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跑路了怎么办(变更法定代表人)
大家好,我是荔枝姐。
关键词:变更法定代表人,债务谁承担。
今天荔枝姐来说一个很多创业者都会遇到的问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原来的债务谁负责?相信很多人理所当然地会说,肯定是原来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了,且看看荔枝姐的分析再做定论。
我们先来看一下案例:
A公司与B公司之间存在长期业务往来,由于种种原因,B公司拖欠A公司500万元款项,且迟迟未还。A公司向法院起诉,而B公司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由,拒绝支付…
变个法定代表人就不付钱了?
要是有这等好事那欠债的公司
都去变更法定代表人了…
如果我公司是从别人那里转让来的,前人欠的债莫非也要我还?
这就涉及两个关键点:
● 公司是单纯变更法定代表人还是整个转让?
● 变更前、后的法定代表人分别是公司股东吗?
荔枝姐先带你们来认清一个概念
法定代表人VS法人
需要注意的是“法定代表人”不是大家口语上约定俗成的“法人”,因为在规范概念上,“法人”指的是公司,而“法定代表人”才是那个管事儿的人。
作为一个法律概念的“法定代表人”,其实是代表“法人”(即公司)行使职权(如签字等)的一个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或是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即经理)其中之一来担任。比如,经理作为外聘职务,是可以不投资不占股的,所以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老板,甚至不一定是股东,就算是股东也不一定是大股东。
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这要看个人有没有犯错了。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公司债务的,与个人无关;但若该法定代表人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且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就应承担责任。
那为啥好多公司出问题,法定代表人都有连带责任呢?——
因为大部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大股东担任的,也就是实际控制人,即老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注意,这里是“认缴”哦,所以如果你认缴了一个亿,实缴一万,公司现在欠债五千万,那你可不是得赔偿嘛…
如果这位法定代表人不是实际控制人的话,那么说白了是个“背锅的”,因为各种文件大老板让你签字你敢不签吗?如果因为你签署的某些文件,导致了违法违规行为,那是不是就要承担责任了?
那如果公司转让了,或者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呢?债务算谁的呢?——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七十六条也明确了: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有一点需要明确:法定代表人只是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债权责任的还是公司,而公司的钱是股东投资的,所以“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影响很大。
上面说到注册资金认缴和实缴,荔枝姐顺便带大家认识注册资金这块。
很多人在注册的时候问过这样的问题:我的公司注册资金写得越多是不是越好,越显得高大上啊,反正现在资金都是认缴的,不用实际到账。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现在公司类型大多是有限责任制的。这就意味着以你的公司注册资金为限额承担公司的所有债务,需要说明的是不管你有没有实缴,都以注册资金为限。
我是荔枝姐,您身边懂财税的人。
有任何财税问题,都可以咨询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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