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卢旺达饮料(什么他们也喝卡哇)
近期,德州庆云县公安局抓获一批电信诈骗嫌疑人,在对他们进行常规性尿液验毒检测时,发现王某尿液检测显示阳性,经进一步讯问得知,被抓时,他们正在KTV娱乐,为了助兴,他喝了掺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神仙水”和“卡哇潮饮”饮料,这种饮料具有兴奋的作用。经该嫌疑人交代,这种饮料在他们的圈子里很受欢迎,现在国内对毒品的打压程度很厉害,加之受疫情影响,国外的毒品进不来,导致毒品价格猛涨且不好买。他们这些搞诈骗的人员,经常熬夜,需要提神,还有就是赚到钱时比较高兴,就想搞些兴奋剂来助兴,比较保险的就是这种贴有饮料标签的“特殊饮品”了。
那么“卡哇”饮品怎么变成毒品了呢?
“卡哇”饮品最早产于一个很漂亮的国家瓦努阿图,位于太平洋西南部。20世纪初,咔哇饮品进入中国不久,名称上马上变成,咔哇潮饮。明面上的咔哇饮料一概都含有潮字,都代表新潮的意思。此外还有一个噱头,不含酒精。细观察在夜店等场所,推销员或者饮用者,时常心有灵犀的说,咔哇潮吹,咔哇屮,咔哇氿……这些名称暗示着喝了咔哇能助性,是含有春药的的饮品。
此外,一般这种潮饮明确标有“γ-氨基丁酸”,“γ-氨基丁酸”是不受国家管制的,现在一些不法分子便利用这种障眼法,把饮品里面的“γ-氨基丁酸”变成了“γ-羟基丁酸”。
“γ-羟基丁酸是我国法定的毒品,是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基丁酸(GHB)。滥用“γ-羟基丁酸”会造成暂时性记忆丧失、恶心、呕吐、头痛、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很快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
根据GHB的特性,任何饮料都不允许人为的掺入这种物质,这是明令禁止的。任何的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酒吧经营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含有GHB的咔哇饮品就属于贩毒的行为了。
(信息员:庆云县公安局 李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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