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拿驾照的驾驶员开车撞人:驾驶员撞人后视若无睹
近日,在黔西南州晴隆县莲城镇五里同济医院门口,驾驶员赵某某驾驶一辆三轮车撞上行人徐某某,造成徐某某受伤。事发后,驾驶员赵某某驾驶车辆逃离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伤者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现场群众称已拨打120急救电话。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民警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该肇事车辆及肇事司机,也将该次事故调查清楚。
原来,驾驶员赵某某驾驶无号牌的三轮车行驶至五里同济医院门口时,撞上路边正在推着手推车步行的行人徐某某。事发后,驾驶员赵某某不管徐某某伤亡情况,便漠然离开现场。
当民警将驾驶员赵某某查获后,驾驶员赵某某称当时自己有病在身,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经过再次询问,驾驶员赵某某承认自己知道撞了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离了现场。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员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伤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员赵某某的违法行为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全部过错原因,承担该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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