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物馆米芾(广州古西湖米芾赞叹美)

广州博物馆米芾(广州古西湖米芾赞叹美)(1)

鉴于图像资料的缺乏,我们只能参照古代“文青”的诗句,从这样的古画中领略广州古西湖的风采。

广州博物馆米芾(广州古西湖米芾赞叹美)(2)

广州水城

记忆系列

本栏目由广州日报独家与广州市国家档案馆联合推出,逢周四刊出,敬请关注。

提起西湖,我们马上就会想起杭州。“欲将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美好模样,谁不喜欢呢?你不知道的是,广州以前也有过一个烟波浩渺的西湖,有幸前来游览的古代“文青”说它如“海市蜃楼”一般美丽。广州的古西湖到底在哪儿?它是如何出现,又如何消失的?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月华

图/fotoe

地名记忆

古西湖倩影 藏在地名里

说起西湖路,大家都不陌生。在北京路一路“逛吃”过去,在路口往西一拐,就是西湖路。路南是大佛寺,路北照样有一堆好吃好玩的地方。如果你自带“吃货”属性,花上不到100元,可以吃到扶着墙回家;当然,如果你兜里有银子,附近商场也会分分钟对你露出迷人的笑容。总之,这里是真正的闹市旺地,跟地名里的“西湖”两个字实在扯不上什么关系。

不过,地名总是跟城市记忆紧紧相连的。把时光倒推千年,这里真有一个烟波浩渺的湖泊,面积逾十万平方米(相当于14个标准足球场面积)。碧绿的湖水映衬着岸边错落有致的亭台楼阁、奇花异草,真是“一步一景”,让人恍入仙境。

据史料记载,这个湖泊大致北起今中山路,南至西湖路;西起教育路西侧的朝观街,东至北京路流水井,我们按照地图导航走一圈,对这个湖泊到底有多大,就多少有些概念了。

这个占地逾十万平方米的湖泊,就是曾在广州存在了千年之久的古西湖,西湖路的地名正由此而来。我们之前叨叨过,发源于白云山的古水道甘溪流过越秀山后,就分成了两支,其中一支往西南流,经过今天大石街、教育路一带,被称为“越溪”。越溪的尽头就是古西湖。

正是因为越溪的源头活水,古西湖才呈现出“绿水尽如染”的颜值,让人一见倾心。

惊艳全城

水道下云山 直通古西湖

这个古西湖是怎么来的呢?话说,在五代十国年间,清海军节度使刘岩在广州称帝,创立南汉国。刘岩一方面设学校、开贡举,推行海外贸易;另一方面花大力气建设宫殿园林。在今中山路以北、省财政厅所在的高地,刘岩修建了富丽堂皇的宫城,大大小小十几座宫殿,宫内黄金饰顶、白银铺地,连台阶下的水渠里都浸满珍珠。

紧邻西城墙的文溪风景秀美,刘岩派遣“宫苑使”监工,将下游水道凿宽凿深,凿出一个面积逾十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湖在广州城西,就命名为“西湖”。所以,在西湖乘一叶扁舟,也是可以“摇啊摇”,一直“摇到白云山的”。然后,刘岩又在湖畔广建宫苑,亭台楼阁,环湖而立,一步一景。宋代文人米芾到此一游后,留下了“碧海出蜃阁,青空起夏云”的诗句。其实,南汉国被灭时,“西湖景区”难免因经历战火而逊色不少,但依然让著名“文青”米芾发出“海市蜃楼”的赞美,将广州的古西湖比作西施姑娘,恐怕也没人反对。

读到这儿,你想不想穿越回去,见识一下西湖美景?给你提个建议,穿越的时间点一定要选在宋代以后。若穿越回南汉国时期,可就有来无回了。话说刘岩虽然贪图享受,但设学校、开贡举、重用贤臣,还算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开国之君,但其儿孙可是一个比一个“坑爹”。为了争夺王位,把兄弟诛杀殆尽的事都干得出来,末代国主刘鋹更是“发明”了“烧煮剥剔”“刀山剑树”等酷刑,以此取乐。你擅闯皇家宫苑,落到他们手里,还能有好下场?

南汉亡国以后,“西湖”被开放为公共景区,平民百姓都可以“到此一游”,穿越过去看一看,就没啥风险了。

芳踪渐远

西湖渐淤塞 “瘦身”成池塘

你我这样的普通人穿越回古西湖,可能只会说一声“好美啊”;如果跟一个园林史专家一起去看,他就会告诉我们,最值得一看的是湖心岛上的9块奇石,这些奇石“嵌岩突兀、翠润玲珑”,展现了高超的叠石技巧,对后来古代园林“以石造景”的传统有深远影响,实是古代早期园林的瑰宝之作。

不过,刘岩建这个湖心岛,可不是为了“堆石头”玩,他一心想要的是“长生不老”,为此请来一帮道士,在岛上为他熬炼“仙丹”,小岛故此得名“药洲”。讽刺的是,“仙丹”可能帮了倒忙,刘岩只活了53岁就去世了,没准“重金属中毒”是他短命的原因之一。

据史料记载,南汉灭国之后,“西湖景区”依然保留着烟波浩渺的风姿。历代地方官也屡次疏浚。明代,“药堤春晓”仍是羊城八景之一,清代乾隆年间,西湖还有十余亩(约近7000平方米)。遗憾的是,随着云山古水道——甘溪逐渐枯竭,再加上商业的扩张,西湖不可避免淤塞了,“收缩”成了一个池塘。如今,教育路南侧的药洲遗址只有小小一方水面,是古西湖留下的残迹。你若有心去游览,倒可以欣赏到历代文人墨客留下的90多座碑刻、石刻,可以从中细细体味古西湖千年来在人们心中的分量。

(注:本文参考了《越秀史稿》等资料。)

旧报摘录

90年前老报纸 捍卫女子继承权

女儿与儿子享有同等的财产继承权,是现代人的通识。在百多年前的老广州,情况当然不同。对女子应不应享有继承权这个问题,大家要“摆事实,讲道理”,进行激烈辩论。毕竟,面对延续了两千年“传儿不传女”的传统,不认真辩论一番,怎能赢得公众的认同呢?

女子应有承继产业权

自古以来,女子是不能承继产业的,试问女子和男子到底有什么区别?既然为父母者,生子或生女,应该给予一样的待遇……现在的女子决计不能和往昔相比,所以应有承继权的必要,其理由有如下两点。

(一)比如一个弱质女子,她又未曾结婚,又没有受过相当教育,不能自立,一旦父母死了,遗下的产业都被兄弟瓜分。她的生活费只能依赖兄弟供给,若是不良兄弟东推西诿,她由是厌生自杀,就是社会的罪过。假使她们有产可承,一切可以自己解决。

(二)比如她钟情一个贫寒之士,情愿把终身付托于他,而她仅有状奁之类,他俩的生活便非常拮据了。若她能得一点实际的财产,就可稍有辅助了。

按以上两点,女子当然有承继产业之必要,在事实与法律上也并没有妨碍的地方,对于女子承继财产问题,更应积极实行。若谓女子有了承继权,男子就大减利益,这种观点大错特错。试再深想,将来和你结婚的女子岂不是也有承继权吗? (摘自1929年7月20日《广州民国日报》,文字整理/王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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