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发展的历史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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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发展的历史及意义
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它是长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安全生产方针不仅概括了安全生产的特点、性质,而且提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方式,既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政府管理部广门]安全生产监管的原则。
1.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提出经历了一个由浅人深的历史进程,反映了对安全生产规律的认识过程。1952 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首先提出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随后的整个20世纪50年代,因工作与安全的密切相关性,在航空系统、铁路系统、电力系统相继提出了“安全第一”、“安全生产”的口号和目标,并据此制定了若干具体的落实措施。
在总结我国1949年以来安全工作正反两个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1987 年全国劳动安全监察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002 年在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中,以法律形式提出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新世纪以来,我国进人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面对经济快速发展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的新形势和安全生产的相关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采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综合措施。十三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把“综合治理”充实到安全生产方针当中。
至此,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安全生产方针。
(2)安全生产方针的含义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中,“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安全始终是第一-位的,是头等重要的大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预防为主”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都要考虑安全因素,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积极预防、主动预防,通过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综合治理”是指在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形成事故隐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所以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通过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教育的等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使事故隐患得到根本解决。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中,“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综合治理”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根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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