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及失信行为的承诺书怎么查询(宝泉岭的人注意了)
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以下受送达人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已进行公告送达,现将人民法院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公示如下,请当事人见到公示后及时与法院相关部门联系。
相关公告已刊登于人民法院报及人民法院公告网,发出公告日期以人民法院报刊登的日期为准。
高松、孙云韬: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支行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8101民初140、59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绥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3-31
附:
承办庭室:绥滨人民法庭
0468-3777366
刘学义:
本院受理鹤岗市永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宝泉岭分局及第三人刘学义撤销不动产登记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与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天和30天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宝泉大街59-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4-14
附:
承办庭室:行政审判庭
0468-3766261
申玉彬、唐金桂:
本院在执行姜振华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黑8101执123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及拘留罚款制裁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既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履行(2019)黑8101民初955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4-16
附:
承办庭室:普阳人民法庭
0468-3857031
王一男: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泉岭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8101民初7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绥滨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4-26
附:
承办庭室:绥滨人民法庭
0468-3777366
叶瑞东、张菊香:
本院受理赵桂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与义务通知书、转换程序民事裁定书、案件质量监督卡、公民代理诉讼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天和30天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黑龙江省宝泉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汤原街1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宝泉岭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2020-04-26
附:
承办庭室:民事审判庭
0468-376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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