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础条件(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基础条件(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1)

港珠澳大桥 视觉中国 资料图

2月18日,酝酿多时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规划纲要》将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

《规划纲要》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定位:充满活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 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即珠三角九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2017年末总人口约7000万人,是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发展目标上,《规划纲要》明确,到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粤港澳合作更加深入广泛,区域内生发展动力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充沛、创新能力突出、产业结构优化、要素流动顺畅、生态环境优美的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到2035年,大湾区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空间布局方面,《规划纲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要构建极点带动、轴带支撑网络化空间格局。发挥香港-深圳、广州-佛山、澳门-珠海强强联合的极点引领带动作用,深化港深、澳珠合作,加快广佛同城化建设,提升整体实力和全球影响力,引领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参与国际合作。同时,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和机场群,构建区域经济发展轴带,形成主要城市间高效连接的网络化空间格局。

《规划纲要》将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提出优化提升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四大中心城市的定位首次明确:

——香港。巩固和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强化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及风险管理中心功能,推动金融、商贸、物流、专业服务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创新及科技事业,培育新兴产业,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大都会。

——澳门。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打造以中华文化为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广州。充分发挥国家中心城市和综合性门户城市引领作用,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培育提升科技教育文化中心功能,着力建设国际大都市。

——深圳。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

《规划纲要》也支持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城市建设重要节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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