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退市后是否还有价值 下周起进入退市整理期
康得新退市的靴子,终于落地。
4月6日,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2021年4月6日,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公告,2021年4月14日起康得新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
此时距离证监会表态坚决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仅过去不足一个月。
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典型案例,有关康得新的动态牵扯着外界神经,并已持续多年。自2019年1月起,康得新开始出现债务违约的情况,公司逐渐因资金紧张而陷入经营困境。随后,证监会开始对康得新展开立案调查,并两度举行听证会、两度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间,康得新也两度更换管理层。随着调查的深入,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利用违规担保、资金归集、虚假采购合同等手段对上司公司进行掏空的行为,逐渐浮出水面。
释疑
为何会被终止上市?
深交所公告称,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71号)认定的事实,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同时,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的首个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康得新存在哪些违法行为?
今年3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时称,2019年1月,康得新无力偿还15亿元短期融资券,各界纷纷质疑公司2018年三季报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证监会立即启动现场检查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康得新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事实。一是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并通过虚构采购、生产、研发费用、产品运输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导致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大股东康得集团与相关银行签订现金管理协议,经查证,协议涉及的康得新银行账户各年末实际余额为0,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报披露的银行存款余额虚假。
二是2016年至2018年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康得新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
三是未在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2015年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康得新违法违规问题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会依法对其及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罚款、市场禁入等处理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这两年康得新经历了什么
2021年3月12日
推进康得新退市工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深交所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工作》。
康得新虚增利润等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手段恶劣,严重破坏市场诚信基础。下一步,深交所将认真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要求,坚决履行退市实施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推进康得新退市工作。
当天,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康得新退市问题答记者问。
2021年3月1日
连续多年亏损
继去年9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康得新案的另一只靴子——财务报表追溯重述也于3月1日落地,在更正后康得新2015年-2018年盈利性质由盈转亏,连续4年亏损。
康得新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公告,在采用前期会计差错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后,康得新2015-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3.78亿元、28.69亿元、25.60亿元、27.25亿元和14.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亿元、-17.55亿元、-24.60亿元、-23.57亿元和-71.72亿元;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3.80亿元、-42.65亿元、-69.26亿元、-95.31亿元和-165.88亿元。
加上2019年的亏损,康得新连亏5年。
对此,康得新在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中表示,公司股票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2021年1月20日
康得新及钟玉被罚
继2019年1月22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2020年6月9日,康得新“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再度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21年1月20日,康得新收到了证监会关于此案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决定对康得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康得新原董事长钟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康得新及钟玉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康得新违约的债务包括了2017年至2018年间发行的2期中期票据“17康得新MTN001”和“17康得新MTN002”,共募集金额20亿元,以及2期超短期融资券“18康得新SCP001”和“18康得新SCP002”,共募集金额15亿元。
此次,证监会进行事先处罚的案件便涉及上述四只债券。《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康得新和钟玉涉嫌违法行为主要与财务数据和大股东银行资金归集两方面相关,内容与之前“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立案调查结论基本一致。
2020年11月10日
起诉大股东康得集团
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已于近日就与大股东康得集团的侵权责任纠纷事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立案。
公告显示,此次申请立案的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其中,康得新请求判令被告康得集团承担因其侵权行为对康得新造成的全部损失,暂计为50.5亿元,最终以实际损失金额为准,并请求判令被告康得集团承担案件的全部诉讼费用。
2020年9月28日
康得新处罚落地
康得新披露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对其立案调查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结论与6月二次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基本一致。
较大的变动出现在康得新时任财务中心副总经理张丽雄上。由于“在本案补充调查阶段积极配合调查人员查清全部造假资金流转及循环”,张丽雄的证券市场禁入年限由“终身”减轻为“10年”,罚款也由30万元降低至15万元,而时任康得新董事长钟玉、时任康得新财务总监兼董事王瑜和时任总经理兼董事徐曙则维持终身禁入、终身禁入和10年禁入的处罚决定。
2020年8月14日
康得新前总裁徐曙疑被警方控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康得新前总裁徐曙已被警方控制近60日,此前其状态为取保候审。
记者拨通张家港经侦的电话,对方表示:“要以公司公告为准,我们不好透露什么。”随后,记者尝试与张家港公安局宣传科取得联系,但多次拨打电话无人接听。而徐曙手机则提示“用户已开通来电提醒业务”。
大约19年前,钟玉创办康得新,而徐曙从康得新成立初期起即担任公司的总裁。
2020年8月4日
康得新创始人钟玉:愿接受一切处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上市公司康得新原董事长兼创始人钟玉进行了证监会的二次听证。
知情人士表示,钟玉的态度与第一次听证时一致,他承认作为本事件的决策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对为此受到伤害的公司、干部员工、合作伙伴、投资者、金融机构、各政府有关部门、监管部门致以深深的歉意。他表示承担全部责任,愿意接受一切处罚。
8月3日-5日,证监会举行了关于康得新的二次听证会。其中,在关于公司的听证会上,双方主要围绕两个焦点进行讨论,一是证明外销虚假利润金额的证据是否充分,二是是否存在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
2020年6月11日
康得新及实控人钟玉等被立案调查
康得新发布公告披露,康得新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 公司董事纪福星、公司监事周桂芬于 2020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 因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钟玉、纪福星、周桂芬立案调查。
2020年4月12日
康得新大股东2.9亿持股流拍
4月11日10时至4月12日10时,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所持有的2.9411亿股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4月12日,拍卖结束,结果为流拍。
不到一个月,康得集团已有三笔康得新持股的拍卖流拍。除前述2.9411亿股的第一次拍卖外,康得集团的另外两笔康得新持股在上个月所进行的二次拍卖中,均流拍。
2020年3月
康得新、康得集团、钟玉等成失信被执行人
继2019年12月6日、2020年2月25日以及3月3日后,康得新再度披露有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显示,康得新于近日收到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和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计18份《执行决定书》。18起案件的案由包括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公司债券交易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涉及金额合计逾30亿元。
而18起案件的被告则包括康得新及其三家子公司以及康得新大股东康得集团和康得新创始人钟玉。
2019年12月16日
钟玉因涉嫌犯罪被逮捕
康得新发布公告称,经苏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康得新的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执行逮捕。公告进一步披露称,钟玉未在公司任职,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早在5月12日晚,张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康得集团董事长、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9月2日
15名股东起诉康得新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主办康得新索赔律师团队负责人吴立骏律师向新京报记者表示,15名股东联合起诉康得新的案件于9月26日在南京中院开庭。“本次诉讼共由15名康得新股东联合提起,主要诉求是要求赔偿股东法定损失的全部金额。”吴立骏表示,“诉讼周期大约一年半到两年之间。”
2019年7月5日
或被退市,康得新停牌
康得新发布风险提示称,根据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15年-2018年连续四年净利润实际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19年7月8日起停牌。
随后,深交所表示,如证监会对康得新作出上述最终行政处罚决定,深交所将第一时间启动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流程。
2019年7月5日
证监会拟对康得新顶格处罚和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5日表示,证监会对康得新等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告知。
常德鹏介绍,2015年到2018年期间虚构采购、生产等研发费用等方式虚增营业成本和研发费用、销售费用,通过这些方式虚增利润119亿元,此外康得新还未在年报中披露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上述行为导致康得新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常德鹏表示,康得新涉案金额巨大,手段极其恶劣,违法情节特别严重,已经向涉案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拟对康得新及其相关责任人员顶格处罚和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2019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被“*ST”
康得新公告称,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被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四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从2019年5月6日起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即“*ST”。
2019年2月11日
董事长钟玉辞职、董事会换届
康得新披露公告称,董事会于2月11日收到董事长钟玉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董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
在辞去康得新的职务后,钟玉仍为康得集团的董事长及康得新的实际控制人,其通过控股的康得集团持有康得新8.51亿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24.05%。
除董事长辞职外,康得新于2月12日早上还披露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公告。原有的7名董事,仅徐曙一人拟留任,肖鹏、侯向京、纪福星被提名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东、张述华、杨光裕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9年1月28日
自律调查程序启动
康得新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告知函,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协会决定对公司启动自律调查程序。
稍早之前,1月22日晚间,康得新发布公告称,接江苏证监局通知,于2019年1月22日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1月15日
爆雷伊始,2018 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本息
康得新公告称,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康得新 SCP001)应于 2019年1月15日兑付本息约10.41亿元。截至2019年1月15日营业终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付资金,“18 康得新 SCP001”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违约。
此时,康得新账面有122亿银行存款,却无法兑付该只债券的本息,引发外界广泛关注,也拉开了后续一系列债务违约爆雷的帷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肖玮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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