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丽热巴芒果台事件(迪丽热巴名誉权案胜诉)
网络时代,明星与网友之间的距离被拉近,明星的生活也更透明化,然而造谣声也随之愈发泛滥,明星维权事件也在增加。近日,迪丽热巴的维权判决书曝光了,由于她在圈内颇具影响力,所以很快便引来了众人围观。
此次案件中迪丽热巴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迪丽热巴针对被告方的博文内容,诉讼其侵犯自己的名誉权。此次案件迪丽热巴一方获胜,法院要求被告方连续两个月在社交平台置顶道歉,并赔偿迪丽热巴三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外加公证费3000元。
网友看到3万多的赔偿费用后 ,纷纷表示意难平,为迪丽热巴鸣不平,表示赔款3万元太少了,毕竟被告方造谣的内容对迪丽热巴造成了较大影响。不仅如此,造谣者凭借造谣赚流量博利益,远不止这3万元。
从判决书中可以看到,迪丽热巴主要控诉被告方诽谤、侮辱自己,侵犯自己的名誉权。判决中提到某博主曾发博文称“迪丽热巴获金鹰节女神奖,没点手段可不行”,言下之意,就是指迪丽热巴有手段。
案件审理后,法院认定该博主文章的内容没有证据证明其具有真实性,因此误导网友,导致迪丽热巴的社会评价和美誉度降低,从而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2018年,迪丽热巴荣获金鹰节的金鹰女神荣誉,这本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但是自此之后她便败了一波好感度。许多人认为迪丽热巴的作品质量一般般,而她的演技略显稚嫩,被评为金鹰女神不太合适。
因此,许多网友甚至因此事怀疑金鹰奖内部有猫腻,认为迪丽热巴的背后有嘉行撑腰,所以才摘得女神的荣誉。此后,迪丽热巴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
除此之外,迪丽热巴获金鹰奖一事还曾掀起杨紫与迪丽热巴双方粉丝的互撕大战,她甚至被全网嘲,处境一度很是尴尬,甚至因此资源也大打折扣。
如今迪丽热巴的名誉权案件获胜,法院判定迪丽热巴得奖有手段的博文是诽谤之举,也是还了迪丽热巴一个清白。这些年她承受了太多非议,如今终于可以不被人误解。
除此之外,该案件中还涉及到迪丽热巴与鹿晗的绯闻博文。涉案媒体曾在社交平台发动态,“迪丽热巴到底有没有炒CP,看图就好,洗什么洗,反正我心疼鹿晗”,同样造成了原告社会评价的降低,侵犯了迪丽热巴的名誉权。
毫无疑问,迪丽热巴又被还了一个清白,曾经她参加跑男节目时,在节目中与鹿晗关系较好,从而引起外界对两人的关系猜测不断。有因为鹿晗有女友关晓彤,所以迪丽热巴因此遭受了不少谩骂声,如今那些造谣者皆被啪啪打脸了。
另外,该案件中还涉及到“迪丽热巴不尊重群演”,称迪丽热巴通过卖惨固粉,威胁粉丝等传言,经审查后法院判定被告方证据不足,涉侵权行为。
还有迪丽热巴被博主发动态语言“侮辱”。被告方在博文中评价迪丽热巴曾用到“作妖”、“不配奖”、“驴”、“粪”“挽尊”、“改豆瓣分”等词,其中一些网络用词本不构成侵权,但基于该博主屡屡发布关于迪丽热巴的动态及评价,并且多次捏造事实,因此被判定为对原告主观恶意较为明显。
很明显,该博主对迪丽热巴作否定性评价,因此“作妖”一词也被定性为具有侮辱性。从法院判决中可以看出,这些年迪丽热巴被造谣诋毁的事情太多了,一些媒体凭借子虚乌有的东西来博人眼球,赚足流量牟利益,实在是可恶之举。
出在这个人人皆是自媒体的时代,一些人将自己的利益,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样的人确实应该得到相应的惩罚。尽管这些年迪丽热巴并未公然谈及许多被黑的事情,但是并不代表她不在意,毕竟身为公众人物形象尤其重要,被人这样抹黑,难怪会忍无可忍将造谣者告上法庭了。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案件审理时,被告方并未出庭,而且也未提交书面的答辩意见,可见对方已经胆怯了,不敢前去“应战”。既然没有与原告正面刚的勇气,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所言属实,那么请别到处造谣传谣,以免伤害别人。
过去的迪丽热巴作品口碑不佳,如今她凭借《三生三世枕上书》圈粉一大波,并且她用实力证明了自己并非花瓶。所以说,当我们再次回顾迪丽热巴获金鹰女神荣誉一事时,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何不妥。
明星维权成本高,而现如今造谣成本太低,以至于许多人面对明星维权也无感。尽管这样,但还是希望可以有更多明星勇于维权,毕竟有许多人都在背后支持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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