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

婚姻是终生大事,容不得丝毫马虎。

在古代两家联姻,婚书是必可不少的,它既是缔结婚姻关系的法律契约,又兼具对新人的美好祝福,带有浓浓地文化底蕴和涵养。

到宋代,婚书已经发展成为婚姻程序中必不可少的来往礼书,婚书所具有的文学价值也越发出众。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1)

清代光绪32年的婚书

在宋人留下的作品集中,为我们保留了大量婚书作品。

今天看来,每一个婚书都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精品。

我们来先看一个求婚书:

里闬之游,笃于早岁。交朋之分,重以世姻。某长子迈,天资朴鲁,近凭游艺之师传。贤小娘子姆训夙成,远有万石之家法。聊伸不腆之币,愿结无穷之欢。

这是苏轼为儿子苏迈写的《与迈求亲启》。

时年苏迈十八岁,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便由父亲苏轼向殿中侍御史吕陶下书求婚,要娶吕陶之女。

婚书是一个礼仪象征,有来有往。苏轼下了求亲书,按礼吕陶要回一个答求亲书。

吕陶的回书并没有流传下来,具体内容我们不得而知。

不过我们可以透过苏轼的另一篇《答求亲启》感受一下:

藐尔诸孤,虽本轩裳之后;闵然衰绪,莫闲纂组之功。伏承某人,儒术饬修,乡评茂著。许敦兄弟之好,永结琴瑟之欢。瞻望高门,获接登龙之峻;恪勤中馈,庶几数马之恭。

这样一求一答,大家都没有异议的话,婚事就这么定下了。

最终吕陶同意了这门婚事,苏迈如愿迎娶了吕陶之女。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2)

北宋文豪苏轼

《与迈求亲启》,《答求亲启》收录在苏轼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婚书言辞简练,文雅,用典,文化底蕴极深。

此外苏轼还为自己的另一个儿子苏过及孙子苏符等也写过婚书,今天我们在苏轼的作品集都可以看到。

与之前的婚书相比,宋代的婚书少了很多“兹凭媒议,伏承亲家某郡某官以第几院令爱小娘子与某某男某缔亲”这样格式化的套语,而多用四六文,讲究对偶,辞令优美至极。

这样一来,婚书就变成了展示个性和才华的秒文了。

如南宋洪适的《第五子婚书》就是其中的典范。

三世联姻,旧矣潘杨之睦;十缁讲好,惭于曷末之间。宋城之牍岂偶然,渭阳之情益深矣。伏承令女,施縏有戒,是必敬从尔姑;第五子,学箕未成,不能酷似其舅。爰谋泰筮,用结欢盟。夸百两以盈门,初非竞侈;瞻三星之在户,行且告期。

这篇婚书,用的是典型的四六文,不过比传统的交替出现的固定式的四六文相比,它显得很灵活,给人一种一泻而下的气势。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3)

洪氏家族人才辈出

洪适的这篇婚书更显功底的在于:无一句不用典,无一联不用典。

第一联中,“三世联姻”、“潘杨之睦”,说的是潘岳和杨绥的情谊,典故出自《文选》;“曷末”典故出自《世说新语》,讲的是才女谢道韫。《文选》和《世说新语》都是六朝时期作品。

第二联中,“宋城之牍”讲的是韦固遇到月老的事,出自唐代《续幽怪录》,“渭阳之情”典故出自《诗经》。

第三联中,“施縏”、“学箕”都是出自《礼记》。

最后一联中,“百两以盈门”、“瞻三星之在户”皆出自《诗经》。

整篇婚书下来,对仗工整,典故对典故,考究精细,文辞优雅,可见一斑。

一本婚书,能看出一个家族的家世身份,更能看出一个人学识才华。

所以宋代的婚书极具文学鉴赏之美。

到了民国时期,虽然官方的婚礼有一套规范,但是沿用传统的婚书习俗仍是很多人的选择。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4)

钱学森和蒋英的结婚照

如著名的钱学森与蒋英的婚书就是如此。

维中华民国三十六年九月十有七日,杭州市钱学森与海宁县蒋英,在上海沙逊大厦举行婚礼。

懿欤乐事,庆此良辰,合二姓之好。本是苔岑结契之交,绵百世之宗,长承诗礼,传家之训。鲲鹏鼓翼,万里扶摇;琴瑟调弦,双声都荔。翰花陌上携手登缓缓之车,开径堂前齐眉举卿卿之案。执柯既重以永言,合卺乃成夫嘉礼。结红丝为字,鸳牒成行,申白首之盟,虫飞同梦。盈门百网,内则之光;片石三生,前国共证云尔。

这是一篇白话文与文言文共存的婚事,从第二段开始,使用的仍是传统的婚书格式和行文风格,文辞优美,饱含祝福。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5)

民国时期的婚书

婚书是一种文化瑰宝,婚书内容的起草者,婚书封面和正文的书写者,甚至是婚书的配图都是极有价值的。对于那些大家族来说,这些无不出自才华出众的名家手笔,本身就具有价值。

像苏轼,本身就是书法大家,单单是由他亲笔书写的求婚书对于当时的人来说就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钱学森和蒋英结婚时婚书封面和正文的主书者是孙智敏。

他是前清的翰林,擅长诗赋、工于书法,“书出钟、王,略参李邕,最工端楷”。他是钱父的故交,由他来写最合适不过。

婚书配图是陈汉第、吴善荫夫妻档合作而成。

这二人都是当时知名人物。陈汉第画的是竹子,这是他最拿手的,吴善荫画的是牡丹。这对由一对夫妻画家画的婚书配图正体现对新婚的钱学森和蒋英的祝福。

无疑这样的一份婚书,已经超越了法律契约的意义。

这样的婚书更多地是兼具文学艺术价值。

宋代特有的文书(宋代婚书辞令优美至极)(6)

民国时期的婚书

自从民国以来,婚书更多的是强调法律效力,有了官方发布的标准格式,变成了千篇一律的印刷体,只要在正文中填上双方姓名等即可。

于是,婚书单纯地变成了婚姻分凭证——结婚证。

我们再也难看到那些言语优美的祝福,再也写不出那些绝美的佳句,甚至回看古代的传统婚书,也读不懂其中的含义与典故。

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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