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溺亡案(兴义4人玩水鱼一人死亡)

亲朋好友相聚

小酌无伤大雅

如果过度饮酒出事故

同桌酒友责任到底有多大?

“法官,谢谢你。今天终于拿到了久违补偿款……”‎近日,一60多岁案件当事人向兴义市人民法院捧乍法庭法官当面致谢的真实一幕。

这是捧乍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玩水鱼”饮酒导致其中一人死亡产生的补偿纠纷案件的现场。

游泳溺亡案(兴义4人玩水鱼一人死亡)(1)

(庭审现场)

2020年8月14日,解某某(已故)与朋友廖某某、贾某某、张某某在廖某某的出租屋内,采取用扑克牌“玩水鱼”等方式共同饮酒,几人喝得酩酊大醉。酒局结束后,解某某独自回家休息,当晚不幸死亡。

事后,死者父亲解某德与三名共饮者自愿达成补偿协议,由廖某某、贾某某、张某某三人分额自愿补偿解某德4.6万元。协议签订后,廖某某等三人未按协议给付补偿款且“玩失踪”,解某德遂一纸诉状将三人告上法庭。

近日,被告廖某某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兴义市法院捧乍法庭缺席审理了该案。

“他们四人一起喝酒,解某某喝醉后回到自己的住所猝死了。后来与同桌酒友签订补偿协议,可是廖某某两年来一分钱也没有给,还把我的电话微信拉黑,今天也不来开庭……”庭审现场,原告解某德称。

“原告60多岁痛失儿子,挺不容易的,大家要互位思考。你们要遵守补偿协议的约定,积极承担责任,履行给付义务……让老人宽心。”调解时,捧乍法庭庭长张濒心一席话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游泳溺亡案(兴义4人玩水鱼一人死亡)(2)

(庭审现场)

“我俩之前一共付了9500元,今天愿意一次性付清1.45万元余款。”被告贾某某、张某某当庭拿出现金交到原告的手中。至此,贾某某、张某某二人共计2.4万元的补偿份额已履行完毕,一场意外产生的纠纷在法官倾情调解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遂出现文中开头一幕。

“另一被告廖某某与原告自愿达成补偿协议,至今未如约给付2万余元。下一步,法庭将依法判决并敦促廖某某履行协议内容。”张濒心法官表示,一定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游泳溺亡案(兴义4人玩水鱼一人死亡)(3)

(庭审现场)

多彩妹温馨提示

聚会不可劝酒

饮酒量力而行

避免悲剧发生

转自:兴义市人民法院

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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