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到底有什么不同,超详细介绍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
拘禁的人包括:被刑事拘留的人。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其羁押对象主要是行政拘留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群,羁押期限一般是十五日,最长二十日。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 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具体的区别:
①法律依据不同
拘留所是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设置;而看守所设置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和《看守所条例》的相关规定。
②羁押对象不同
拘留所羁押的对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
③性质界定不同
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是刑事羁押机关。
④法律监督不同
《看守所条例》第八条规定:“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而拘留所的监督则无明文规定。
⑥关于羁押期间
拘留所羁押人的最长时间是20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在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
⑦关于会见权
羁押在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
羁押在看守所的人,是不能见家人的,只能见律师。
如果是未成年人涉嫌较大的刑事犯罪,家人可以随时探视,并且在整个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询问的过程中,监护人都是可以在场的。
转自:法律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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