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使用规范(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

地名使用规范(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1)

文/周文德

联合国第5届地名标准化会议6号决议指出:“地名是民族文化遗产”(2003),第6届会议9号决议进一步明确“地名属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就汉语地名而言,地名用字是地名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地名用字进行分类分级很有必要。我们已经对地名用字的分类做过探讨(2014),接下来,如何对地名用字进行分级?分级的依据是什么?遵循什么原则对地名用字进行分级?是本文探讨的主要内容。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在对地名用字分类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为地名用字的分级做基础研究和前期准备,有助于我们把握地名用字的基本面貌。

地名使用规范(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2)

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有:(一)理论依据;(二)应用依据;(三)现实依据。

地名用字分级的原则有:(一)类属原则;(二)频度原则;(三)政区级别;(四)今古原则;(五)专名与通名原则;(六)学科原则;(七)政治经济原则;(八)历史文化原则;(九)民族音译原则;(十)方言专用原则;(十)综合原则。

我们以三类地名用字为例:对地名用字进行分级时,下述三类地名用字该如何分级呢?

第一类,一些地名专用字,对外地人而言,是生僻字,一般的外地人大多不会念,甚至觉得其字怪怪的,例如:甪、盩(厔)、岙、夼、亳、奡、氹、奤夿。而对于当地人来说,这些地名专用字一点不生僻,是常用字,从小就会念会写,因为当地人天生就是那么念的,那么写的。所以,就地名专用字而论,不存在绝对的生僻字,也不存在绝对的常用字。在外地人眼里,无论怎么生僻的字,对当地人而言,都是常用字。

地名使用规范(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3)

第二类,如下地名中加点的字,如果不是用在这些地名中,一般都会认,不会念错,因为都是常用字。可是,处在这些地名中的时候,外地人恐怕十有地名使用规范(地名用字分级的依据和原则)(4)八九都要念错,能够念正确的外地人一定有“背景”,没有某种背景或者专门认读过的外地人,初次接触这些地名时,几乎可以肯定要念错。例如:

松溉镇(重庆,jì) 小港村(天津市蓟县,jiǎnɡ)

大城县(河北,dài) 天台县(浙江,tāi)

六安市(安徽,lù) 闽侯县(福建,hòu)

百色市(广西,bó) 华县(陕西,huà)

上述加点的地名字,能不念错的外地人一定是有原因的。正是因为外地人大都会念错,所以,其中有的地名字读音,近年就干脆采用了普通话的常用读音,如百色市、六安市。不过,这样的“规范”并不是没有争议。

第三类,还有一些常用汉字,当用于特定地名时,初次见到这样地名的外地人可能就拿不准该怎么念了,这种情况通常会有所迟疑,或请教当地人,或查工具书,否则多半会念错。例如:

乐清市(浙江,yuè) 番禺市(广东,pān)

闵行区(上海,hánɡ) 东阿县(山东,ē)

铅山县(江西,yán) 祭城镇(河南,zhà)

浒墅关镇(江苏,xǔ) 浒湾乡(河南,hǔ)

对上述三类地名用字进行分级时,在技术处理层面,情况错综复杂,既要科学合理、重在应用,又要多方兼顾、周全缜密。根据什么原则?依据单一原则还是多个原则?这就是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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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汉文教育研究所《第八届汉字与汉字教育国际研讨会论文摘要集》,2018年

文章作者:周文德

文章选稿:常宏宇

转化/编辑:白琳蔓

终校:陈汶灵

审订:杨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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