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护士被辞退(护士武汉解封前被离职)
抗疫女护士武汉解封前被离职,深入了解一下,其实是陈护士2020年1月20日签署的劳动合同,3月22日被护士长通知签署离职书,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上清晰地表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我不去讨论医院的做法是否不妥,还是陈护士本身确实存在问题。我们只是讨论下何为“试用期”?“试用期”有多重要?
有关试用期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试用期也有不同时间的规定。
“试用期”有多重要呢?重要得有如男女双方结婚前通过同居进行“试婚”。否则直接进入婚姻状态,怎么知道双方会不会因为生活习惯不同和三观不合导致婚姻破解呢。
用人单位1.现在很多候选人深谙面试技巧,花大力气招聘过来的人可能和实际情况相差甚远,不符合用人单位的需求。
如果试用期不好好观察,日后还要通过业绩改善、调岗、培训等流程解除合同,动静大一点可能还要对簿公堂。损失部门业绩不说,光是想想那些冗长的流程就头疼。
2.用人单位判定员工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需要提供试用期间和员工书面沟通有关业绩改善且员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达标的证明,否则会面临员工索要赔偿金的问题。
员工本人
1.刚入职场的新人和跳槽换了岗位的职场老人,都要通过试用期去了解自己是否适合现有岗位。一个不善交际的人非要去做销售,自己痛苦,领导也痛苦。不适合就赶快找一个适合自己的岗位。
2.跳槽的职场老人,通过试用期深入了解单位的价值观,领导的管理风格和周遭的人际关系。
工作不是你一个人在工作,而是和一群人在工作。你无法做到“独善其身”,还不如早早撤了,否则每天“上班如上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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