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建国史

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令》赋予加拿大只有外交和军事自主权,仅此而已所以1931年并不能作为一个明确的独立与否的“分水岭”在2017年,加拿大迎来了建国150周年纪念,标出了1867-2017这个概念,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加拿大的建国史?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加拿大的建国史

加拿大的建国史

1931年的《威斯敏斯特法令》赋予加拿大只有外交和军事自主权,仅此而已。所以1931年并不能作为一个明确的独立与否的“分水岭”。在2017年,加拿大迎来了建国150周年纪念,标出了1867-2017这个概念。

判断一个国家是否是独立国家,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衡量:

实际控制的领土和人口

宪法

行政、司法和立法

外交

货币(非必要条件)

军队(非必要条件)

反观加拿大这个国家的形成历史和重要事件年份:

16世纪-18世纪一直是当时英国和法国争夺的殖民地,并反复易手。

19世纪中叶,1841年上加拿大(Upper Canada)和下加拿大(Lower Canada),统一为加拿大省。

1867年,最早的加拿大联邦形成,由加拿大省、新不伦瑞克省和新斯科舍省组成。之后其它领地陆续加入该联邦,成为英国最早的自治领。

1926年加拿大获得独立外交权。

1931年,加拿大成为英联邦成员国,加拿大议会开始拥有立法权。

1982年,英国女王签署《加拿大宪法法案》,加议会获得立宪、修宪的全部权力。

1982年4月17日,加拿大国会通过新宪法,并得到英国国会通过废止旧宪。

纵观以上关于加拿大重要年份及历史事件,我们可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事实上独立”,另一层次是“法理上独立”。

事实上独立:我们可以认为从1867年开始,加拿大联邦的初步形成,就是独立的开始。之后,其他的殖民地不断脱离英国的控制,而加入加拿大联邦,加拿大联邦在不断扩大,直至我们今天看到的10各省和3各地区。

法理上独立:从1926年获得独立外交权,1931年拥有立法权,直至1982年才有加拿大自己真正的宪法,严格的来看,法理上是1982年,完全独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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