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捕中华鲟判几年(2厅官因中华鲟死亡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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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捕中华鲟判几年(2厅官因中华鲟死亡被查)

误捕中华鲟判几年

重重批示、多次约谈都唤不回对中华鲟保护工作的重视,涉事干部为生态保护不力担责,一点都不冤。

去年11月,媒体曝光了“荆州芈月桥施工震死36尾中华鲟”事件。7月25日,湖北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立山在谈到上半年湖北省对“三大攻坚战”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查纠成效时,提到因此查处了15名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7人。

15名官员因“中华鲟”之死被问责,无论是问责规模还是问责层级,都是先前罕见的。而细究此事,包括2名厅官在内的这15名官员被问责,一点都不冤。毕竟,涉事项目导致中华鲟死亡达数千条,其中最为珍贵、遗传多样性更丰富的子一代中华鲟死了36条。

对这般令人扼腕的结果,这些官员的乱作为或不作为难辞其咎:文旅区开工却没履行环评手续;芈月桥工地与中华鲟养殖基地的最大养殖池距离不足5米,仅一墙之隔,“工地一打桩,中华鲟就跃出水面”……这里面有太多可诟病之处。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过程中,中华鲟死亡没有给涉事官员太大触动,当地有关部门上报称“停工”却仍在施工;此事惊动了湖北农业厅、湖北省政府、农业部等多部门后,一次次批示、约谈和通知,依然挡不住文旅区施工的步伐。上级的处罚通知,荆州有关部门拒不执行,上级的协调处理,荆州有关方面也置若罔闻,最终酿成生态之劫,使得濒危物种资源遭受重创。

从整个事件的过程看,涉事官员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已触及生态保护的底线。要知道,环境受到污染可以治理和复原,物种一旦灭绝和消失,基本上没有再生的可能。

因此,对于涉事官员无视物种安全,重重批示、多次约谈都唤不回对中华鲟保护工作应有重视的行为,就该展开最严厉的问责。

现实中,类似湖北这样,把官员在物种保护事件中不作为、乱作为纳入官员问责范畴并一查到底的例子,并不多见。2017年发生在某地的穿山甲救助过程中大批死亡事件,当地归咎于救助技术等方面后,就没有更多的交代,面对环保组织要求公开救助详情的申请也置之不理。此事影响非常之大,争议也持续多年,却以不了了之收场。

毫无疑问,整治这类物种保护乏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要体现在“三大攻坚战”中,更应该充分体现在当地的行政生态治理中。只有通过问责,严厉惩处不作为、乱作为人员,才能以儆效尤,避免这类破坏濒危物种的问题再次发生。

□于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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