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办了建筑资质别忘了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对企业有一定要求,企业需要符合条件并且准备申请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标准和资质有所不同,因此和大家介绍一下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方法和注意事项。
企业应该在办理安许前准备好A、B、C三类人员,因为三类人员需要通过考试获取证书,而考试还要耗费一定的时间,所以提前做好准备可以缩短办理周期。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建筑资质在办理安许时,其标准所需的人员配置数量也有所不同,因此企业要根据标准进行安排分配。
一、什么是三类人员?
建筑施工“三类人员”考试全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由各省各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
严格意义上讲,通过考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方能称为“三类人员”,分为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报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任命的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
2.项目负责人(B证):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报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企业的注册建造师;企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且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企业的安全员;企业任命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而通过“三类人员”考试,推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仅仅是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标志,更是达到相应配备标准,办理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项目、任职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成为推动企业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有效手段。
二、没有“安许”不能施工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责令其在建项目停止施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另外,建筑施工企业接受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近年住建部门对企业施工安全监管力度越来越大,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保证企业安全施工的门槛和标准,因此建筑企业需重视安许办理,不可无证施工。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建筑资质的办理明细,或想办理入川备案,收购,代办四川的建筑资质,可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资质达人”联系到我们,我们将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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