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

“干爹”是中国很日常很通俗的一个词汇,但是,要弄明白“干爹”之“干”的来源和意义,就不那么日常和通俗了。即便对于已经当了很多年干爹的人,也并明白干爹为什么叫“干”爹。这如同母鸡会下蛋,但它一定不明白下蛋的生物学原理一样。

据我的检索,目前尚没有任何资料,任何字、词典,真正把“干爹”之“干”弄懂了,这俨然是当前重大“学术难题”。今天我们的任务就是攻克这一难题。

说是重大“学术难题”绝非戏言,因为这牵涉到对甲骨文“干”字的释读问题,而在这方面的确很混乱。不明白“干爹”之“干”的真实来源,也就不可能明白,“干涉”、“才干”、“干系”、“河之干”、“若干”等词中“干”字真实来源,更不可能明白与“干”有密切关系的另外一些汉字的真实来源,如“涯”、“盾”。弄不明白真实来源,对这些汉字意义的理解,也就缺少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手资料”,只能雾里看花、隔靴搔痒。

我先把结论说出来,对于嫌考释过程太枯燥的人,读完这些结论,就可打住,因为再往下是具体的考释过程。

“干爹”之“干”就是书契。对于书契有两种叫法,一种叫法侧重功能,叫“契”。契或书契在功能上是信用工具,可以帮助书契双方实现诚信协作关系,即诚信-道义关系,也是“朋”的关系;另一种叫法侧重材质,叫“干”。书契的材质是小木片,书契总是成对存在,分左契右契。因此,“干”就是木契,即刻上书契文的小木片。

套用计算机术语,“契”是逻辑叫法,“干”则是物理叫法。也可以用现在对钱的称呼来说明。从功能上、逻辑上而言,钱叫“现金”,从物理和材质上而言,钱叫“纸币”或“硬币”。“契”相当于“现金”的叫法,“干”则是相当于“纸币”、“硬币”的叫法。

广东话中至今还保留着“干”与“契”的对应关系,那里管“干妈”叫“契妈”,管“干爹”叫“契爷”,管认干亲叫“上契”。“干”指的“干”的关系,即书契关系,区别于血缘关系。爷等于爹,这是很古老的叫法,这说明对于干亲关系,广东话中保留着很古老的信息,也正因为如此,能够将“干”与“契”在古代所存在的对应关系良好地保存了下来。但广东话中仅仅保留了“干”与“契”的对应,并未保存两者为何对应。

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书契关系的实质是诚信-道义关系。因此,“干爹”也被称作“义父”。这样一来,“干”、“契”、“义”三者就取得了等同。“干”、“书契”都可指代诚信和道义。

“干”是书契的材质,是书契的承载着。而书契又意味着道义,因此,“干”就是承载道义的材质。能够承载道义的材料,一定是大才。因此,就衍生出了“才干”之“干”,“干将”之“干”。动词化以后,就是发挥才干,大“干”一场之“干”,“干活”之“干”。

因为“干”是书契,用来帮助书契订立双方实现诚信协作关系,即“朋”的关系,所以,很自然就衍生出了“干系”,就是指书契关系,契约关系。具体来说,就是持有一对“干”的两个人之间的关系。“相干”的本意是相互是“干”的关系,即书契关系。“干涉”、“干预”,就是以“干”的关系对本来没有“干”的关系的两人之间进行约束。而强行建立“干”的关系,就是不进是“干预”、“干涉”了,而是侵犯了,因此,“干”也有侵犯之意。

“华表”的形象就是来自“干”,代表政府与老百姓之间是书契关系,也即诚信和道义关系。正象我们对“干”已经失去历史记忆一样,对华表的真实起源也失去了记忆。华表的内涵与干爹之“干”的内涵是一致的,都是道义。

“若干”就是象“干”上所刻画的一样。“干”上刻的是什么?是代表数字的契齿文,是数字。因此,“若干”如干上所刻的那么多。

“干爹”就是“契父”、“义父”,是书契意义上的父亲,道义意义上的父亲,在传统中是很崇高和伟大的一个称呼,非常类似于基督教的“教父”(Godfather)。“教父”即上帝意义上的父亲,上帝与人的关系是契约关系,《圣经》整体上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之书,分“新约”和“旧约”。同时,上帝核心在“义”,相当于中国的道义,只是太机械化了,人信上帝的关键在“因信称义”。因此,“教父”实质上也是“契爷”、“义父”。

然而,在当今社会,原本崇高的“干爹”一词却迅速沦落、堕落,成为“姘夫”、“色狼”之代称,成为不正当男女关系之布帘,尤其在娱乐界。与“干爹”一同沦落的是“小姐”一词,成为坐台小姐的简称,沦为妓女的代名词。

“干爹”的传统内涵是道义,“小姐”的传统内涵是道德。现代化的“干爹”和“小姐”,其道义、道德内涵被抽空了,而被肉欲所替代。这两个词的去道义道德化,物欲肉欲化,是现代社会去道义道德化,物欲肉欲化的一个缩影和映射。就去道德道义化意义上,物欲肉欲化意义上而言,现代化其实就是男人干爹化,女人小姐化。更准确地说,是逼迫男人干爹化,女人小姐化。

关于“干”字的来源的结论大致就是这些,下面转入具体考证。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1)

本文也是重释甲骨8字“尹、聿、律、君、史、吏、事、干”系列的第5篇,来释读最后一个字“干”。“吏、事”的甲骨文字形相同,是“史”和“干”的结合。“史”字的甲骨文字形加上一个V字符就是“吏”和“事”。而这个V字形结构则来自“干”。因此,在解读“吏、事”之前,必须先把“干”字搞明白了。

之所以说目前对甲骨文“干”的释读处于一个非常混乱的状态,原因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对于本来是“干”字的甲骨文,没有被识别出来,而误当成其他字;第二个方面,即便对已经识读成“干”字的甲骨文,也并不清楚其字形的真正含义,仅仅只是把它们和现代汉字字形的“干”建立了对应关系。

第二方面的问题,也是整个甲骨文识读领域普遍存在的问题。目前甲骨文识读成功的标准只是在某个甲骨文字形与某个现代汉字字形之间建立对应联系,这个过程实质上是一个猜测和比对的过程。所谓的识读成功,不过是大家都觉得这种甲骨文与现代汉字的对应看起来比较顺。这并不意味着识读者真正弄懂了甲骨文本身的造字内涵。

事实上,绝大多数,包括对一些非常重要的甲骨文的造字内涵,都是不清楚的。原因在于,目前甲骨学界压根没有意识到书契文是甲骨文的源头和基石,压根没有意识到甲骨文,包括整个汉字系统,从源头和根本上来说根本不是象形文字,而是数字文字,象数文字,书契文字。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2)

图中的甲骨和金文字形被王国维、郭沫若等人识读为“玉、朋、珏”等字,基于象形原理,他们都想当然地,把横线组看成把川成串的玉石或贝壳,认为这些成串的贝壳或玉石被用作货币,其单位是“朋”。

郭沫若更是想象驰骋,进一步认为这些川成串的玉、贝,最初是被用做首饰的,有些还是挂在脖子上。

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这些字形中的横线组,不是对任何东西的象形,而是直接来自书契文,直接来自书契,本质上是数字。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3)

事实上,在书契文被移植到甲骨文上,被甲骨文借用,成为甲骨文的基石之前,已经发生了另外的两次移植和借用。

第一次移植和借用是应用到玉器上,把本来用于祭祀祭器的玉石,书契化,礼器化。下图玉器中的双排齿或双排齿文都是双排契齿文的变形。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4)

由于发生了形变,玉礼器中的双排契齿文还是不够直观,而玉器的甲骨文字形则仿佛是X光片,让本来不清晰的双排契齿文清晰起来。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5)

第二次对书契文的移植和借用是应用到贝币上。下面是各种材质的贝币,上面的双排契齿文是很清晰的。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6)

既然,双排契齿文已经被移植和应用到玉石和贝币上,现在甲骨文又进行了直接借用,那么直接以双排契齿文为字形的甲骨文究竟是指谁,这就成为一个问题。可能是指玉器、可能是指贝币,更可能是指书契本身。当前学界仅仅歪打正着、误打误撞地识别出了“玉”、“贝”。但是,也正是因为方法上的歪打正着和误打误撞,却遗漏了最重要的书契本尊。

对双排契齿文而言,书契才是版权所有者,玉和贝都是版权使用者。书契是契齿文的发源地,玉、贝上的契齿文都是来自书契。书契的本质是信用凭证,用来承载和传递信用。玉、贝被刻上书契文以后,其性质就发生了本质性变化,就书契化了,成为新型的,用新材料做成的,升级版的书契。升级版的书契本质还是书契,其功能依然是承载和传递信用。玉又叫“瑞信、符信”,而贝则是主要是直接充当货币。事实上,王国维指出,在商朝,玉也可用作货币。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7)

“豊”是“礼”的本字,是对祭礼的很具象化的呈现,包含了重要历史信息。其字形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下面是盛放祭品的祭器“豆”,上面则是放在豆器中的祭品。但是,在目前出土的众多豊的甲骨字例中,用来表示祭品的符号尽管典型状态是双排契齿文,但是在细节上却是变化很大。

最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双排齿文上加了V字符,或三叉头。甚至在金文中出现了仅有三叉头而无横线的字例,一例仅有上面一个三叉头,一例上下都有三叉头。

王国维认为,双排齿文上的V字符或三叉头是来自甲骨文“束”字的字形,指代栓系的绳子。北大的古文字学家葛英会不认同王国维将这些甲骨字形释读为“玉、朋”,但是,却认为这些V字符或三叉头,是用来指代栓系的绳子。葛英会认为这些字应该识读为木干之“干”,相当于现在的“杆”。他正确地指出,这些横线组,并不是对玉或贝的象形,而是刻在“干”上的数字。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8)

葛教授举出了“㫃(yan 音同眼)”的甲骨字形,来证明他的观点。㫃(yan),音同眼,像旗帜飘扬的样子。字形结构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木杆,另一部分是木杆上飘扬的旗子。

但是,结合从甲骨文“木”、“㫃”二字字形来看,V字符和三叉头,应该来源于“木”字,指代木质属性。加上V字符或三叉头的双排齿文,并不能被直接释读成木杆之“干”。是“干”没有错,但是,却不是“木杆”之“干”,而是书契之“干”。这一称呼已经在中国历史上消失很久了,没有留下任何文字记载。仅仅在广东话里留下了之丝马迹。

对于上图“豊”字甲骨字形中,豆器内的带V字符或三叉头的双排契齿文,应该识读为“干”,书契之“干”。V字符和三叉头都是“木”字符号,指代木质属性。最能说明问题的是,最后一个金文字例,直接使用甲骨文“木”字,这是指代木质结构的“干”。显然,木杆是不可能用作祭品的。

在前面的文章中,我们指出,中国祭祀的基本原理是“鬼神飨德”。神最爱吃的食品是人的德,德是敬献给神的最好祭品。德是什么?就是诚信和道义,而书契则是承载和传递诚信和道义的工具。因此,书契也就是献给神的最好祭品。前面已经指出,玉礼器、贝币都是升级版的书契,也都是诚信和道义的承载者。因此,书契、玉、贝都是最好的祭品。而这三种都可是用双排契齿文来指代。

双排契齿文上加V或三叉头可能意在标示其木质结构,意味着这种书契是木质书契,是最原始的书契,也是“干”。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9)

《诗经·伐檀》,有“河之干”,茅传“干,厓也”。这里“干”、“厓”都是水边。“涯”、“崖”同“厓”是边界、边际的意义。生涯之涯也是这个意味。“厓”、“干”为何又边界之意?

这里的“干”就是书契之“干”。书契总是成对存在,“干”字本身实际指代一对书契,也叫一“朋”契。中间的竖线就是两块并排放置的书契的分界线,两根横线是刻在其上的数字。厓“字”字形结构由两部分组成,一个是半包围的“厂”指代边界,里边就是双排契齿文,也是“干”。“厓”就是取“干”的分裂、边界之意。

在传统文献中,经常“干戚”、“干戈”连用,显然“干”也是武器,而对“干”的传统解释则是“盾”。现代人很不解,“盾”于“干”在字形上差别很大,怎么能扯上关系,认为肯定是古代的注释家搞错了。于是就强行把“干”改为“杆”,认为就是木棍之类的武器。

事实上,“干”之为“盾”,犹如“干”之为“厓”,都是取“干”之分裂、边界之意。在河流中,水陆交接是水边,是厓。而在两军交战、交接时,也会产生一个敌我战争边界,因为也有一个“干”。而“盾”则是强调在战争的“干”中能保护自己。“盾”的甲骨字形就是,用一个大口围住的“干”,大口代表保护。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10)

矗立在天安门前的华表,似乎已经成为中国文化的一个重要标识。但是,遗憾的是,对于华表的真实来源和内涵,我们已经彻底遗忘了,而只留下一个看似华美的躯壳。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11)

目前比较流行的一种解释,来自西晋崔豹的《古今注》,《辞源》进行了引证。崔豹认为,华表的起源可能有两个,一个是尧时代的诽谤木,另一个是古代的指路牌。同时,还提到,华表自尧时代以来一直存在,直至秦朝被毁,汉又复建。

崔豹所提供的关于华表的起源时间,以及此后的大致演变路径是可信的。起源于尧时代,至秦被毁,汉又复修,起初是木质,后来改为石质。但是,说华表的初始源头是诽谤木、指路牌则是不可信的,更可能是出于后人的想象。因为样子像指路牌,然后就解释成指路牌。或许觉得指路牌太稀松平常了,不可能被历代王朝所重视,而历久不衰。于是又杜撰出了诽谤木。但是,尧舜时代尚无语言化文字,又怎么可能设记录诽谤言论的“诽谤木”?

尧舜时代是政府在中国出现的初始阶段,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象征,在那时就设立华表木是可信的。同时,一经设立就具备顽强的生命力,任由朝代更迭、时代变迁而不废,说明华表本身在中国历史中具备坚实的根基,绝不是某人一时兴起的发明。那么华表中蕴藏的具备坚实历史根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政府设立华表木的意图究竟何在?我们还是先从其他文献资料中寻找蛛丝马迹。

《梁书·本纪·第五》载“重华表黄玉之符”,把“华表”和“黄玉之符”是同类东西,“黄玉之符”就是玉瑞,在前面的系列文章中我们已经指出,玉瑞、玉圭之类的东西,实质是玉质的书契,主要应用于政治领域,用于天子和诸侯官员之间,和诸侯官员们相互之间,代表书契关系,即诚信和道义关系。既然,华表和玉瑞同类,它也应该是相当于书契之类的东西。

王安石《千秋岁引·秋景》中有一句“当初漫留华表语,而今误我秦楼约”,“华表语”与“秦楼约”对应。“秦楼约”是一种约定,那么“华表语”也应该是一种约定。这意味着在王安石时代,尚记得“华表”中含有约定、诚信之意。这和华表是书契相合。

华表不是普通的书契,而是政治领域的书契,因此,“华表语”就是一种政治理想和政治诺言。而“秦楼约”则代表日常男女约定。整句诗的意思应该是,到了晚年的王安石回顾自己的一生,慨叹自己为了履行和实现自己的宏大的政治理想和政治抱负,而忽略了自己的个人私生活,对自己的亲人、爱人关照不够。类似于现在通常说的,为了事业而牺牲了家庭。

干爹在古时候(干字考释)(12)

从整体外形看,华表与“干”非常一致。典型的甲骨文“干”事实上只有一根代表数字的横线,是仅有一根横线所构成双排契齿文,加上一个指代木质属性的V字符。而最初的华表本身就是木质的,因此无需在加表示木质结构的V字符了。因此,华表就是“干”。

在尧舜之前,中国没有政府,社会的秩序靠书契来维持,是一个实行书契之治的书契时代。就是《易传》所说的“上古结绳而治,后人圣人易之以书契”。前面的文章也指出,在书契时代,作为中保,尹在书契订立中消除双方分歧,促近共识条款的达成,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尹的说服力完全来自个人道德、道义水平。“书契之治”也可以称之为“尹治”。

唐虞尧舜之后,政府开始在中国出现。在强大的书契传统下,政府自在中国出现起,就被纳入了书契体系,是书契化的政府。而政府的组成人员也主要是之前本来就承担社会治理功能的尹,政府的出现实质上相当于尹的职业化。

政府的书契化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包括最高政府首脑在内的政府官员之间关系的书契化。这表现在“颁瑞”制度、执圭制度。瑞、圭都是玉质版的书契,代表诚信和道义。天子颁瑞,象征与诸侯签订书契。相互执圭,象征双方是书契关系。

如果说玉质书契用于官员们之间,而华表则是木质书契,用于官民之间,用于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象征官民之间,政府与老百姓之间的书契关系,书契背后则是诚信和道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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