讯(记者 王赟) 为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安全有序开学,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当前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集中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窗口期,抓紧组织力量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中职)、幼儿园、校车企业,检查学校、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对校车线路途经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的,及时调整校车线路,并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设置专用接送通道

通知要求,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加大分批次上下学时间间隔的实际情况,采取加派执勤力量等多种方式,加强校园周边道路(校园出入口周边不少于150米范围的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要科学研判疫情防控期间上下学高峰时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状况,视情采取临时限制车辆通行、设置专用接送通道等措施,缓解学生上下学期间车辆集中接送、集中停放、人车冲突等问题。

严查涉校车辆交通违法

要在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校车业务违法行为。

鼓励举报“黑校车”

要公布举报方式,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通知要求,要逐层逐级开展履职情况检查督查,对排查整治不彻底、安全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不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要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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