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制裁老赖吗(网络平台曝光老赖)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后,王亮、程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气之下,周苹将两个“老赖”的失信行为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公布,随后,王亮、程艳以周苹的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韶关浈江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王亮、程艳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法律能制裁老赖吗?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法律能制裁老赖吗(网络平台曝光老赖)

法律能制裁老赖吗

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判决后,王亮、程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一气之下,周苹将两个“老赖”的失信行为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公布,随后,王亮、程艳以周苹的行为侵犯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为由诉至法院。日前,韶关浈江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王亮、程艳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借钱不还成“老赖”

2013年起,王亮因经营公司需要,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岱成借款, 2016年8月4日,双方对借款金额进行核对后,王亮向岱成出具一份内容为 :“今借岱成人民币40万元整,于2017年8月4日还清”的借条,王亮出具借条后亦偿还本金3万元及部分利息,但尚有欠款37万元未能归还。为索要剩余欠款,岱成在2017年12月21日,以王亮及其妻子程艳为共同被告,起诉至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借款本息。

浈江法院经审理后,于2018年6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王亮支付给岱成借款本金37万元及利息,程艳对该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王亮、程艳对该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31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王亮、程艳未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偿还借款本息,岱成遂向浈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未执行到案款。因王亮、程艳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浈江法院遂依法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上公布。

债主网络平台曝光“老赖”

2020年6月16日,王亮妻子周苹收到一位微信好友发来的消息。该消息显示的是程艳发布的一条其一家四口坐在红木沙发上合照的朋友圈动态。看到该图片后,周苹十分生气,认为程艳一家住着高档小区的洋房,开着高档轿车,戴着名牌手表,有能力还钱却赖着不还。一气之下,周苹将王亮之前出具的借条拍了照片,对借条上的正文内容、电话号码进行涂抹处理,并配上文字说明“住着豪宅,戴着十多万的手表,借现金给他,欠钱不还天天吃好穿好,亲们认准不要和这种人做生意”后,发布到微信朋友圈。同时,周苹对程艳一家人合照中的两个小孩面貌进行涂抹处理,连同上述经过处理的借条照片一起拍摄成小视频发布到抖音平台,并配上文字说明:“帮了你还害人,难道拿借来的钱吃好穿好玩好心安吗?”

当日,王亮的朋友看到该消息后表打电话告知其此事,焦急的王亮从次日起连续三天向微信、抖音平台的客服投诉,微信、抖音平台于2020年6月23日删除了周苹发布的上述内容。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周苹发布在抖音平台上的内容,仅有4个点赞、2条他人评论,无人转发。

王亮、程艳认为周苹未经允许便擅自对原告立下的欠条以及原告一家人的相片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及抖音平台,同时还对原告进行了言语上的攻击,使其精神备受折磨,遭受了外界巨大的舆论压力,侵犯了其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遂将岱成、周苹夫妻二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在微信朋友圈以及抖音平台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

法院:曝光行为欠妥但未构成侵权

浈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长期拖欠被告的借款不还,法院判决其向岱成清偿借款本金37万元及利息后,原告一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以致岱成申请执行后长期未能执行到案款,周苹作为岱成的妻子,看到原告发布的朋友圈动态后,一时气愤将原告王亮出具的借条和其一家人的合照配上说明文字后发布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虽然未经原告同意公开发布上述内容,但周苹在发布前已对借条中的电话号码、合照中的孩子等涉及隐私内容作了涂抹处理,发布的主要内容与客观事实基本一致,没有捏造、歪曲事实,也没有使用侮辱、诽谤性言辞。

浈江法院指出,周苹发布这些内容的目的不是为了营利,事实上也没有营利,而是发泄自己对原告经长期追偿、执行仍拒不偿还借款本息的愤怒情绪,谴责原告欠款不还的不诚信行为,并以此提醒他人规避此类风险,其最终目的是促使原告能清偿债务。况且,在周苹发布相关内容几天后,经原告投诉,相关内容已被微信、抖音平台删除,之后周苹也未再发布。现原告亦未提供证据证明周苹的行为对其造成何种影响和损害后果。

浈江法院认为,法院已将原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是原告自己的不诚信行为,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因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向社会公布,故周苹在微信朋友圈、抖音平台曝光被告欠钱不还的行为,虽欠妥但未构成侵权,未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周苹发布的相关内容,与岱成无关,故岱成亦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原告王亮、程艳诉请被告岱成、周苹在微信朋友圈以及抖音平台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0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浈江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王亮、程艳的诉讼请求。

【全媒体记者】潘俊宇

【通讯员】徐国维 胡东霞

【作者】 潘俊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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