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一个小时超五分钟怎么收费(停车收费1分钟何以等于1小时)

停车一个小时超五分钟怎么收费(停车收费1分钟何以等于1小时)(1)

西安曲江创意谷“以分钟计费”的模式,引来很多车主点赞。

《党风与廉政》记者 宋雨文/图

开车去商场,车停入地库,只停了61分钟,却被要求按2小时交钱,这让西安市民王磊很是郁闷。

无独有偶。市民董伟的车在路边一个停车场停了45分钟,也被按1小时计费。

记者近日走访时了解到,这种以“小时”代替“分钟”的计费规则,成为很多车主的“痛点”。大家感到纳闷的是,1分钟和1小时,如此大的差别为何要混为一谈?对于经营性停车场,又如何防止其利用市场调节价“任性定价”呢?

一刀切等于一口价?不会吧?

目前,西安市汽车保有量已超过400万辆。面对如此庞大的群体,停车收费已不再是一道简单的计算题,而是与群众生活相关、利益攸关的民生问题。

像这样“以小时计费”的收费模式,是西安众多经营性停车场默认的“规则”。这里有个更精确的说法——“以整小时计费”,即不足1小时,仍按1小时计费。

记者走访时发现,虽然不少停车场都提供免费停车时间,但超出免费时间后,均采取“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这个规定意味着,免费停车时间过后,只要你超出1分钟,就要付1小时的钱。

对商家而言,只要做到了“明码标价”,“化零为整”似乎就是名正言顺的事。而对数以百万计的车主而言,停车费着实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们来算一笔账。

以一个拥有2000个车位的停车场为例。如果一个车位一天停车数大于4辆,按每辆车停2小时、每小时收费3元计算,一个车位一天至少能收8小时的停车费,这笔钱将近30元。按此计算,这个停车场一年的停车费收入就高达上千万元。

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就会有一个疑问:如此惊人的“周转率”之下,1分钟与1小时的费用差为何要让车主来承担?

表面上看,收费是为了负担经营成本,是为了更好维护停放秩序,更好为车主提供服务。但是收费应当有理有据,公开透明同样是应有之义。

民生无小事。停车费不能成为一笔糊涂账!

1分钟等于1小时?凭什么?

2021年2月1日,西安曲江创意谷出台了一项新的停车计费政策:停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30分钟但不足1小时,仍按1小时计费(日间每小时3元,夜间每小时1元)。超过1小时后,就变成了每分钟收费0.05元。

这种“以分钟计费”的模式,引来很多车主点赞。5月31日,曲江创意谷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刘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商场一共有1700个车位,“以分钟计费”的做法从操作层面来讲没有任何难度。“停车场由电脑计费,但电脑是人设置的,只需要技术上的优化。”他说。

刘杰坦言,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型购物中心进入成熟运营模式,其配备的停车场一般都拥有上千个停车位,停车收费收入相当可观。所以,管理理念不同,对于停车费的认识就不同。

“牟利心态”或许可以解释商场为何不愿意放弃停车收费这块“唐僧肉”。

从全国范围来看,商场配套的停车场收费大多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只要经过备案、公示详细的收费标准,就可以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是,自主定价不等于任性定价、漫天要价,必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如果市场调节价被滥用,那么最终伤害的将是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缓堵还是添堵?怎么办?

很多人都记得,早些年乘坐出租车时,大多是四舍五入计费。而现在手机支付,多输入个小数点即可,有零有整,既省去找零等中间环节,也堵住了司机“揩油”的漏洞,公开透明、一目了然。

从操作流程看,停车“以小时计费”的模式,更像是一种无差别收费,真正提高的是车位的“费用周转率”,而非“空间周转率”。这既不会促进“短停快走”,也无法实现用价格调节手段解决城市拥堵的效果。

具体来说,一辆车停在某个车位上,以分钟计费更利于车主合理规划时间,提高车位共享率和周转率,破解停车难题。如果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无形中造成的“时间差”就会导致车位的使用浪费。

与此同时,停车费过于昂贵,将直接导致更多车主不惜冒着被贴条的风险,选择占道停车、违章停车,形成“天天缓堵天天堵”的怪圈。

值得一提的是,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要遵循“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从这个角度来看,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经营性停车场如何制定更科学、更公平的收费标准已成为亟待破解的难题。

有一点毫无疑问:对一座城市而言,尊重市场调节的“刚性”与彰显城市温度的“柔性”是同样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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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说:这是不受约束的任性

多位接受采访的车主表示,过去电子支付没有普及,人工收费可能需要找零,操作起来很麻烦。现在经营性停车场几乎都采用电子缴费,车辆的进出时间都有清晰记录。在这种情况下,“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的规则不仅欠缺更精细的考量,而且让人感受到停车场经营方在自主定价上的任性。

车主朱晓军表示:“说白了,对停车费较真,就是对合法权益的较真,就是对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最真切的期待。”

律师说:市场调节价不能被滥用

“市场调节价与怎么执行市场调节价,不能混为一谈,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陕西王炳森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海明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利的同时,还赋予了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我赞成市场调节价,但是市场调节价不能被滥用。具体怎么来执行这个调节价,光靠明码标价显然是不够的。”他说。

专家说:共治共享体现人文关怀

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晓勇认为,在目前城市停车位严重短缺并且短时间内难以有效缓解的情况下,单纯靠高昂的停车费逼走车辆,并不能有效解决停车难。

“物价、市场监管等部门可以针对商场等场所的停车场收费易侵权风险点加强监管,及时整治纠偏,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放心的停车消费环境。”王晓勇说。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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