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尸官为什么叫仵作(从高分热播剧御赐小仵作)
最近看《御赐小仵作》有些上头啊,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古代的仵作。
看看仵作到底是干啥的,是什么朝代出现的,和现代的法医有什么区别?
以及,在古代,女性真的可以做仵作吗?
正所谓“事莫大于人命,罪莫大于死刑。”——《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
古往今来,律法都是大事。而伴随律法而生的“法医”这一职业,自然也是年代久远。
在大名鼎鼎的《睡虎地秦简》中,就能够看到与尸检有关的相关记录。
这时候还没有仵作一词,此时负责尸检的人官名叫做“令史”。但令史并不是个具体的职位名称,而是县令手下所有官吏的统称。以此类推,县丞手下的叫丞史、县尉手下的叫尉史。
此外,还有辅助令史办公的,男女都有,分别叫“隶臣”和“隶妾”。
这就不是公职人员,而是犯人。秦汉时期,自己犯了事儿,或者亲属犯罪自己遭到连坐的,有一种刑罚是去官府做杂役。用今天的概念来理解,很像是英、美等国的那种“海洋法系”下,类似于“社区服务”的刑罚。
当然比这严重的多,在汉文帝之前,就是汉武帝他爷爷。隶臣和隶妾一般都是终身刑罚,汉文帝之后,才有了具体刑期。
由此可见,在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我国已经有了一套相对标准的尸检制度。
只不过此时负责尸检的,还是衙门里的小吏来兼职,并且由服刑人员辅助,还没有发展出仵作那样的专职法医。
仵作这个词首次出现,是在唐朝时期。也就是《御赐小仵作》剧中的背景朝代。
只不过这时候,仵作还并不是剧中所演的那样,是衙门中的公务人员,而是民间负责殡葬事务的人,兼职尸检。
就连《唐律疏议》里规定的检验不实追责,也没有明确具体是谁检测,以及追谁的责。
而这时,仵作还更多的被称为“仵作行人”。
在施耐庵的《水浒传》里,“仵作行人”这个词的出场频率就很高,鲁智深打死镇关西之后来过(第二回)、杨志杀了牛二之后来过(第十一回)、宋江杀了阎婆惜之后来过(第二十回)、武松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也来过(第二十六回)。
到了宋朝,就如同《水浒传》中表现的那样,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激增,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法医这也行业也就逐渐规范化了,这也是社会发展催生出来的结果。
这时,我们的“大宋提刑官”宋慈登场了。
在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里,有关仵作的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和行为规范,都被事无巨细的写了下来。
比如在开篇的序中就写到:断案最重要的是现场勘验,犯人是生是死、案件是曲是直全都取决于此。而现场勘验时负责刑狱的官员一定要亲到现场,但是近些年的刑事案件,要么就派个新人,要么就派个武将,都是外行,这样就很容易被仵作和手下人糊弄,你不看证据光审讯你还断个锤子案?
(“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之权舆,幽枉屈伸之机括,于是乎决。法中所以通差今佐理掾者,谨之至也。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吏胥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洗冤集录》”)
可见在宋朝时,像宋慈这样优秀的司法人员,就有“重证据、轻口供”的思想了。
从这段描述中,我们也能看出,仵作已经是刑事案件中不可缺少,且专职的一个岗位了。
只不过这时的仵作,还是个临时工的属性,也还不是公务人员。
工作模式(不是工作内容)比较像今天的保安公司,你就是专门干这个的,并且你这行已经发展出了一套专业工作规范,我只要有这种活就找你来干,但你并不是我单位的人。
而且,宋朝时也强调,负责案件的官员是要亲自检验的,仵作只是辅助,打打下手,干干脏活。像《大宋提刑官》里演的那样,宋慈确实是要亲自下场的。
而在《御赐小仵作》中,仵作是“公门中人”的这个设定,就不太符合时代背景了。
仵作真正有了正式编制,都是清朝时候的事儿了。
根据张廷玉主修的《钦定皇朝文献通考》记载,“大州县额设三名,中州县二名,小州县一名。仍各再募一、二名,令其跟随学习,预备顶补。各给《洗冤录》一本,选委明白刑书一名,为之逐细讲解,务使晓畅熟习,当场无误。”
这说明,最晚到了清康熙年间,仵作不但有了正式编制,还有了“机关编制中的补充人员”这种制度。而且,还规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
当然这些编制也不是平白无故出现的,有人就业就要有人失业。
“将各州县皂隶裁去数名,以其工食分别拨给,资其养赡。”——《钦定皇朝文献通考》
皂隶就是普通差役,我们在评书里经常会听到这么句话:“快、壮、皂三班衙。”(郭德纲善恶图)
这个皂,就是其中的皂班衙役,类似于今天的法警。
也就是裁了法警雇法医。法警招谁惹谁了。
那仵作有没有女性呢?
其实“仵作”是不会有女性的。
因为仵作这个词是男性验尸官的专属名词,女性验尸官一般叫“稳婆”。
清朝时有一本书叫《六部成语》的书,里面就很直接说:“仵作,验尸之男役也。稳婆,验尸之女役也。”
这就好比有人问,有没有“男空姐”,当然没有了,一般飞机上男性的服务人员俗称叫“空少”(正式名称男女统一叫空乘)。
又比如,有人问有没有“男妈妈”,当然……这个还是有的,饭圈男孩儿就不配拥有姓名吗!
那仵作在古代社会中的地位,真想《小仵作》剧中演的那样吗?
确实如此,社会地位是真的低。
我们今天自然都很尊重法医,但在古代人的认知中,跟尸体打交道的人是不太受待见的。
像我们前面讲的,最早虽然是叫“令史”的官吏来勘验现场,但具体接触尸体的都是服刑人员,而负责勘验的官员也是兼职。
到了后世,虽然慢慢发展出了专门负责尸检的职位,但也同样是兼职。而且清朝之前,通常都是只罚不赏,在普通百姓眼中看,也自然是多几分嫌弃的。
即使到了清代,仵作开始有了编制,但也是拿公门中最低等的待遇。
而且他们这个所谓的编制,也只是领国家财政拨给的工资而已,地位甚至不如普通百姓。在溥仪朝之前,仵作的后代,可是三代都不能参加科举。
所以,虽然剧中已经把仵作这个行业写的有些惨了,但实际处境可能还要更糟。
仵作家的女儿嫁给王爷这种事,即使在风气开放的唐朝,恐怕也不太可能。
不过为了让男女主最后的结合显得更合理一些,给他们分别安排了同为遗腹子的背景,且双方父亲生前还是战友,也算是个不错的处理了。
这部剧的背景发生在唐代,那具体是唐代什么阶段呢?
里面的皇帝看起来还挺英明的,那这个皇帝又是谁呢?
里面提到的南衙北司之争,以及甘露之变,又都是怎么回事呢?
关注我,咱们下期接着讲。
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仵作人探究》 崔勇/牛素娴
《<洗冤集录>中仵作社会地位的分析》 王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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